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勤县检察院在办理的经济犯罪类案件中,发现“空壳公司”违规经营的线索。对此,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结合“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充分运用“空壳公司数字监督模型”,对辖区内经营异常的企业进行筛查治理。
据了解,“空壳公司”是指已经注册成立,但实际上没有开展经营业务或没有实际资产的公司,其常被用于非法目的,如洗钱、诈骗、逃税等,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017年2月,被告人王某向民勤某某银行申请贷款。贷款过程中,王某向银行提供其名下民勤县某某农业贸易公司经营场地产权证及房产证等虚假材料,以欺骗方式从民勤某某银行贷款800万元。截至案发,上述贷款本金逾期未还,给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民勤县检察院公开送达检查建议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加大对“空壳公司”的打击力度,民勤县检察院积极运用省检察院推荐的“空壳公司失管及立案监督模型”,分别从民勤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相关数据并录入监督模型碰撞比对,筛选出10条异常信息。
通过对异常信息的研判、分析,发现民勤县某某农业贸易公司无社保缴纳痕迹、未实际运营,为王某骗取贷款提供了便利条件。随后,民勤县检察院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该局进一步规范企业注册登记和审批工作,定期开展专项排查,杜绝空壳公司对营商环境的不利影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对王某名下的农业贸易公司进行了吊销,积极劝导另外3家异常企业主动注销。
凝聚“空壳公司”治理共识,推进“检察护企”走深走实。民勤县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充分运用数字检察监督模型,提升检察监督质效,加大对“空壳公司”的打击治理力度,推进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本稿件图片由民勤县检察院提供)(张晓娇 通讯员:汤丽莎)
编辑:李筱
责任编辑:李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