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回民区妇联充分发挥“联”字优势,以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为主题,以保障妇女儿童权利为根本,通过积极探索建立妇联+检察院工作模式,多措并举,凝聚合力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向纵深发展。
共建妇女儿童维权的“快速路”
积极搭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新平台,挂牌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形成“妇联+检察+法院+公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联动机制。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设置“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专用接待窗口,建成青少年沉浸式普法教育体验馆、未成年人保护基地等,打通服务妇女儿童的绿色通道,延伸服务妇女儿童的触角,帮助更多的妇女儿童享受到法律的温暖。
打好妇女儿童维权的“组合拳”
回民区妇联加强与区检察院沟通与协作,以最有利妇女儿童原则,建立《涉妇女儿童权益纠纷协作化解与诉源治理工作机制》,互通有无,主动介入,联动履职,向区检察院移送10余条案件线索,目前线索成案3件,其中一件涉家暴妇女案件,区检察院用3天时间支持她向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与区法院沟通,促成案件快立、快审、快裁,区法院用2天时间作出裁定,让受家暴妇女及时脱离可能再次遭受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打通了各部门间妇女儿童保护各自为战的“壁垒”。
站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最前沿”
今年7月,了解到辖区因父母均不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小明(化名)生活无法正常维系的线索后,及时将线索移送区检察院。之后配合社区和区检察院,及时询问双方当事人,向区法院发送帮助未成年人起诉的函。回民区妇联作为未成年人小明(化名)的临时监护人参与诉讼,建议司法机关提供司法援助,向区法院制发诉讼费用免交函,确保案件顺利进入司法程序。经过审判,顺利拿到抚养费,且使抚养费支付年限从“满18周岁”变更为“至未成年人高中毕业”的胜诉判决,帮助未成年人通过法定程序解决抚养费难题。
当好儿童健康成长的“守护者”
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回民区妇联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与区检察院联合成立了《回民区涉未成年人案件教育指导工作站》,采取附条件不起诉+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给“熊孩子”改错的机会。通过训诫、督促监护令等监护干预手段做实督促监护的“前半篇文章”,通过链接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做好督促监护的“后半篇文章”,多维度、立体式构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撑起妇女儿童维权的“保护伞”
在未成年人中,通过“开学第一课”和全区开展的预防整治未成年人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专项行动,以“法治+心理课堂”、讲座、游戏、案例说法、剧本杀等多种学生乐于接受的形式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一体推进家校社协同育新人机制。在广大妇女群众中,以“三八”维权周和“建设法治内蒙古·北疆巾帼在行动”为主题,把保护妇女的法律、法规等内容面对面的进行宣传解读,引导广大妇女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宣传和维权服务送到广大妇女儿童身边。
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回民区妇联将以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为纽带,强化内外协作配合,搭建内部绿色通道,加大协作力度,凝聚合力共筑妇女儿童保护屏障。
来源:回民区妇联
编辑:酷小熊
初审:李淑军
审核:阿 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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