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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努力让法治思维融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即日起,上海嘉定法院微信公众号推出系列普法短视频“法宝支招·獬优解忧”,由嘉定区人民法院普法IP形象大使“獬优君”携手“嘉定法宝”出镜讲述法治故事,陪伴大家一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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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故事

是一起卖假酒

承担退一赔十

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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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支招·獬优解忧”第4期: 卖假冒飞天茅台:退一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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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时间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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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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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供稿部门|嘉北人民法庭

责任编辑|李迪明子

执行编辑|阮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