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坡头公安分局海东派出所接到数起电动自行车电池被盗警情,民警根据相关线索立即展开调查,经深入排查发现,辖区内的李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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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14时许,办案民警在坡头区林口村附近将李某抓获,现场缴获被盗电动自行车锂电池6块,作案工具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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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块电池是在这辆电动车上偷的…”嫌疑人在其中一处案发现场指认时说道。由于该电动自行车的车主不在现场,加上暂未得知该车主联系方式,民警便在车上留下一张纸条,告知其到海东派出所领回被盗锂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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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晚上回来发现警察留下的纸条,才知道电池被偷,感谢人民警察对我们财产安全的守护!”10月24日,事主陈先生来到海东派出所取回被盗锂电池,对民警的主动作为表示感谢。近日,在坡头公安分局举行的警察开放日上,陈先生将一面印有“刑侦无声 行动有力 扶危济困 守护人民”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感谢民警破案追赃。

目前,李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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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林英杰

图片:坡头公安分局

来源:平安湛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