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法,1925年3月生于山东省单县杨楼乡。
1940年1月,王秀法参加八路军,任苏鲁豫支队第二大队五连战士。同年七八月间,随部编入八路军第四纵队、八路军第五纵队,参加开辟苏北抗日根据地的斗争,参加湖垛、东坎、曹甸等战役战斗。1941年1月皖南事变后,王秀法任新四军第三师七旅二十一团二营通信员、团部警卫员。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2年12月,任新四军第三师十旅兼淮海军分区四支队十一团三连党支部书记。1945年4月,王秀法任第十旅兼淮海军分区新编二团一营一连副指导员。参加了淮海区反“扫荡”、夏季攻势、淮阴等战役战斗。
1945年10月,王秀法任新四军第三师独立旅二团一营一连指导员,随部队挺进东北。到达东北后,任东北人民自治军第三师独立旅二团一营一连连长,东北民主联军第二纵队六师十七团一营副营长,东北民主联军第二纵队六师教导队队长,第三十九军一一七师三五0团一营营长、团参谋长、副团长。参加了辽沈、平津、衡宝、广西等战役战斗。在攻克怀德战斗中立大功一次。
新中国成立后,王秀法任志愿军第三十九军一一七师三五0团副团长、团长。参加了抗美援朝第一至第五次战役。回国后,任第三十九军一一七师三四九团团长、师参谋长、副师长、师长,第三十九军副军长。任第三十九军副军长期间,王秀法和副政委李兆书指挥了第一一六师唐山抗震救灾工作。1981年10月,王秀法任赤峰守备区司令员。1983年5月,任沈阳军区后勤部顾问。
王秀法荣获了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独立功勋荣誉章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二级自由独立勋章、三级国旗勋章。是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