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市、区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强化源头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切实落实“减量控大”工作目标,近日,山东庄镇组织镇市场所、派出所、综合执法队和平安办联合执法,对辖区范围内电动三四轮车销售点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排查违规销售电动三四轮车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严查销售源头,净化市场环境
在此次行动中,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所有电动车销售点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核实营业执照、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进货渠道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未经授权擅自改装、维修后再次销售等违规行为。
对违规销售行为,执法部门将采取包括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从源头上杜绝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进入市场流通环节,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本次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电动车市场秩序,为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奠定了基础。
强化巡查执法,筑牢安全防线
为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执法人员还对大集、学校周边等交通流量较大的路段开展巡查,重点检查上路电动三四轮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存在无牌无证或非法改装行为。
同时,执法人员结合实际场景向车主和群众宣传交通安全法规,详细讲解驾驶违规电动车的风险和后果,切实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遵规守法意识。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北京市已明确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公共场所停放。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不购买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请主动淘汰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坚决不购买未经国家生产许可、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电动三四轮车,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二、不违规驾驶电动三四轮车。合格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应依法依规办理车辆行驶证及牌照;驾驶合格电动三四轮车要携带相应级别的驾驶证件,坚决不无证驾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持从我做起,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安全出行。
三、不乘坐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达不到安全标准,没有交通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一旦发生人员伤亡交通事故,乘客生命财产安全没有保障。坚决不乘坐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并带动身边亲属和朋友,共同抵制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若您家中仍有未淘汰的违规电动车,请主动到村(居)委会登记备案,并尽快淘汰,避免因违规上路带来安全隐患。
下一步,山东庄镇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持续推进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强化源头管理、加大宣传引导、优化淘汰机制等举措,为村(居)民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 | 史恩婕 责编 | 杨慧林
审核 | 崔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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