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台区法院民二庭法官张妍收到一面印有“耐心调解为民解忧 尽职尽责心系百姓”的锦旗,当事人吴某当面表达了感激之情。
2024年1月11日,姜某、卫某因急需资金周转向吴某借款,三人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还款期限并由卫某的父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吴某按照约定向姜某、卫某账户转款。借款期限届满后,姜某、卫某偿还部分借款后便以经济困难为由推诿不予还款,经吴某多次催要,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吴某遂将姜某、卫某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偿还债务。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发现四名被告对解决纠纷持消极态度,多次通知来院参与调解均未到庭。考虑该案虽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但简单的一纸判决很难从根本上化解当事人的“心结”,不利于案件实际履行。于是承办法官多方联系找到被告,从情理、法理、事理多角度与其进行深入交流,通过反复做思想工作并讲明承担保证责任和逾期还款的后果,最终被告姜某现场主动清偿了部分欠款,原被告双方就后续分期还款事宜达成一致,案件通过调解方式得到高效化解。
供稿:李芷萱
编辑:王佳瑶
校对:郑 真
审核:王 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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