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轮、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
(以下简称:“低速电动车”)
的危害
已经说过很多次
看似方便,其实安全隐患极大
下面给大家看几个身边的案例
警示案例一
9月18日,在丰城市龙光大道某路口处,一辆无牌三轮低速电动车无视交通信号灯指示闯红灯与一辆绿灯直行通过路口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人以及乘坐人受伤。
警示案例二
3月10日,在泰和县冠朝镇某路段,驾驶人郭某驾驶一辆三轮低速电动车搭载两名乘客,未仔细观察路况,在左转弯时与后方同向行驶的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电动车被撞后侧翻倒地,车上3人均受伤。
警示案例三
3月10日,徐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青原区值夏镇某路口时,与一辆左转弯的无牌四轮低速电动车相撞,造成电动车驾驶员以及电动车上一名乘客受伤。
驾乘低速电动车的安全隐患有哪些?
隐患一:安全性能差
通常低速电动车底盘轻,重心不稳,车辆转向、制动等部件安全性能较差,在行驶过程中很容易倾斜、翻车,且普遍缺乏安全带、安全气囊、防撞吸能结构等基本安全配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难以控制,易造成人员伤亡。
隐患二: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
低速电动车驾驶员大多是没有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对交通出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险情,判断力、应变能力较低。
隐患三:事故赔偿责任难承担
生产制造准入门槛低,技术标准要求远低于正常机动车国家标准,绝大部分该车辆不能依法登记注册上牌照,不能上道路行驶,不能合法购买保险,安全更无保障!一旦发生事故,追责、赔偿的难度很高。
交警提醒
广大驾驶人务必选择
合法、合规、安全的
交通出行工具
对于三轮、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
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转发:江西交警
幸福万年千万条
道路安全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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