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部分网友们是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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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如过于激动之类的后果,理应完全由加害者承担。”正当防卫,原本就应当大幅度倾向于受害者,而非处于双方对等的情形,这是显而易见的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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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性不够强。好比交通法规,未硬性明确一个优先路权的顺序,老是强调“礼让”,应当礼让,致使结果模糊不明。不礼让就算违规。

实际上,就是需要有一个清晰的顺序,在特定情形下,把谁先谁后描述清晰,谁违规能够一眼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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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道理,只有让那些人面临了才能够推动,这算是个办法,但是怎样让他们产生有生命危险的感觉呢?不好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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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不许你反抗,就是不许你见义勇为,就是“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就是成天搞。一个人人麻木、明哲保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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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学生,甚至包括学了点皮毛的业余人士,都热衷于这么做。无妨,它们尽管这么想好了,我可不认为它们颈部皮肤的厚度跟其他人有啥不同的,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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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根源上就不支持防卫,不是防卫过当与否的问题,而是根本就不支持防卫。就算是有人砸开你家的门进去打你老婆和家人,你胆敢还手那就是互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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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者是不需要正当防卫的,哪怕是在当下,真正的强者你根本无需负责。 剩下的人都跟你一样,并非真正的强者,水平都差不多,那就更无需保护了。毕竟都差不多,保护谁呢?

对此你有怎样的感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