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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高校收入分配改革,再度写入中央重磅文件。

今年7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明确,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深化高校、科研院所收入分配改革。

有专家解读,这一系列措施将使科技人员更积极地参与到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中来,同时也有助于提高科技人员的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

特别是一些产业获得文件点名支持。《决定》中提到,“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完善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引导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抓紧打造自主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健全强化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医疗装备、仪器仪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先进材料等重点产业链发展体制机制,全链条推进技术攻关、成果应用。”

政府带头加大科研投入,提升行业内科研人员薪资待遇。一系列政策红利支持意味着,在这些学科领域取得成绩的高校教师,收入有望增长!

薪酬分配向这些人员倾斜

为切实提高高校教师待遇,近几年来教育部等政府主管部门多次下发文件,推进高校教师薪酬制度改革。

2021年7月,《关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的意见》审议通过。该意见提到将开展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坚持薪酬分配要同绩效紧密挂钩,向扎根教学科研一线、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向从事基础学科教学和基础前沿研究、承担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取得重大创新成果的人员倾斜。

多省高校绩效工资改革也在推进中。

浙 江

今年稍早,有网友在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上提出:“浙江省高校教师薪资水平与浙江省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不匹配”,对此,浙江省教育厅答复称,针对待遇差距,已着手开展改革完善省属高校绩效工资政策的研究,将在适当调节高校工资收入的基础上,给予高校更大的收入分配自主权。

而在部分省份,高校绩效工资改革已经实施推行。

山 东

2020年,山东省教育厅等联合印发《关于完善高等学校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办法的指导意见》,要求高校切实履行绩效工资分配主体责任,自主搞活内部分配。下放内设二级单位分配自主权,鼓励高校将绩效工资总量切块到二级单位,由二级单位进行自主分配。创收收入优先用于绩效工资分配,高等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创收净收入,可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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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还要求完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加大教学岗位绩效工资激励力度,落实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的奖励绩效,鼓励高校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的分配方式,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教学科研人员实行工资、科研绩效和成果转化收入三元薪酬结构。

安 徽

安徽省在2021年5月发布的教育部、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推动结构优化、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共同行动方案》中,也明确提出要建立绩效工资水平逐年合理有序增长机制,加大高校院所绩效工资增幅,高层次人才所需绩效工资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相应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不再设置绩效工资封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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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研奖励绩效方面,参照科技成果转化现金激励政策,高校横向经费结余,属于科研人员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的,可按规定给予奖励,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

江 苏

2023年9月,由江苏省科技厅、教育厅等七部门制定发布《减轻科研人员负担重点事项清单》。其中提到将选择部分高校院所开展试点,允许科研人员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以现金出资方式入股科技型企业,以“技术入股+现金入股”的方式与单位共享成果转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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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科研人员获得感,减负落实举措还建议对科技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核定水平动态调整。允许高校、科研院所根据高层次科研人员数量、科研任务完成情况和科技成果转化率等因素,适当增核绩效工资总量。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的收益用于奖励研发团队的比例不低于70%。

多所职校探索薪酬制度改革

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可有效促进高校教学水平的提升,激发高层次科研人才的创新活力。为提升教师薪酬待遇,近几年来,不少职校纷纷出台相关政策。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积极推进绩效津贴制度改革,为了有效发挥绩效分配的激励机制与约束作用,提高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学校制定《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酬金发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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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金是指上级文件规定的岗位工资、薪金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之外的费用,主要用于支付教职工额外工作的费用。

按照资金来源分为A类和B类酬金:

A类酬金:使用学院教育事业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横向项目收入)支付的酬金。

B类酬金:使用学院财政补助收入支付(财政教育拨款,即高等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教育拨款;财政科研拨款,即高等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科研拨款;财政其他拨款,即高等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本条上述拨款范围以外的财政拨款)支付的酬金。

无独有偶,聚焦职教了解到:柳州城市职业学院为体现收入分配的公平与效率,结合绩效工资实施的精神与学校实际,制定了《劳务报酬发放管理办法 (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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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中的劳务报酬是指学校各单位向提供劳务服务的校内外人员支付的未在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分配中体现的劳务报酬。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将应计入绩效工资的在编教职工劳务报酬作为奖励性绩效的一部分纳入全校绩效工资总量,实行总量控制。

劳务报酬包括讲学费、培训授课课酬、评审费、职业技能考评考务费、教育考试劳务费、外聘教师酬劳、科研项目劳务费、学生酬金、临时用工劳务费等。各类劳务报酬标准为发放的上限,学校各单位可根据各项收入、成本和实际工作量情况,在标准限额内发放。

近年来,我国一直在推进高校与科研机构“破五唯”人才评价改革,薪酬制度改革是其中的关键之举。建立起更符合教育与科研规律的薪酬制度,引导教师和科研人员潜心教育与科研工作,可为激发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创新创造活力。

来源:麦可思研究(此处较原文有删减)、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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