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儿童日 2024.11.20
回顾联合国在《世界人权宣言》中宣布:儿童有权享受特别照料和协助,深信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作为家庭所有成员、特别是儿童的成长和幸福的自然环境,应获得必要的保护和协助,以充分负起它在社会上的责任,确认为了充分而和谐地发展其个性,应让儿童在家庭环境里,在幸福、亲爱和谅解的气氛中成长。
——摘自《儿童权利公约》序言
更新小计
2024.11.20
2024年7月,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正式提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2024年11月,广州市发改委发布《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修订稿)》,提出“广州将新增安居乐业入户、取消积分制入户年度名额限制、允许全日制大专学历入户广州、新增投资纳税入户等修订内容”,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广州有望成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一线城市中最先取消积分入户名额限制的城市。
2024年9月,民政部等21部门联合印发《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国家层面首次出台专门针对流动儿童关爱保护的政策文件,填补民生保障领域政策的空白。
2024年10月,北京三知正式向社会发出《》的行动倡议,呼吁更多一线行动者在现有服务的基础上,关注上述政策趋势,支持、陪伴流动人口家庭一起应对在居住地落户、子女入学及升学以及儿童照顾等方面的具体而微的困难,促进留守儿童与父母团聚、避免流动儿童与父母分离。
—— 导读 ——
儿童是一个国家的未来和希望,2020年,中国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流动人口子女)规模1.38亿人,占中国儿童人口的近一半(46.4%),流动儿童规模7109万人,留守儿童规模6693万人。这些儿童的健康成长,既关乎其个人幸福、权利和发展机会,也关乎整个国家的未来。
难以在居住地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一直是流动儿童面临的最突出的挑战,也是儿童留守产生的制度根源,留守经历带给儿童的负面影响显著且深远。
过去,受限于落户门槛高、流入地学位供给有限,我们很难从根源解决儿童留守的问题。而如今,除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个别超大城市,城市落户条件均大幅下降,伴随学位供给的增加,随迁子女入学、升学的要求也在持续下降。流动人口家庭有了更多的机会让孩子留在居住地上学、升学,甚至将留守在老家的孩子带到身边,亲子团聚。
我们呼吁更多一线行动者在现有服务的基础上,关注到这样的政策趋势,支持、陪伴流动人口家庭一起应对在居住地落户、子女入学升学以及儿童照顾等方面的具体而微的困难,促进留守儿童与父母团聚、避免流动儿童与父母分离。
未来几年将成为推动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入学升学的关键窗口期,需要更多公益组织更快地行动起来,一起从根本上推动解决儿童留守问题的可能,让低收入流动人口子女及其家庭真正从政策改革中受益。
最后我们提出三点建议:
修改《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在经常居住地学校就近入学。将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中的“户籍所在地”改为“经常居住地”,即本条法律改为“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学校就近入学”。
全面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保证流动儿童在经常居住地平等享有公共服务。尽快在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之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全面实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针对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继续降低积分落户门槛,取消积分入户名额限制。
国家、社会和公益组织需要将流动人口子女视为一个整体,不仅要开展面向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服务,也要在开展关爱、保护服务的基础上,支持、陪伴流动人口家庭一起应对在居住地落户、子女入学升学以及儿童照顾等方面具体而微的困难,才能真正避免更多流动儿童与父母分离,促进留守儿童与父母团聚。
—— 目录 ——
1 流动的中国,流动人口子女的发展面临两难的选择
1.1 七普数据显示,流动人口子女规模大幅增长,接近七成不能和父母在一起
1.2“流动”还是“留守”是流动人口家庭必须面对的两难选择
1.3 用“在一起”和“入公办”指数来评估流动人口子女的发展情况
2 流动人口子女发展面临的挑战
2.1 流动人口子女的发展的挑战,流动人口家庭如何应对?
2.2 学前教育阶段,农民工随迁儿童更难进入普惠性幼儿园就读
2.3 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一起”和“入公办”指数逐年提高
2.4 2021年,92.2万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返乡”,其中大部分将会成为留守儿童
2.5 义务教育阶段后,就地参加中高考依然困难重重
3 落户和上学都在加速放开,低收入流动人口家庭如何能真正受益?
3.1 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落户政策在加速放开
3.2 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权利,人口流入地学位供给在增加
3.3 低收入流动人口家庭如何能真正受益?
4 “促进家庭团聚、避免亲子分离”,从根本上解决儿童留守问题的机会已经来临
5 做好流动人口子女的课后服务,减轻流动人口家庭的儿童照顾负担
5.1 流动儿童的课后服务,让儿童之家遍布每个城乡社区
5.2 留守儿童的课后服务,让儿童可以和父母“在一起!”
—— 正文 ——
1
流动的中国
流动人口子女的发展面临两难的选择
1.1
七普数据显示,流动人口子女规模大幅增长
接近七成不能和父母在一起。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之后,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大量人口从农村向城市转移,从中、小城市向大城市转移,最近十多年更趋活跃,流动人口从2010年的2.21亿人增至2020年的3.76亿人,规模大幅增长69.7%,占总人口的比例高达26.6%。2021年,中国城镇常住人口9.14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4.72%。全国人户分离人口5.04亿人,其中流动人口3.85亿人,比2020年又增长了900万人,比美国2020年的总人口(3.31亿人)还要多。
流动人口有些将未成年子女一起带到流入地,有些则选择让子女“留守”在老家,还有一些大龄儿童独自外出求学或务工,这些和家庭一起流动或留守的儿童也因此直接受到人口流动的影响。儿童的流动和留守状态并不总是固定的,可能随着家庭状况、个人所处的年龄和受教育阶段在流动与留守之间转换。
2020年,全国流动儿童7109万人,留守儿童6693万人 ,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合计1.38亿人,占中国儿童总人口的46.4%。也就是说,中国近一半儿童直接受到人口流动的影响。
2020年,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总数比2010年大幅增加了4730万人,流动儿童人数是2010年的两倍,流动儿童主要居住在城镇地区,其中3459万人居住在城区、2948万人居住在镇区。
留守儿童人数比2010年增加了1202万人,其中城镇留守儿童规模2516万人,比2010年增加了995万人,增长了65.4%;农村留守儿童规模4177万人,较2010年增量和增幅均较小,十年间增加了207万人,增幅5.2%。
在全国农村儿童整体规模比2010年大幅下降28.6%的背景下,农村留守儿童人口规模不降反增,在农村儿童中占比明显增加,凸显出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随着城镇化的深化而加剧。
据估算(根据2020年全国人口普查微观数据计算),2020年全国受人口流动影响儿童中9409万人(占受人口流动影响儿童的68.2%)不能与父母双方居住在一起。其中4494万人父母双方均不在家,包括留守儿童2710万人,流动儿童1784万人;4914万人与父母一方居住,包括留守儿童3983万人,流动儿童931万人。
不能与父母双方居住在一起的流动儿童中,主要由“流留儿童”和一些独自外出求学或务工的大龄儿童组成。
“流留儿童”是指,有一些流动儿童本身也是留守儿童,例如在县城和一些小城镇中学习的儿童,他们是居住在城镇中,但是他们的父母或者父母中的一方外地打工,所以他们实际上是流动的留守儿童、或者是统计为流动儿童的留守儿童。例如作为循环型迁移的流动人口中的一些人口在乡村周边的小城镇或者县城购置住房,以希望获得城镇中更好的公共服务,他们将子女留守在城镇,而自己仍在流入地城镇就业。在中西部一些贫困农村,生态移民、扶贫搬迁也促进人口向小城镇集中,但是由于城镇中就业机会少,年轻劳动力往往选择外出就业,未成年子女和祖父母在城镇居住,他们中不少也构成流动的留守儿童。
1.2
“流动”还是“留守”,是流动人口家庭必须面对的两难选择;除家庭因素外,很多时候受制于现实政策和公共服务支持
一直以来,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发展都是中国儿童人口发展的痛点和难点,流动和留守是同一群孩子的不同生命状态,很多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会往复经历这两种状态。
对于许多流动人口家庭来说,把孩子带在身边成为流动儿童,在居住地城市会面临各种入学、升学方面的困难;送回“老家”成为留守儿童,就不能亲自养育和陪伴孩子的成长,对于每个流动人口家庭来说,“流动”还是“留守”是一个两难的选择。
2020年,中国流动儿童规模7109万人,约占中国儿童人口的1/4(23.9%)。由于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分离,难以在居住地平等享有受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
“上学(入园)升学难、费用高”,一直是流动儿童面临的最突出挑战。虽然国家要求人口流入地政府将流动儿童纳入公办义务教育体系,但各地政策落地执行仍与儿童的户籍及其家庭的社会经济条件高度相关。许多低收入家庭的流动儿童,由于父母和家庭条件未能达到入读公办学校的要求,只能选择民办打工子女学校(民办打工子女学校需要家长支付学费,学校自负盈亏;由于缺少财政补贴,大部分师资水平有限,但对于不能入读公办学校、家长又不想让孩子留守的家庭来说,是让孩子跟父母在一起的最后选择,也可以作为公共服务仍然不能覆盖时的缓冲地带)。升学考试方面,由于没有本地户籍,流动儿童还会面临中考、高考只能报考中职、高职(如北京、上海、天津等地),或录取比例远低于本地户籍儿童(如广州、深圳等地)的情况。
即使克服了上学的挑战,在城市务工的父母也很难兼顾家庭生计和子女照料。对于低收入流动人口家庭,一方面,迫于生计父母往往需要长时间工作,同时,城市现有的社区儿童服务大多仅针对户籍人口,且身处异乡的流动人口也缺乏传统的家庭或社区支持系统,因此在学校课堂时间之外,很多家庭连对孩子基本的看护照料都难以保证。
如果难以应对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及家庭自身困难的挑战,把孩子“留在老家/送回老家”便成了低收入流动人口家庭无奈的“理性”选择。
2020年,我国留守儿童规模达到6693万人。其中农村留守儿童4177万人,城镇留守儿童2516万人。从留守儿童的家庭照顾情况来看,2020年45.64%的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双方都外出,31.94%的城镇留守儿童父母双方都外出。这些孩子中,有的自幼便与父母分离,有的在父母务工的城市出生成长,由于无法留在居住地上学、升学,升学过程中又被迫回到陌生的老家。
亲子分离的经历对于儿童成长发展的负面影响是显著且长远的。一方面,父母不在身边很可能导致儿童无法获得必要的照料、监护以及成长过程中所需的家庭教育与引导。同时,由于缺乏父母陪伴以及足够的亲子沟通,留守儿童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的概率更大,且不容易被监护人关注到。
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司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在全国12个省(区、市)的27个县(区)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服务需求评估调查。调查发现,与非留守儿童相比,低年龄组的留守儿童更多出现焦虑失眠、孤独感等社交情绪,随着年龄增长,留守儿童的行为问题、同伴合作交流等问题可能更加突出,有离家出走、自伤等想法的比例也更高。
儿童与父母长期分离,通常被视为一种童年负面经历,一项关于童年负面经历的研究使用了1958年出生于英国的3782名女性和3753名男性的追踪数据,研究结果表明,童年负面经历作为一种慢性压力,将会“潜入皮肤”,改变人类的发育过程,影响日后的健康。有过童年负面经历的群体可能会在整个人生中付出代价,例如,经历过负面经历的男性更可能受教育程度较低、吸烟、酗酒、经济状况较差,女性更有可能受教育程度较低、吸烟、超重和经济条件较差。
人的心理、情感是复杂的,很多经历对长期的影响往往难以定量测量,一些定性研究,《》会让我们有一些更直观的感受。儿童与父母长期分离,父母的情感忽视和生活缺席加之进城务工的社会现实状况交织,可能会形成留守儿童创伤的内隐记忆(无意识的记忆)和消极的情感体验,导致留守儿童出现焦虑、自卑、被边缘化等情感枯竭状态以及消极情感,这个记忆在儿童成长的过程中会不断重现并影响终生。
流动人口子女的亲子分离是城镇化进程中劳动力转移的结果,其制度根源在于流动人口子女随迁面临的障碍和制度壁垒尚未消除。多年来,政府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政策在不断深入,并开始大力推进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公益同行也都在努力回应流动、留守儿童及其家庭多方面的需求。然而,受限于落户门槛高、流入地学位供给,一直以来,公益组织只能为儿童提供力所能及的陪伴与支持,难以改变儿童与父母分离的处境,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的数量。
1.3
用“在一起”和“入公办”指数
来评估流动人口子女的发展情况
流动人口子女(包括流动和留守)是一个整体,流动和留守是同一群孩子成长过程中不同的生命状态,很多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会往复经历这两种状态。
《儿童权利公约》第九条约定“缔约国应确保不违背儿童父母的意愿使儿童与父母分离”。现实情况是,流动人口家庭由于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受困于迁移、流动过程中家庭自身的困难,规模庞大的儿童群体被迫与父母分离,多年来,北京三知我们一直在倡议“让儿童和父母在一起!”,努力推动流动人口子女不再(因制度和政策、家庭困境等原因)被迫与父母分离。
我们也提出采用“在一起”指数,即流动人口子女与父母在一起居住、生活的比例,计算流动人口子女随迁率,来评估流动人口子女与父母“在一起”居住生活的情况,并作为评估流动人口子女发展的重要指标。
“在一起”指数公式为:
分子
流动儿童
分母
流动儿童+城镇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儿童
注:流动儿童是指流动人口中的 0-17 周岁儿童。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2020年,中国流动人口子女“在一起”指数为51.51%,比2010年提高了12.04个百分点,但是仍然有近一半的流动人口子女不能与父母“在一起”。需要更多人和我们一起努力行动和呼吁,才能让更多的流动儿童与父母不分离,让更多的留守儿童与父母团聚。
15-17周岁儿童中,由于出外就读高中(普高、职校)或打工,计入流动儿童,提高了“在一起”指数,这部分儿童实际与父母不一定居住在一起;在研究中,我们主要分析0-14周岁的流动人口子女“在一起”情况,2020年,中国0-14周岁流动人口子女“在一起”指数为46.89%。
用全国数据计算,每万名流动人口相关0-14周岁流动人口子女数量为3018人,据此可以通过每个省、城市的流动人口规模估算每个省、城市的 0-14周岁流动人口子女规模,据此来计算出每个省份、城市0-14周岁流动人口子女“在一起”指数。我们结合目前已经发布的各省、城市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整理了部分重点关注的省份、城市的流动人口子女中留守、流动儿童规模和“在一起”指数,如下:
2001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要重视解决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的“两为主”政策。
进城务工人员(农村户籍)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一直作为评估流动儿童教育状况的重要指标,伴随着各地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变化,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规模从2010年的1167万人,增长到2020年的1430万人。但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一直在80%左右徘徊。
流动人口子女是一个整体,在成长的过程中会经历“流动”或者“留守 ”的状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只能呈现农村户籍的流动儿童在公办学校就读情况,未能将流动人口子女中由于在流入地城市入学、升学遇到困难而导致的留守、回流和再迁的儿童纳入统计,无法通过这一指标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状况进行有效的评价。
2021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比2020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但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规模比2020年下降了57.33万人(2021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人数比2020年减少了21.02万人,在民办学校就读人数比2020年减少36.31万人),与父母居住、生活在一起的流动人口子女人数在减少,流动人口子女总体的情况是在变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的提高不是因为有更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而是因为更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因为民办学校招生限制、学校被关闭、升学遇到困难等原因,从民办学校离开了,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整体情况在变差,但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却提高了,因此该指标并不能真实的反应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城市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的情况。
2022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继续提升至82.7%,但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规模继续下降,比2021年减少了7.73万人,受疫情和全面二孩入学高峰影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招生人数继续下降,流动人口子女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教育的总体的情况难言改善。
以2020年情况为例,全国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429.74万人,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为80.0%。考虑到流动人口子女是一个整体,2020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1289.67万人,会发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占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的52.58%,这一指标可以描述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父母一起随迁的比例,我们将其称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一起”指数;进一步我们可以算出,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为42.1%(42.1%=52.58%*80.0%),这一指标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比例”更有效反映出流入地公办学校在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上所承担的责任,我们将其称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公办”指数。
上述两个指标可以延伸到全部流动人口(农村户籍+城市户籍)子女,我们采用同样的方式,引入各教育阶段流动人口子女“在一起”指数和各教育阶段流动人口子女“入公办”指数。其中随迁子女包括前述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城镇”等随迁子女(还包括少量迁入地是乡村的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则包括了农村留守儿童和“城镇”等留守儿童,因为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流动迁移人口从中、小城市向大城市迁移的人口也在不断增加,也有很多流动人口家庭,外出打工之后,会将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的城镇地区就读,但是目前教育统计数据中并没有这部分留守儿童的统计数据,我们只能参考人口普查数据和教育统计数据对其进行估算。在本报告中我们将主要采用“在一起”和“入公办”两组指数,对流动人口子女的发展情况进行评估。
2
流动人口子女发展的挑战
2.1
流动人口子女的发展的挑战
流动人口家庭如何应对?
流动人口子女发展的挑战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获得公共服务方面的困难”,本文主要关注教育和医疗方面的挑战;另一类是“家庭自身方面的困难”,主要关注陪伴儿童时间、家长受教育水平和家庭经济收入方面的挑战。
流动人口家庭方面,按照家长的工作情况、子女的随迁和留守情况,分成白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农民工家庭随迁子女和流动人口家庭留守儿童三个类别。流动人口家庭应对能力的情况,分成可以应对、努力应对和难以应对三种情况,分别用绿色、蓝色和红色标注。
除了留守儿童在家庭陪伴方面会遇到难以应对的挑战之外,流动人口子女发展的挑战主要集中在教育方面,下面进一步展分析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全景。
在目前的教育制度框架下,一般的儿童成长路径是,从入读普惠性幼儿园开始(2022年,学前教育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9.6%),幼儿园毕业后,在居住地附近入读公办小学,小学毕业后进入公办初中,参加中考入读高中,参加高考入读大学,也就是下图中的绿色路线。
对于流动儿童来说,因为户口跟居住地相分离,原本普通的升学路径变得分外艰难 ,从入园开始就会遇到挑战,之后幼升小、小升初、中考、高考,每一小步,都是一道难关。如果闯关不过,又不想让孩子与父母分离,成为留守儿童,大多数流动人口家庭只能选择图中的蓝色路线,幼儿园入读“低收费”民办幼儿园,在小学、初中阶段入读民办打工子女学校(低收费民办学校),高中阶段入读职校或者开始打工,如果想要参加高考的话,一般只能选择“返乡”到户籍地或“第三地”读高中。在这条路上,一般要付出比绿色路线更多的金钱,得到的却是一路“堪忧”的教育。
如果让孩子一直留在老家,或者中途“返乡”去到户籍所在地,成为留守儿童,在成长过程中虽然不会遇到教育政策方面的挑战,但是由于儿童在成长过程中,缺乏父母的陪伴和支持,在心理安全感、社会情感发展方面会容易受到忽视和伤害。在初中毕业之后,也会有较高的比例入读职校或者开始打工。
尽管流动人口子女发展面临着政策、社会环境等多方面的挑战,如果流动人口家庭有一定的应对能力,虽然为此家庭可能会付出不菲的代价,却仍然有机会大幅减少对子女的不利影响。因此从问题解决的视角,既要看到当下存在的挑战,同时也需要关注如何提升流动人口家庭的应对能力,从而尽可能地减少对于子女的负面影响。
2.2
学前教育阶段,农民工随迁儿童更难进入普惠性幼儿园就读
在流动人口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政策方面,2011年,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提出“鼓励城市多渠道多形式办园和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要求各地要“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的原则,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问题”,并提出“中央财政视地方工作情况给予奖补”。 2015年,财政部、教育部印发了《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强调将支持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学前教育作为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方面。 2021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提到“加强村级幼儿园建设,城市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完善城乡学前教育布局和公共服务网络,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入园。 ”
在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学前教育方面,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政策都是原则性的,实际落地情况仍然主要依赖于区县的具体执行。相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学前教育未被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流动人口子女在父母居住地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仍然非常困难,主要在不受户籍限制的民办幼儿园就读。在教育部每年发布的教育统计数据中,也并没有包含流动人口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相关的数据统计,本文主要使用进城农民工随迁儿童接受教育的数据来尽可能呈现这部分的情况。关于学前教育阶段留守儿童的情况,我们认为最核心的问题依然是如何促进留守儿童与父母在一起,而不是努力构建出一套在儿童与父母分离情况下的学前教育解决方案。
2015年,早期教育阶段 (0-2岁),中国流动儿童463万人,城镇留守儿童744万人,农村留守儿童784万人,早期教育阶段流动人口子女合计1991万人,占中国幼儿总人口的39.96%。
2015年,学前教育阶段 (3-5岁),中国流动儿童590万人,城镇留守儿童555万人,农村留守儿童792万人,学前教育阶段流动人口子女合计1937万人,占中国学前教育阶段儿童的40.08%。学前教育阶段,流动人口子女的“在一起”指数为30.46%,只有不到1/3的学前教育阶段流动人口子女可以跟父母“在一起”生活。
2020年,流动人口规模大幅上升到3.76亿人,推测0-2岁流动人口子女规模超过2200万人 (参考《2015年中国儿童人口状况,事实与数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公报》等进行估算) ,占中国早期教育阶段儿童比例超过50%,0-2岁流动儿童规模808万人,占中国早期教育阶段儿童人数的19.39%;3-5岁流动人口子女规模超过2500万人 (同0-2岁的估算) ,占中国学前教育阶段儿童比例超过45%,3-5岁流动儿童规模1147万人,占中国学前教育阶段儿童人数的21.73%。
国家统计局在每年发布的《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中,有关于农民工随迁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情况。2017年—2023年,农民工随迁儿童在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就读的比例持续增长,2023年达到72.9%,但是与全国在园幼儿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比例的差距从2017年的10.13个百分点,拉大到2023年的17.91个百分点。
2.3
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在一起”和“入公办”指数逐年提高
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1999.88万人,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429.74万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为80.0%。“城镇”等随迁子女(还包括少量迁入地是乡村的随迁子女)570.14万人。
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约2966万人,其中农村留守儿童1289.67万人。“城镇”等留守儿童约1676万人,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流动迁移人口中从中、小城市向大城市迁移的人口也在不断增加,也有很多流动人口家庭,外出打工之后,会将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的城镇地区就读,但是目前教育部并未对这部分留守儿童进行统计,本文参考人口普查数据和教育统计数据对其进行估算。
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2000.24万人,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364.68万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为82.7%。“城镇”等随迁子女(还包括少量迁入地是乡村的随迁子女)635.55万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约3123万人,其中农村留守儿童1086.6万人,“城镇”等留守儿童约2036万人。
2010年-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规模不断增长,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比例不断增加。2015年-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量继续增长,其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规模增长缓慢,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人数比例不断下降。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规模1372.41万人,比2020年减少了57.32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人数比例下降到8.69%。
2015年之前,农村留守儿童规模一直在2000万以上,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比例在15%左右波动。2015年之后,农村留守儿童规模持续迅速下降,截至2021年比2015年下降了820万人,但是仍有1199.2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人数的7.59%。
关于教育统计数据中农村留守儿童情况的补充说明,《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 2015》中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定义为:农村留守儿童是指外出务工连续半年以上的农民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单方或其他亲属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2016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将留守儿童定义为: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此后部分省份也对留守儿童相关定义进行了调整。
山东省在《2016年山东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关于留守儿童统计口径调整信息为:2016年,留守儿童统计口径由以往的“外出务工连续半年以上的农民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单方或其他亲属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调整为“父母双方外出务工连续半年以上,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将其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调整后,山东省农村留守儿童规模也从2015年的89.4万人,下降到2016年的20.34万人,2020年为10.2万人。
河南省在《2018年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定义: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连续半年以上,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将其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是在统计结果方面,并没有像山东一样在某一年陡然下降,而是以每年20万左右的规模,逐渐从2015年的278.92万人,下降到2020年的187.79万人。
尽管我们并没有找到更多省份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定义调整的公开信息,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2015年-2021年间,农村留守儿童规模的迅速下降,一方面受益于国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成果,另一方面也受部分省份对农村留守儿童定义调整的影响。
2010年-2022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一直在80%左右徘徊,但是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在一起”指数和“入公办”指数却在逐年提升,2010年-2015年主要是因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规模逐年增加,2015年-2022年则主要由于于农村留守儿童规模的快速下降。
2021年3月,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深入贯彻‘十四五’规划 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妥善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教育部下一步将在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推进特大城市和人口流入重点地区进一步完善入学政策,切实做到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
2021年11月,教育部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368号建议的答复》,对“关于让外来务工者随迁子女都能公平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建议”进行了答复。教育部在答复中称,按照教育部要求,从2021年起,各地均不得要求家长提供计划生育、超龄入学、户籍地无人监护等证明材料,精简不必要的证明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仅凭居住证入学。
回顾2015年10月,国务院颁布《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首要就是“义务教育”。居住证暂行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如今多年过去了,在很多的城市,依然无法做到让随迁子女仅凭“居住证”入学。
对此,我们希望能够进一步溯源到《义务教育法》,建议尽快修改《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将“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改为“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2022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规模最多的10个省份是广东、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南、河南、四川、广西和河北,占中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生总数的68.34%。广东、江苏和浙江以外省迁入为主,其余省份以本省外县迁入为主。
2022年,农村留守儿童规模最多的10个省份分别是湖南、河南、四川、安徽、广东、湖北、云南、江西、贵州和广西,占中国农村留守儿童在校生总数的82.51%。
2024年11月,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国统计年鉴2024》,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353.99万人,比2022年减少了10.7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952.65万人,在初中就读401.34万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982.15万人,这是自2010年教育部开始发布农村留守儿童数据以来,该数据首次下降到1000万人以下,比2022年减少了104.45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607.87万人,在初中就读374.28万人。
2.4
2021年,92.2万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返乡”,其中大部分将会成为留守儿童
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372.41万人,比2020年减少了57.32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984.11万人,比2020年减少50.75万人,在初中就读388.30万人,比2020年减少了6.58万人。流动人口子女与父母分离的情况变得更多了。
将2020年与2021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分年级的情况进行比较,会发现2020年对应低一年级随迁子女在校学生人数,2021年升入高一年级之后,对应的在校学生人数全部低于2020年。无论是小学还是初中阶段,随着年级的升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学生人数减少的比例越高。其中小学六年级升初一、小学五年级升六年级、初中二年级升三年级是减少比例最高的三个阶段,2020年所有的年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学生人数,2021年升入高一年级之后在校学生人数一共减少了92.2万人。仅仅是一年的时间,就有规模如此庞大的随迁子女不得不“返乡”而与父母分离 ,让我们既感到震惊又分外难过。
2021年,在小升初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返乡”的比例是最高的 ,我们尝试观察不同年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的情况。
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人数为108.1万人,初中招生人数为118.1万人,如果忽略双向流动数据,意味着有约10万名农村留守儿童,在小升初的时候,可以来到父母居住的城市,跟父母生活“在一起”。
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人数达到130.0万人,比2014年增加21.9万人,同期初中招生人数126.5万人,忽略双向流动数据,2016年,在小升初阶段,约3.5万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返乡”,变成农村留守儿童或者“城镇”等留守儿童。此后随迁子女“返乡”规模逐年增加,至2022年,在小升初阶段随迁子女“返乡”规模为17.1万人,平均每9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中就有一名要离开他们居住、生活的城市,仅仅为了一个升学的机会,不得不“返乡”变成留守儿童。
我们按照以下三个条件:
条件一: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的,全部超大、特大城市;
条件二:直辖市、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
条件三:2020年,GDP过万亿的城市;
注: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
筛选出的全国42个核心城市
第一类:7个超大城市,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天津;
第二类:14个特大城市,武汉、东莞、西安、杭州、佛山、南京、沈阳、青岛、济南、长沙、哈尔滨、郑州、昆明、大连;
第三类:21个省会、计划单列市或GDP过万亿城市,苏州、无锡、泉州、南通、宁波、合肥、福州、厦门、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长春、南昌、南宁、海口、贵阳、拉萨、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
比较这些城市2020年小学毕业生人数与初中招生人数的差值,可以推算是上述城市在小升初阶段,随迁子女“返乡”(离家)的规模。排在最前面的6个城市分别是广州、东莞、北京、深圳、苏州和上海,2020年,在小升初阶段,上述6个城市共有7.9万名随迁子女“返乡”(离家),其中大部分成为留守儿童。
从根本上解决儿童留守的问题,需要让更多的留守儿童可以来到城市跟父母生活“在一起”。但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随迁子女,虽然能够在父母居住地所在城市进入小学读书,但是随着年级升高,由于初中学位供给和未来中考、高考的限制,很多孩子却不得不离开现在居住、生活的城市,返回陌生的“老家”(所谓返乡,实为离家)继续就读。
希望有更多人看到这些事实,我们不仅要努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也需要一起推动降低随迁子女在居住地参加中考、高考的限制,提供更多的初高中学位,避免更多的流动儿童“返乡(离家)”成为留守儿童。
2.5
义务教育阶段后
就地参加中高考依然困难重重
关于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后参加升学考试情况,留守儿童在户籍地参加升学考试并不会遇到政策方面的困难,主要的挑战仍然来自家庭的支持和陪伴,本文主要关注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情况。
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原则上应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截至2020年,除西藏外,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港澳台)均相继出台了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相关文件,不同地区政策差异很大,既有像山东、河南、河北等几乎完全开放的省份,也有像北京、天津等只开放报考中、高职,不能报考本科院校的地区。关于随迁子女在居住地参加中考的相关文件更是要深入到市和区县,本文将不会对各地的政策情况进行更多分析,而是聚焦于在目前的政策环境下,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后教育的招生、在校生人数、在流入地参加高考人数的变化情况。
2013-2021年,普通高中随迁子女招生人数从25.5万人逐年增长到65.6万人,初中毕业生中随迁子女在居住地升入普通高中的比例也从2013年27.77%逐年增长到41.15%,但是依然大幅低于全国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的比例,这还没有不考虑到很多随迁子女受政策限制,无法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只能提早“返乡”继续就读,而无法在居住地作为随迁子女毕业的情况。
进入普通高中之后,随着年级的升高,外省迁入随迁子女在校生人数变化很小,本身外县迁入随迁子女在校生人数甚至还会有所增加,本文不再对普通高中随迁子女在校生人数进行比较。
2013年—2021年,普通高中随迁子女在校生的性别比,与义务教育阶段情况类似,随迁子女在校生的性别比一直比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的性别比高10-20个百分点。2016年以后,随迁子女在校生性别比逐年下降,至2021年,普通高中随迁子女在校生性别比仍然高于全国平均12个百分点,这一结果更像是早期随迁子女性别比的情况,在升学过程中的自然延续。
2013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就地高考”政策陆续出台,随迁子女在居住地参加高考人数逐年增加,2013年只有0.44万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报名参加高考,2020年,25.6万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报名参加高考。截至2023年,累计已有207万名随迁子女在居住地参加了高考,其中2023年有39万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报名参加高考,占当年高考报名人数的3.02%。
对2023年参加高考的39万名随迁子女的升学历程进行回溯,他们应该2017年进入初中、2020年升入高中。2017年,全国初中招生人数1547.22万人,其中随迁子女176.43万人,占当年初中招生人数11.40%。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随迁子女人数58.43万人,只占2014年初中招生随迁子女人数155.5万人的33.12%,同期2020全国普通高中招生人数占2017年初中招生人数的比例为56.65%,随迁子女在居住地升入高中的几率只有全国平均水平58.5%。
2023年,随迁子女高考报名人数39万人,占同年高考报名人数的3.02%。流动人口规模占全国人口比例超过1/4,从以上数据中不难看出,目前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报名参加高考的人数,还远远不能满足需求,未来,需要更加有力措施,推动各地进一步开放随迁子女在居住地参加升学考试。
3
落户和上学都在加速放开
低收入流动人口家庭如何能真正受益?
3.1
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落户政策在加速放开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这是中央政策首次提出“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此后,在中央政策文件中,又多次提到"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2022年6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在中央政策文件中,第五次提出“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此后“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开始从中央政策推动转向省、市级政策的出台和具体落地。
2023年7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提出“实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试行居住证转户籍制度。…… 逐步实现在城镇地区(除杭州市城区外)居住达到一定年限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凭居住证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023年9月,《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全省(南京、苏州除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统一。”
2024年7月,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正式提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按照“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计划,中央政府的目标是:力争到2025年底,除极少数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推动实现人口居住在哪里、户口登记就在哪里。
从地方实践看,除北京、上海之外,特大、超大城市也在加速放开落户。2023年7月,浙江、江苏率先在杭州、南京、苏州中心城区之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推行以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东莞也已经于2024年6月开始“施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持有居住证连续满1年,即可申请落户。
对于流动人口家庭来说,目前除了北上广深等个别超大城市之外,在居住地落户将不再是能不能的问题,而是要不要的问题。
3.2
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权利
人口流入地学位供给在增加
2021年3月,教育部开始在“在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2023年初,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相关任务的通知》(浙教办基〔2023〕5号)精神,“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段随迁子女在家长常住地100%保障入学,其中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到85%”被列入2023年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项目,随后浙江省多个区、县发布了关于随迁子女入学、转学“零门槛”的通告。
2023年底,在金华(义乌、永康)、丽水(缙云)、杭州、嘉兴等地走访、调研,对流动人口家庭、本地户籍居民、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学校、流动人口聚居社区内的社工进行访谈后,了解到:
目前浙江各地都在简化、降低随迁子女入学、升学的要求;努力增加学位供给以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升学的需求;在随迁子女参加中考、高考的要求方面通常也只要求连续三年学籍和居住签注。但是这些政策变化很多流动人口家庭却并不知晓,仍然会觉得在居住地上学、升学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每当孩子面临入学、升学节点的时候,仍然会担心能否顺利在居住地就近入学和升学,很多孩子仍然在老家留守的流动人口家庭,也未曾想过可以报名上学,把留守在老家的孩子带到身边和父母一起居住、生活。
3.3
低收入流动人口家庭如何能真正受益?
目前,在北、上、广、深等个别超大城市之外,人口流入地落户条件在降低、学位供给在增加,流动人口家庭有了更多的机会在居住地落户,把留守在老家的子女带到身边,在父母工作、居住地就近入学、升学。即使在北、上、广、深等城市,在远郊区县也已将开始出现,落户条件放宽、入学人口下降、流动儿童入学要求降低的趋势。促进留守儿童与父母团聚,避免流动儿童与父母分离,从根本上解决儿童留守问题的机会已经来临。
但从政策变化到家庭真正受益,依然有很多现实困难。例如,省、市级最新的放开落户政策文件已经发布,但是区县、街道还缺乏落地、执行细则,实际办理时仍然受阻;有些地方政府已经颁布了有利于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的政策,但是由于政策传播范围有限,很多流动人口家庭仍然不知道政策更新因而错过报名,或者知道政策更新但很难准确理解政策、用好政策。这恰恰是公益组织的可为空间。
同时,我们也观察到,随着本地户籍儿童入学人口的下降,若短期内没有新增入学需求(很多流动人口家庭因为信息的滞后没有及时报名,地方政府也无从了解流动人口子女潜在的入学需求),人口流入地的地方政府也将缩减学位、撤并学校。一旦人口流入地学位缩减,未来再要推动地方政府增加学位将会非常困难。因此,未来几年,将成为推动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入学升学的关键窗口期。
当前趋势下,我们需要更多公益组织、更快地行动起来,支持、陪伴流动人口家庭更好地了解政策趋势,做出对子女长期发展更有利的选择。从而加速政策落地的进程,让低收入流动人口家庭真正从政策改革中受益。
4
“促进家庭团聚、避免亲子分离”
从根本上解决儿童留守问题的机会已经来临
过去20年,许多行动者坚守一线为低收入流动人口及其子女提供支持,例如,助力家庭纾解流动生活中的困境,为儿童和家庭提供多元普惠的各类服务以弥补公共服务或家庭陪伴的不足,或者帮助流动人口家庭重建基于社区的、新的熟人社会和支持系统。与流动人口子女家庭及社区已经建立起来的链接、信任、以及对其需求的充分洞察,都是更进一步行动的前提和基础。
在北、上、广、深等个别超大城市之外的人口流入地城市,我们呼吁一线行动者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进一步行动,促进留守儿童与父母团聚、避免流动儿童与父母分离。可能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
● 与流动人口家庭一起关注所在地区关于落户、随迁子女入学、升学相关的政策信息,并通过有效的传播让更多流动人口家庭了解政策信息和动向。不仅需要关注儿童已经随迁的流动人口家庭,也要关注儿童仍然留守在老家的流动人口家庭。
● 发挥公益组织的优势,支持家庭结合自身情况采取行动(包括申请落户、办理居住证、在居住地为孩子报名上学等),并组织流动儿童家庭之间的互助交流,推动家庭共同应对在办理家庭落户、子女入学过程中遇到的具体而微的困难
● 必要的时候,利用合理的渠道向政府咨询、沟通和表达流动人口家庭在子女入学方面的需求
对于北、上、广、深等个别超大城市,我们呼吁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继续放宽、放开落户限制;积极接纳流动儿童在居住地平等享有公共服务,特别要推动教育公共服务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阶段,仅凭居住证就能在居住地入学、升学;义务教育阶段后,满足一定的连续学籍要求,就能够在居住参加中考、高考,并平等地被录取。
对于行动者来说,在继续开展流动儿童服务同时,也需要紧密关注落户、入学情况的变化,寻找可能的行动空间,支持、陪伴流动人口家庭积极对外表达TA们的需求,讲述当下的困难,提升家庭应对能力。
我们迫切需要通过社会环境的支持和国家政策的改善,让流动人口子女走出流动缺少公共服务、留守缺少父母陪伴这样的两难处境,让流动人口子女能够与父母居住和生活在一起,在居住地平等享有公共服务,健康地成长,成为更好的自己。
最后我们提出三点建议:
修改《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在居住地学校就近入学。将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中的“户籍所在地”改为“居住地”,即本条法律改为“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学校就近入学”。
全面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保证流动儿童在居住地平等享有公共服务。尽快在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之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全面实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针对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继续降低积分落户门槛,取消积分入户名额限制。
国家、社会和公益组织需要将流动人口子女视为一个整体,不仅要开展面向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服务,也要在开展关爱、保护服务的基础上,支持、陪伴流动人口家庭一起应对在居住地落户、子女入学及升学以及儿童照顾等方面具体而微的困难,避免流动儿童与父母分离,促进留守儿童与父母团聚。
5
做好流动人口子女的课后服务
减轻流动人口家庭的儿童照顾负担
5.1
流动儿童的课后服务,让儿童之家遍布每个城乡社区
在流动人口聚居的社区,主要服务对象一般会包括社区里的本地户籍儿童和流动儿童,虽然我们会关注不同类型儿童需求的差异,但是从社会融入的视角考虑,日常开展服务过程中不会对儿童进行更多筛选。考虑到流动人口子女是一个整体,那么社区里流动人口家庭中的留守儿童也需要作为潜在的被服务对象被关注,这样才能够更多的了解儿童留守背后的原因,促进更多的流动人口子女跟父母在一起居住、生活。
为流动儿童(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在超大、特大城市也在不断放宽、取消落户限制,因此潜在的服务对象也可以扩展为,城市新市民子女和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儿童)提供公益性的课后服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价值:
(1)满足儿童安全的需求,在社区内为中、低收入家庭儿童提供安全的场所与成人看护
之所以把“提供安全场所”放在第一项,首先是因为这项功能几乎是无门槛的——任何类型的课后服务,只要空间处于开放状态、且有成年人管理或提供服务,客观上就在提供安全看护的服务,其次人身安全是儿童最为基础的需求,安全看护,是低龄流动儿童所在家庭的刚需。
现实中,为流动儿童,尤其是12岁及以下低龄儿童提供成人看护(安全托管)或安全的活动场所,是公益课后服务一项极为重要的功能。对于很多的流动人口家庭来说,即使入学问题可以解决,但是由于无法解决课后的安全看护问题,也不得不选择让孩子成为留守儿童。
对于学前大龄或学龄低年级流动儿童,他们的父母大多是双职工,且工作时间长(甚至会工作到晚上11-12点才下班)、周末加班多(在工业园区工作生活的家庭则更为突出)。不同于普通城市家庭,流动家庭大多没有祖辈帮忙看护,经济条件也不足以请育儿嫂。大多数学龄孩子在放学后-父母下班前这段时间(以及周末、寒暑假),都是独自在家,或由邻居、老乡临时照应。为低收入家庭儿童提供安全托管服务,不仅是服务于儿童,更是对家庭的支持,有利于让家长更放心的投入工作生计,提高家庭收入。此外,针对青少年的课后服务在客观上也能帮助孩子抵御外部环境中负面或高危行为的影响,降低青少年行为不当或青少年犯罪几率。
(2)弥补家庭财富差距导致的课后服务资源与机会分配的失衡
大多数流动儿童在城市里入读的学校,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在学校管理、教学质量方面通常是较薄弱的学校,流动人口家庭受限于家长的受教育水平,在学业方面为儿童提供的支持也相对有限,公益性课后服务的提供,是弥补学校、家庭教育投入不足的重要途径。美国课后教育领域的研究经验表明,针对边缘儿童的课后教育服务可以在弥补学校教育质量、提高学生成绩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尤其是在暑假期间,由于家庭陪伴与额外学习机会的长时间缺失,边缘儿童往往会经历“暑期倒退”(与其它同龄人的学习表现差距加大),课后教育在暑假就能起到更为显著的学习支持作用。
另一个重要功能是提供阅读指导、音乐、体育、美术、游戏等兴趣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机会,以弥补流动人口家庭在经济方面比较难以承担商业服务的价格,在时间和能力意愿方面也比较难像城市中产阶级家庭一样经常陪孩子一起外出活动带来的机会缺失。如果能力、条件允许,还可提供内容上更加丰富、对标商业机构的各种兴趣班和社会实践活动,公益课后服务也可以采用更低成本的服务策略、慈善资源补贴等方式,让服务更加平价,为低收入群体所接受。
(3)通过陪伴、社群培育、社区参与等方式,提升儿童社会情感能力
通过在服务中获得陪伴关系、以及社区参与机会,儿童得以在课后服务中增强社交能力、树立自我认知、在自己的社区和社群中找到归属感,并在传统课堂学习之外提升自信。不同于教育功能,这类功能往往与公益组织的教育专业能力或直接的资金投入没有直接关系,更多关乎服务实施的方式、服务者与儿童的关系、儿童参与服务的过程体验等更“无形”的因素。这些对儿童潜移默化的影响,虽然不指向具体的技艺提升,但对儿童的长期身心发展以及未来更好的融入城市都十分重要。然而,这些延展功能在评估公益课后服务的价值时,往往被低估甚至忽略。
(4)以课后服务为切入点深入社区,在公共资源匮乏的流动人口社区,推动社区资源动员和社群自我服务
从服务入手、深入社区并逐渐把社区儿童之家发展成社区公共空间——这是许多流动儿童社区课后服务组织的发展路径。城中村或其它流动人口相对聚集的城市社区,往往是城市公共资源的洼地,培育社群甚至社区自组织,推动动员社区资源和社群的自我服务,是在现有资源环境下改善流动儿童及流动人口处境的重要手段。
同时,这些社区组织也能充分发挥毛细血管的作用,增强社区韧性、提高对外部环境冲击的抵御能力。例如,在2020年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期间,很多一线组织和社区志愿者社群在社区抗疫、居民互助服务等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
2020年末,城市流动儿童预计超过4000万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规模2000万人,面对如此庞大规模的流动儿童群体,重点不在于个别行动者业务的规模化,而在于行业整体联合发力,识别最基础、最紧迫的共性需求,探索如何在有限的资源下以更加高效、经济的方式回应需求,并将成功经验及时总结输出。从而提高公益课后服务的有效供给,回应流动人口子女在课后服务方面大规模的现实需求。期待有一天,社区儿童之家可以像快餐店、便利店一样遍布每个城乡社区。更多信息,参见《》。
5.2
留守儿童的课后服务
让儿童可以和父母 “在一起!”
在人口流出的社区的看,主要服务对象一般会包括社区里跟父母在一起的儿童和留守儿童,前述关于流动儿童课后服务的价值,对于留守儿童群体来说,也完全适用。(1)满足儿童安全的需求,在社区内中、低收入家庭儿童提供安全的场所与成人看护;(2)弥补家庭财富差距导致的课后服务资源与机会分配的失衡;(3)通过陪伴、社群培育、社区参与等方式,提升儿童社会情感能力;(4)以课后服务为切入点深入社区,在公共资源匮乏的社区,推动社区资源动员和社群自我服务。
但是,对于留守儿童群体来说,最大的挑战来自于跟父母分离导致的家庭支持和陪伴的缺失,在社区为其提供课后服务只能尽力来弥补和缓解这种这方面的缺失,却无法从根源上解决儿童留守的问题。
2020年,中国留守儿童规模依然高达6693万人,对于规模如此庞大的儿童群体来说,除了通过国家政策和社会环境的支持,让他们能够与父母“在一起”居住和生活,在居住地城市享有公平、优质、适宜的教育,安全、健康的成长之外,别无它法。
我们迫切需要通过社会环境的支持和国家政策的改善,让流动人口子女走出流动缺少公共服务、留守缺少父母陪伴这样的两难处境,让流动人口子女能够与父母居住和生活在一起,在居住地平等享有公共服务,健康地成长,成为更好的自己。
本文作者 | 魏佳羽
陈思阳、何笑鸥 对本文亦有较多贡献
编辑/校对/排版 | 廖细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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