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一方百姓,促一方发展。广东省东莞市检察机关始终与服务和支撑高质量发展同心同向,以“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东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检察护企:服务打造大湾区一流营商环境高地

服务保障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动服务东莞市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制定实施服务保障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滨海湾新区建设等系列措施,参与构建粤港澳海上跨境走私犯罪检察协作机制,推动法治保护制度化。

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走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坚决捍卫金融安全,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贷款等犯罪产业链中的“空壳公司”的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做好护企“共答题”。

持续加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高质效推进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今年以来,东莞市检察机关已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67件260人。建立知识产权、科技创新协同保护机制,与东莞市市场监管局、东莞市科技局签订合作备忘录,健全公检法常态化联络机制。探索搭建司法服务“绿色通道”,依托驻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驻滨海湾新区知识产权检察联络站(点)开展知识产权检察履职。

检护民生: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持续加强特定群体特定领域司法保障。进一步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与省外检察机关联签《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实现跨区域协作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开展市场违规使用“生鲜灯”专项监督,督促违规行为全部整改。加大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司法保护力度,加强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号等敏感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着力推进绿美东莞生态建设。持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积极开展为期8个月的污染环境犯罪专项侦查监督活动,对移送的涉刑案件开展逐案核查,及时跟踪监督。开展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工作,重点整治船舶污染、城乡黑臭水体污染、河湖“四乱”、农业养殖污染等问题。持续推动“河湖(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实,推动全市重大水事违法案件验收整改,保护涉水库资源19亩。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全市“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在全市率先制定实施《东莞市检察机关派出人员进驻镇街综治中心工作方案》,在镇街(园区)综治中心设立“12309检察服务站”,按照“定期驻+按需驻”的方式,“一站式”化解涉检涉诉矛盾纠纷。截至目前,东莞市检察机关已与32个镇街(园区)综治中心建立工作联络机制,累计开展进驻镇街综治中心工作180余次。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化“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

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协同发力,进一步提升监督深度和精准度。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深化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工作和刑事诉讼制约监督机制建设。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有力推进危险驾驶、盗窃、新型网络犯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多发犯罪行为的综合治理,全市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和盗窃案件数据明显下降。分析比对近三年的交通信息数据,针对驾驶证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漏洞,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水平。

健全公益保护社会参与机制,积极推进“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建设。邀请志愿者和人民监督员协力治理城市公园噪声污染,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可感可触可知,竭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东莞市第一市区:民生福祉是我们的牵挂

自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来,广东省东莞市第一市区检察院围绕金融、食药、环境等民生重点热点领域,聚焦未成年人、困难妇女、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急难愁盼,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检察履职增进民生福祉,进一步做优做实检察为民。

聚焦民生热点主动作为解决群众“身边事”。围绕电信诈骗、食药、环境等民生热点领域,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推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取得更实成效、更优成果。

守护群众财产安全。该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针对5人以上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按照“一案一策”的要求,会商研究解决案件取证中的突出问题,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加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

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该院严厉打击食药安全领域犯罪,开展网络新业态涉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重点关注社区团购、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涉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依法办理违规添加硼砂等案件,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开展生鲜灯整治“回头看”活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守护“绿美东莞”生态环境。该院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由检察长亲自带队排查辖区相关河湖“四乱”问题,立案办理10件,均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整改,并通过圆桌会议、制定跟踪台账等方式跟进整改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将问题整改到位。

聚焦特定群体合法权益,构建协同保护新格局。未成年人、劳动者、困难妇女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涉及多个领域、多个职能部门,该院对内坚持一体履职,对外主动牵头协调,与相关部门合力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深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该院针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与辖区教育局、公安局、学校等单位联合召开预防校园侵害座谈会,并建立东莞首个“检医合作、检警一体”的“一站式”办案场所,避免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

积极开展“护薪”行动。该院依托“1+6+N”基层治理协作平台,定期前往镇街综治中心驻点收集维权诉求信息,与镇街司法分局搭建支持起诉协作机制,从司法分局移送的线索中筛选出一批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案件,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均获得判决支持,为劳动者讨薪、维权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持续深入推进困难妇女司法救助。该院高度重视妇女权益保护,深入开展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加强与妇联等部门的协作,强化对司法救助线索的筛查,及时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妇女。

聚焦机制建设,统筹推进“检护民生”提效能。该院把机制创新、制度建设作为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突破口,积极构建轻罪治理、数字赋能、沟通交流等机制,不断挖潜能、强动能、提效能。

探索构建轻罪治理模式。该院坚持治罪与治理有机统一,成立盗窃犯罪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针对轻微盗窃案件构建模块化、清单式快速办理机制,推进轻案快办、矛盾化解。

统筹利用各平台数据提升办案质效。该院在用好检察办案系统、12345热线等平台数据的基础上,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共发现“检护民生”各类线索109条。

建立“代表监督+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机制。该院主动联系辖区镇(街)人大代表工委,协商公益诉讼支持方案,探索建立线索移送、社会治理、普法宣传等机制,推动“代表监督+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机制落地见效,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东莞市第二市区:“益心蔚蓝”点亮湾区生态绿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市区检察院身处粤港澳大湾区和滨海湾新区,是东莞唯一临近海洋的基层检察院。近年来,该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打造党建、业务、队建三融合的“益心蔚蓝”公益诉讼品牌,以检察之力守护滨海湾新区海洋生态环境。

构建综合履职新模式,守护珠江流域水环境。东莞市滨海湾新区位于珠江出海口狮子洋东岸,属于大湾区核心圈,海域面积达78.5平方千米,海岸线长92.95千米,涉及陆、河、海三类生态系统交错带,是大湾区发展的生态安全屏障。

立足区域特点,2020年,该院建立“益心蔚蓝”公益诉讼品牌,创新建立“陆河海立体保护模式”,对近岸污水直排、陆源污染防治、港口码头污染物处置、河流清理等进行“一盘棋”布局。同时,该院成立珠江出海口狮子洋水质保护办案小组,综合运用无人机巡查、公开听证、制发检察建议、邀请专家评估生态修复费用、提起诉讼等方式开展污染防治、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近年来,该院先后开展了防治近岸海域污染专项监督、“网格化+公益诉讼”、港口码头走访评估等阶梯式治理活动,办理入海河流陆源污染、海漂垃圾、非法采砂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百余件,督促治理入海河流70余公里,整治污染30处,追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400余万元。

跨区域协作联动,筑牢生态安全网。该院立足东莞位于珠江入海口狮子洋的地域特点,积极加强珠江口两岸检察机关的协作机制建设。该院主动与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签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区域协作意见》,着力加大公益诉讼区域协作力度;与广州、中山等七地检察院共建大湾区环珠江口红树林湿地保护公益诉讼联盟,联合建立大湾区环珠江口红树林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推进联盟辖区红树林湿地司法保护。

此外,该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与移送、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与辖区法院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协作机制;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省环境保护纠纷调解委员会签订《关于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实施意见(试行)》;推行东莞市“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与市生态环境局、市河长办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全方位构建珠江流域生态安全保护体系。

深入拓展借力“外脑”,探索替代修复措施。2019年,该院检察官运用创新设立的“虚拟成本治理法”,预先核算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解决河流污染源头多、流动性强、鉴定费用高等办案难题。随后,“虚拟成本治理法”在全市得到推广,成功办理了一批入海河流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追偿修复费用320余万元。

针对如何做好生态环境修复的“后半篇文章”,该院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在充分咨询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改变金钱赔偿的单一修复方式,探索通过督促责任人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受损的水域生态环境和动物多样性。例如,该院在办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联合辖区农林水务局、司法分局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督促责任人投放鱼苗1万余尾,修复被破坏的生物资源,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东莞市第三市区:关切企业之需企业之难

护好一企,促治一片,惠及一方。广东省东莞市第三市区检察院积极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辖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问需于企,共商护企良策善举。企业发展需要什么,司法服务就延伸到哪里。为找准工作发力点、着力处,该院从政策宣讲、实情摸底切入,走好安商护企“第一步”。

该院采取制发调查问卷、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摸排辖区企业的行业性质、人员类型、法治需求和意见建议,充分宣传“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而清晰了解辖区企业在经营管理、权益维护、发展保障等方面的法治需求,明确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普法宣讲、加强联络等方面的技术“服务清单”。其中,该院与6个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络机制,加强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法律保护。

同时,该院加强横向联动,针对辖区企业在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现状与需求,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并就办理涉企犯罪案件延伸出的专项工作进行调研,为协同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共商良策。通过主动走进税务、市场监管、司法、公安等部门,共同研究企业关心关注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打击、“两法衔接”机制及“空壳公司”治理等问题,进一步明确“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重点难点,推动检察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精准施策,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与司法保障。

创新服务,助力企业健康运营。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该院聚焦重点、靶向用力,一体开展办案和监督,为企业防范运营风险、保障合法权益提供更加多元化、更具针对性的司法服务。结合企业司法服务需求和行业案例特点,对涉案企业高管、重点岗位人员、有关行业公司等开展专题法治宣讲,围绕职务侵占、反商业贿赂、商业秘密保护等,深入解读企业生产经营中常见的刑事风险,为企业依法规范经营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为提高企业在法治方面的抗风险能力,该院将护企风险提示作为法治宣传工作重点,实地走访涉案企业、撰写分析报告,针对涉案企业暴露出的风险隐患和管理漏洞,制发《风险提示函》6份,引导企业进行生产流程、组织架构、制度机制重构,提高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除了解决企业当下的问题,该院更注重消除企业的“后顾之忧”,帮助企业可持续发展。2024年以来,该院运用数据集合比对、专项问题调研,面向企业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4份,并结合专题法治宣讲,协助企业以案促建。

凝聚合力,协同优化营商环境。该院与相关行政部门加强沟通协作,用足用好齐抓共管的“大保护”理念,健全同向发力整体发力的工作格局,深入巩固“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成效。

一方面,该院落实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持续畅通行刑反向衔接渠道,优化办案衔接流程,确保移送标准统一。对涉企刑事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后,依法发出检察意见书,移交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相应行政处罚,以行刑衔接合力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持续深化检警税法联动工作机制,多次与税务、公安、法院等部门举行交流座谈、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等专题学术沙龙活动,组织检警税法同堂培训,由资深检察官围绕经济犯罪取证指引进行交流授课,以“共学”凝聚“共识”,推动形成高质效执法司法体系,共筑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