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人民政府
关于补充公布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机关、省市驻隆各单位:
为加强全县文物保护及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 文物保护条例》《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现增补一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对其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 地带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履行文物保护 义务,切实做好所辖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
附件:隆回县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补充名单(共1处)
隆回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
隆回县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补充名单(共1处)
编号
名 称
地 址
时代
类 别
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
1
横板桥
荷田乡一六村
清代
古建筑
以桥基为起点,四向各至15米处。
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20米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