近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进行了调整,未注册车牌电动自行车也可参与以旧换新了。
“活动开展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消费者的老旧电动自行车没有注册车牌,无法顺利参与以旧换新。”市商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说,为了让更多消费者参与进来,他们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进行了调整。
对于未注册车牌车辆,持有人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购车原始凭证(或村委会、居委会、交管等部门开具的车辆所有权证明)、人车合影和车架号后,可参与以旧换新,每人限1次。人车合影时,须在车身上悬挂明显的“未注册”字样。对于车牌损毁或丢失的车辆,持有人到当地交管部门办理销户手续,依据销户证明资料按规定开展以旧换新交易。
据悉,沧州市对将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交回并换购新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予以补贴。其中,对交回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新国标铅酸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按照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20%予以补贴,每辆补贴不超过500元;对交回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锂离子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按照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0%予以补贴,每辆补贴不超过300元。
据介绍,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开展以来,市民消费热情高涨。截至目前,该活动已为消费者省下483.2万元。
来源:沧州晚报
记者:张倩
通讯员:王宗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