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表彰
柳州中院健全司法救助机制创佳绩
司法救助是人权司法保障的重要内容,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司法救助制度全面实施十周年之际,为鼓励先进、激励队伍,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其中,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荣获“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称号。
近年来,柳州中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司法救助法治化发展,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的司法救助工作理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充分履行司法救助工作职责,形成了运行有序的司法救助保障体系,努力打造司法救助的“柳州样板”。
坚持以政策为依据
推动实现救助工作制度化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柳州中院与中共柳州市委政法委、柳州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柳州市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柳州市部分基层法院也在同级政法委的协调推动下,联合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有力推动柳州市两级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制度化,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柳州中院举行2023年上半年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
注重做好救助工作
推动实施救助程序规范化
柳州市法院不断规范、完善司法救助案件申报流程,制定了10个报送环节的规范要求,力求申报司法救助的案件材料真实、详细、齐全。在案件的审查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严格依法依规,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在司法救助金的使用上,做到司法救助金严格审核,专款专用,及时、直接发放到被救助对象手中。2021年以来,柳州中院受理、审查司法救助案件358件,救助45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16.1042万元。
法院干警走访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家庭困难情况。
推动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相衔接
实现救助渠道多元化
柳州中院进一步加强与其他承担救助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持续扩大“法院+”司法救助格局,拓展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的广度,为申请人争取更大力度的救助。柳州中院行政庭先后与市民政局低保办、市妇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召开座谈会,商讨进一步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无缝对接、深度融合。
2023年9月25日,广西高院、柳州中院、柳城县政府、柳城法院、柳城县人民医院到柳州市柳城县冲脉镇大要村民委员会联合开展联动救助暨救助款物发放活动,为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25万元及相关救助款物。
协调各方救助力量
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
柳州中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扩宽司法救助渠道,主动与社区、村民委工作人员联系,了解申请救助对象的困难情况,与市残联、民政部门、妇联、政法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医院等部门联系联动联合救助,确保救助效果最大化,最大限度帮助涉诉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危难之中能够感受到司法温情。2021年以来,柳州中院联动救助案件34件,彰显司法救助温情,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22年6月28日,柳州中院与柳南区政府、柳铁中心医院联动救助因交通事故瘫痪在床的未成年人。
下一步,柳州中院将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司法救助工作面临的新使命新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司法救助工作体制机制,凝聚好救助合力,传递好司法温度,延续好司法关怀,推动司法救助工作走深走实走细,用司法温情为困难当事人撑起法治晴天,为人权保障事业添砖加瓦。
信息来源:行政庭
编辑:成彦彦
校对:李炫葵
责编:黄麟茜
审核:陈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