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目录
1.广州市白云区
2.清远市清新区
3.揭阳市市直事业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
看过来
11月20日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连发两则招聘公告
公告指出
将在西安、北京、武汉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232名
招聘详情速览
广州市白云区2024年下半年
在西安、北京公开招聘
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01
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本次在西安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47名、北京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65名,共计112人。招聘岗位职责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西安考点岗位需求表
北京考点岗位需求表
联系单位
02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5年毕业生。
“2025年毕业生”指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以及于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03
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2日9:00至2024年11月28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事业单位招考网(网址:https://bm.gd-pa.cn/dzsys/nyrc)按网上提示方法报名,并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
2.宣讲会将在报名期间举行,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宣讲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告,报考人员也可自行在各大高校就业网站上查询。
(二)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初定2024年11月29日9:00-17:00,西安的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设在西安,北京的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设在北京,具体地点另行公告。
2.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均须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时间为现场资格审查当日。
(三)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事业单位招考网(网址:https://bm.gd-pa.cn/dzsys/nyrc)通知为准。
(四)笔试
1.按照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事业单位招考网(网址:https://bm.gd-pa.cn/dzsys/nyrc)公布。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将在事业单位招考网(网址:https://bm.gd-pa.cn/dzsys/nyrc)另行公告。
04
咨询方式
考生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9:30-11:30,14:30-17:00拨打电话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联系咨询电话:020-86371568、86371707;监督电话:020-36135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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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2024年下半年
在武汉公开招聘
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01
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20名。招聘岗位职责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武汉考点岗位需求表
联系单位
02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5年毕业生。
“2025年毕业生”指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以及于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03
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2日9:00至2024年11月28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事业单位招考网(网址:https://bm.gd-pa.cn/dzsys/nyrc)按网上提示方法报名,并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
2.宣讲会将在报名期间举行,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宣讲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告,报考人员也可自行在各大高校就业网站上查询。
(二)网上确认
通过报名系统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考试确认。网上考试确认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18:00至2024年11月29日10:00。逾期未进行网上考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能参加笔试以及本次招聘的后续环节。
网上确认的操作方式:登录事业单位招考网(网址:https://bm.gd-pa.cn/dzsys/nyrc)批次选择--报名业务-我的报名-报名确认参加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考生请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7:00后,不再另行通知。免笔试考生也要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2024年11月30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对应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事业单位招考网(网址:https://bm.gd-pa.cn/dzsys/nyrc)相关公告栏目公布。
(五)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于公布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
2.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均须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时间为现场资格审查当日。心理素质测试的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应聘人员综合成绩。
(六)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登录事业单位招考网相关公告栏目通知为准。
04
咨询方式
考生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9:30-11:30,14:30-17:00拨打电话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联系咨询电话:020-86371568、86371707;监督电话:020-36135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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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
11月19日,清新区教育局在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024年下半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区直属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0名。
全文如下
2024年下半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区直属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清新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落实“才聚清新 共创未来”人才工作精神,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清远市清新区工作。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家统一招生的2025届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毕业生(非在职学历),以及教育部承认学历学位的国(境)外院校的毕业生(非在职学历),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岗位表中的招聘单位分别如下:区直属小学为区一小、区二小、区三小、区四小、区五小、区六小、区七小;中心城区中学:区二中、区三中、区四中、区实验学校。考生入职按学校需求分配到校。单位情况详见《2024年下半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区直属中小学教师学校简介》(附件4)。
(二)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下半年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区直属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6.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条件
1.报考者的普通高校(非在职)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博士)专业与岗位需求表专业相符(具体见《2024年下半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区直属公办中小学校教师岗位需求表》),报考需要以最高学历报考。
2.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作为专业对应依据。
3.报考专业
(1)专业查询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或专业目录中没有与国(境)外学历考生所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相近的视为相符(考生需提供专业对比的相关材料,如课程设置情况、课程对比情况等)。考生需提供学位证书及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进行判定其专业代码归属及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2)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的,其专业方向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三)教师资格条件
应具有相应及以上学段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交承诺书,并提供普通话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或者面试合格网上截图内容。如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的,提供学校师范生证明等材料。
教育学、教育技术学专业报考数学岗位,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可不作要求。
上述人员,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后正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如未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年龄条件
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未履约的定向生、委培生;
8.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四、报名方法及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络报名、线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2024年11月25日8:30至11月29日17:30止。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下面报名系统网站:
报考方式:招聘采取网络报考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浏览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qyqxq,按指引进行报名。
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报考确认提交后,不能修改报考岗位。
(2)网上报考需要上传的材料:提供毕业生推荐表、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或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或者面试成绩单截图(师范生提供师范生证明),扫描或者拍照以上内容作为附件上传。
(3)初步审核。报考后将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及附件进行初审。线上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审核状态显示,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及时关注报名系统中的资格初审结果。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现场复核及笔试环节;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报名期间,因报名材料不齐需要补充材料的考生在12月1日12:00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1次。如材料还无法证明具备报考岗位条件或不按时补充材料的,视为不通过。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报考网上初审通过后,在12月4至6日,考生到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资格现场审核、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二)现场资格审查
1.考试确认: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方可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6日9:00-12:00,14:00-18:30;
地点:清远市清新区第三小学敏健楼一楼阶梯室(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68号)。
3.现场需要提交的材料要求:
(1)报名表(见《2024年下半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区直属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3,不用网上下载的报名表,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或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单(笔试或者面试成绩合格,查分系统截图相关内容);
(5)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
(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
(7)岗位表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需提供相关材料;
(8)在报考系统下载打印的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核通过后盖章及安排笔试试室。
以上材料(报名表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5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三)注意事项。
网上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复审纸质材料要求与网上报名上传资料要求相同。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报考者责任自负。
1.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2.考生的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表》及《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参加笔试。
3.报考人员用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本次考试是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1.考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现场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教育综合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包括课堂教学管理及课堂教学艺术、教材分析理解和处理、教学方法的处理和运用、班级管理及工作艺术、德育管理、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等的基本常识以及相关个案分析。笔试采用同一试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
2.笔试时间、地点。安排于2024年12月7日上午9时在清远市清新区第三小学进行,各考生具体考试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点,笔试合格线为60分,按40%计算入综合成绩成绩,不达60分的不能入围面试环节。
4.从笔试合格人员(60分及以上)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入围面试环节,该岗位合格人员不达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同分者并列进入。笔试成绩及入围名单在12月7日17:30点前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网址:https://www.qingxin.gov.cn/qyqxjyj/gkmlpt/index。
(二)面试
入围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现场确认后盖章的准考证。
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向招聘岗位方面,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言行、举止、岗位匹配度等教师综合素质。
1.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8日8:30;
地点:清新区第三小学,详见面试通知书(笔试成绩公布时发布)。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三)综合成绩计算
1.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2.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
六、签约
所有报考人员的成绩,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考试结束后,安排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同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考察等事项。
七、体检、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实施。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签约时有考生放弃签约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三)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五)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由清新区教育局在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须承诺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三)本次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公办教师,其薪酬待遇按照清远市清新区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考生必须遵守:履行在清远市清新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以上的合约要求,因工作需要可以区内教育系统调动。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2025年毕业生如未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
(五)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由清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5820802;监督电话:0763-5810078)。
附件1:2024年下半年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区直属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
附件3:2024年下半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区直属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双面打印).doc
附件4:2024年下半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区直属中小学教师学校简介.pdf
揭阳市市直事业单位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部署要求,决定组织2024年下半年揭阳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2024年及以前毕业的博(硕)士研究生、2025年应届毕业的博(硕)士研究生。其中:国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合作办学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毕业生年龄要求如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含本级基数,下同);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数量
计划招博(硕)士研究生45名,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下半年揭阳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三、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工资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标准执行。
(二)补助补贴。按政策享受各类人才资助。
(三)保障服务。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配偶,原有工作单位并愿意在我市就业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其单位性质、身份状况对口安排;原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协调推荐安排工作。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子女入学入托,由市教育局结合人才意愿安排到属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子女入学入托,由辖区教育部门结合人才意愿安排到属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四)其他服务。新招聘博(硕)士研究生还可同时享受省、市其他有关人才政策待遇。根据《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一经聘用即可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四、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相关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首日。
五、报名
本次招聘的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线下资格复核”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8日16:00。
(二)报考注册
报考者登录https://bm.gd-pa.cn/dzsys/jyks(揭阳人事考试报名系统),选择“2024年下半年揭阳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批次,用本人手机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三)填报岗位
报考者注册个人信息后,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公告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需上传的材料:
1、身份证材料。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材料。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2025年境内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3、本人免冠彩色1寸照片。
4、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教师资格证书、中共党员相关证明等)。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将11月22日9时开始,11月29日17时前完成。
(五)查询结果
报考者请在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更改和提交申请资料。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和提交材料,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只能补充提交相关材料(补充提交完毕,须及时向招聘单位报告)。
(六)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1月30日13: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七)打印准考证
确认报名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2月12日10时之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
(八)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者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招聘岗位中的专业条件一般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六、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根据岗位性质对应按教育通用类、卫生通用类、综合类分别进行命题。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笔试于2024年12月15日在揭阳市举行,笔试时长初定为90分钟,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4、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将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予以划定。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一)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二)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三)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复核。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
入围面试人员因前款规定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面试将通过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讲课)、说课或专业考查等形式。
同一岗位面试人员应当由同一评委组在同一时段采用同一试题开展面试。
4、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2月下旬至2025年1月上旬。线下面试地点初定在揭阳市。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另行公告或通知。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线。面试结束后,由组织实施单位向考生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岗位的数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或组织实施单位承担。
教师岗位人员的体检标准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其他岗位人员的体检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成立考察组组织实施。
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要求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回避情形、是否属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属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情况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招聘单位还需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
九、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权限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学历学位及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监督方式等事项。
十、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报考教师岗位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岗位表要求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没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教师资格证书或有关证明材料等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提供。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博士研究生在本报名时段外,还可在2025年6月30日前直接联系招聘单位报名;招聘单位可根据需求灵活接受报名。博士研究生招聘可不受招聘人数限制,不占用本次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不与同岗位其他硕士学历人员形成竞争关系;可不用参加笔试,通过直接面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并入围体检人选,有特殊情况不便进行体检或考察的,视情况延后体检或考察,先进行拟聘人选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再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二)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及结果、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等事项将通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公布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相关人员。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收到通知信息。
(三)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诚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违反诚信报名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或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五)应聘人员可在上班时间致电咨询相关情况。 联系方式如下:
1、针对岗位表相关信息及报名条件方面的咨询,可致电岗位表中对应的招聘单位电话。有关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2、报名系统技术问题的咨询电话:0757-82133871/72(技术公司)、0663-8233640(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3、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663-8220380。
附件:
1、2024年下半年揭阳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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