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网友如此回复:“真正的市场经济应该是自由的,企业逐利是本性,买卖自由,不能用市场以外的东西绑架企业”
看到这个回复,小编只想提醒他看这段话:“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完善的一种经济体制。”
其次,企业可以逐利,但是前提必须守法,自由是有限自由,不是无限自由。市场经济中的“自由”并非绝对的,它受到法律、道德和社会规范的约束。其本身就有附件,就有其所谓的“绑架”,国情需要,任何国家应该都有 (正如下面网友回复) 。
你能跟“懂王”谈芯片自由吗?你可以跟漂亮国扯,让你优先吗?
回到正轨。根据国务院第462号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没错,有人说“交强险是强制规定的,你可以说垄断。商业险不是强制的,不买也可以上路,卖商业险的公司有很多,选择也很多,价格都是保险公司算出来的,风险越大,保费越高,很正常,保险公司也是考虑盈利的。嫌贵不买商业险就好。”
说这话的人,好像应该是业内人士。专业,但不知是否能做主。你意思交强险你们可以办?而且必须办?不限数量,不捆绑?是不是?行不行?希望你能看到本文,希望你能正面回答小编,回答关注此事的车友。
另外1.5-1.8万的价格究竟怎么算出来的?按照行理,“优质客户保费下行、高风险客户保费上行”那你跟大伙说说,你们究竟依据什么确定谁是优质客户?谁是高风险客户?放心,小编虽不是专业人士,茫茫互联网肯定有专业的,你公开说,一定会有人公开翻译,我们看得懂!
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今年一季度,强劲的增长势头仍在继续。
2023年,人保财险新能源车承保数量同比增长57.7%;太保产险新能源车险保费同比增长54.7%。你们既然有如此发展势头,果真风险巨大、亏损巨大,你们不刹车?你们不去跟政府谈条件?谁信啦!
所以,广大车友有智商。不就是各方把风险甩锅给无辜的消费者嘛,所谓的“补贴”现在看来倒有“补贴”给保险巨头的意思了?绕个大弯子,无非就是把最不该“背锅”的消费者诓进来,一方面新能源销量上去了,另一方面保险业的业绩、质量也都上去了,唯独车友一肚子苦水无人问津?是这意思吗?
如果新能源发展受阻,消费者持币观望,小编相信一定会有人指责,是有些行业缺乏大局观念,利欲熏心,趁机抄底“红利”所致。这不是扣帽子,是有数据,有行业行为给人留下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