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老总于东来发文,称不允许要彩礼或者付彩礼,婚礼不能铺张浪费,这一主张引发网络热议,有人支持有人反对,对于这件事怎么看?分享一点看法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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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关注新闻和法律的老梁。

这事儿有的网友想让我聊一下,我去了看于东来的社交媒体,其实就一段文字,说从明年起,胖东来人结婚不允许要彩礼或者付彩礼,婚礼不能铺张浪费,婚礼酒席只能邀请亲朋、酒席不能超过五桌,如果做不到公司从制度建设上制定将取消一切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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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光这一条,还有不许靠父母买车买房等等。

对此有媒体采访胖东来,工作人员说只是倡议,暂时没有形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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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媒体发布表示反对,让企业离员工私生活远一点。

这里我分享一点不成熟的看法供参考。

首先彩礼在法律上是一种赠与,之前也有人问为什么不能彻底禁止彩礼,那是因为赠与属于个人对财产的处置权限,你愿意赠与谁这是你自由,法律上只能说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他接的结婚真的自愿给,这个不能限制。

我个人观点一直是不可能彻底禁止彩礼,但是应该离婚双倍返还,你要的多你返还的多,出轨的三倍返还,这个我以前做视频说过,如果施行不是没人给,是没人要的问题了。

而婚礼铺张浪费当然是要反对的,但是目前主要是党组织对党员有八项规定的要求,普通公民目前主要是反食品浪费法规定了“婚丧嫁娶组织者、参加者应当适度备餐、点餐,文明、健康用餐。”但是这个法律主要是处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于具体的婚宴是没有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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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父母帮着买车买房通常来说也是一种赠与,当然也有的是借贷的,这个也是基于个人财产权的自由,你有钱你乐意给。

其次我很好奇,如果要制定这样的制度是如何实现,现在看于东来似乎是想把是否遵守跟公司员工福利挂钩。

那这个问题可能在于福利是否是在劳动合同里写明的?如果是劳动合同有的,你在合同里约定不允许收彩礼或者不允许摆酒席、用父母钱买车,这个劳动合同条款是无效的,如果因此产生劳动纠纷,对于企业来说并不是很有利。

如果说这是一种非劳动合同之外的福利,究竟这个福利得大到什么程度能让员工放弃他们的财产权行使呢?

其实我觉得比起取消福利,可能给奖励更合适一点。

同时这里明显有个事实确认问题,比如你如何认定一个人结婚是不是给了彩礼?胖东来有这种调查机制么?还是每个人结婚都全程跟随?他用父母的钱买车,这事儿你是怎么知道的?你个企业还要调查员工父母的财产使用情况么?

另外这里还有个标准问题,到底什么叫彩礼?司法实践里有些叫彩礼但是最后无法认定成彩礼,或者不叫彩礼的赠与被认定是彩礼性质,这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至于婚礼摆五桌,这难道不是根据这家人口算的么,他人口少可能五桌都用不了,他人口多那十桌都不一定,这个五桌的标准是根据什么定的?

另外我很好奇这个措施是只针对在职员工么?那比如说这人已经结婚了,给了彩礼了,办了超标的酒席了,用父母钱买车买房了,你们是打算拒绝录取么?还是说给他的劳动报酬降低?那不成就业歧视了么?

据说胖东来一向都很有办法,我倒想看看他们怎么实现这样一个制度,咱也学习学习。

最后我想说,这个事儿这么受关注其实挺滑稽的,也很讽刺。

于东来先生是个不错的企业家,但是他好像不是法律专家或者社会学家,他对彩礼也好、铺张浪费也好、啃老也好,提出个人的一些倡议,甚至想在企业里推行一些措施来促进,我觉得本来不应该这么大规模讨论,姑且让他去想,想出具体的制度来咱们再看,里外有国家法律管着。

倒过来说,我觉得有些问题,比如加班问题,比如彩礼问题,比如啃老问题,比如生育问题,为什么一个商超企业老板或者自媒体或者专家的发言会引起这么大的关注,以至于这种关注多少有点神话甚至妖魔化的倾向?

其实这些问题背后往往有四个字——无可奈何。

如果有可以选有多少人是愿意加班、愿意给彩礼、愿意啃老?这是平民百姓的无奈,甚至是一种悲伤,

这些问题这些无奈这些悲伤本来都有应该操心的人和部门,但是他们要不保持沉默,要不无所作为,之前推出的针对彩礼的司法解释收获了多少满意度呢?又解决了多少问题呢?难道不是这些部门和人的沉默和无所作为,才最值得我们悲伤么?

相比之下,一个商超老板在社交媒体上的几句话,又算得了什么?

所以这种事情热议不可怕,缺谁谁尴尬。

以上就是我对于东来称要限制员工给彩礼话题的一个分享,个人浅见难免疏漏,也欢迎有不同意见的小伙儿伴在评论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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