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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些事,是编故事的小说家也不敢编的,因为有寻衅滋事嫌疑。
但现实生活中就真实发生了,而且要不是偶然,可能就是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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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1日,某县公安局的民警杨某某、协警占某某以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案件为由,在江苏吴江找到企业家沈某,并将其从江苏吴江家中带走。
两人着警服、拿着手铐、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警用装备,驾驶着车辆,这完全是公安机关办案的标准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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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有配合执法的义务,沈某乖乖上了车,跟着警察叔叔的安排走。
但奇怪的是,这2个警察有点不一样。
在车辆行驶途中,警察杨某某暗示沈某可以帮忙处理案件并索要财物。
尽管沈某愿意花钱买平安,但总感觉这2个警察有点不正经。于是沈某乘二人不备在浙江湖州德清县境内跳车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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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跑了的沈某没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报了警。
没想到,这一查出了大问题。
公安机关接警后,查实是民警杨某某、协警占某某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私自携带警服、手铐、执法记录仪等警用装备驾驶车辆前往浙江、江苏等地,意图以帮忙处理案件为由向企业家索取财物。
于是以涉嫌招摇撞骗罪对杨某某、占某某立案侦查,但调查发现二人具有司法工作人员身份,于是无法以上述罪名继续侦办,案件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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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德清县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审查认为二人可能涉嫌检察机关侦查管辖的滥用职权罪,将线索报送湖州市检察院。
湖州市检察院前往外省某县公安局,调取杨某某、占某某身份信息,确认二人系司法工作人员,并固定了二人违规使用公安系统查询公民个人信息的证据材料。
通过详细询问相关人员、调取报案记录、监控视频,明确杨某某、古某某以公安人员身份将沈某带走并非法控制的基本犯罪事实。
检方还前往被害人沈某所在地公安机关以及行业协会,对该案产生的社会影响进行取证,进一步夯实二人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证明材料,为指控杨菜某、占某某构成滥用职权罪奠定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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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检察院以杨某某、占某某涉嫌滥用职权罪向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起诉意见,对二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有期徒刑七个月,二人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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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假装在执法的真警察、真协警犯了滥用职权罪,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
携带警服、手铐、执法记录仪等警用装备驾驶车辆的民警竟然是私自在执法,这如果不是新闻中说,谁敢信啊?
不用说是企业家,就是我作为律师,遇到这样的情形,也一定会认为是在正常执法,因为私自不私自,我们怎么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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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还是很佩服跳车逃跑的沈某,他怎么就敢判定这是真警察在私自执法?
要知道,万一判断失误,这就是标准的畏罪潜逃,警察完全可以当场将其击毙,如果那样的情况发生了,还是私自执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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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警察执法我们能识别,真警察在私自执法,这个我们真不能识别出来。
想想中国的企业家,除了遇到假警察执法,还会遇到真警察在私自执法,真是不容易 啊。
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