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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柳城县马山镇横山村村民韦某某在自家采伐迹地私自炼山,因看护不周引发森林火灾。后经公安机关查明依法对韦某某进行刑事拘留,其本人自愿赔偿烧毁的损失费达数万元,目前韦某某取保候审。

该案例充分暴露出在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严峻形势下,仍有部分村民森林防火意识淡薄、心存侥幸,违规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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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

当前,正值森林防火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火责任重于泰山”等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自治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全区森林火险形势会商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方针,坚决扛起森林防灭火政治责任,现通报柳城县1起违规野外用火处置案例,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坚决杜绝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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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还极易引发火灾,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隐患。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增强防火意识,杜绝野外违规用火行为,防患于未“燃”。

再次提醒广大群众

当前,已进入防火关键期

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任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一经查获

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轻则罚款、拘留

情节严重者还将受到刑事处罚

陷入牢狱之灾

希望广大群众以案为戒

杜绝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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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柳城县森林防灭指挥办

责任编辑:张琳

值班总编:冯艳芳

责任监制: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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