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人民政府

关于补充公布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机关、省市驻隆各单位:

为加强全县文物保护及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 文物保护条例》《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现增补一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对其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 地带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履行文物保护 义务,切实做好所辖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

附件:隆回县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补充名单(共1处)

隆回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

隆回县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补充名单(共1处)

编号

名 称

地 址

时代

类 别

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

1

横板桥

荷田乡一六村

清代

古建筑

以桥基为起点,四向各至15米处。

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20米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