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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二级巡视员马向东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依法向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马向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马向东利用担任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处调研员、新能源办公室调研员、新能源办公室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