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在福建福州召开。会上通报了过去5年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最高检三年挂牌督办

69件涉黑涉恶大要案

自扫黑除恶斗争转入常态化新阶段以来,2021年至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黑涉恶案件4.9万余人,其中涉黑犯罪1.5万余人、涉恶犯罪3.4万余人;共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700余人。同时,最高检聚焦重大敏感复杂案件办理,挂牌督办69件大要案,指导办理了“唐山烧烤店打人案”等一批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

在此之前的2018年至2020年,根据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国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据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介绍,专项斗争期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14.9万人,提起公诉23万人。其中起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5.4万人,打掉的涉黑涉恶组织是前10年总和的1.3倍。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直接立案侦查涉黑涉恶“保护伞”500余人,起诉2900余人,推动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全国检察机关坚持“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强化审查把关,加强法律监督,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共改变涉黑涉恶定性2万余件,追加认定涉黑涉恶定性5700余件。

2022年5月1日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施行,有利于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加强扫黑除恶工作规范化建设,最高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等10余个规范性文件,统一司法办案标准。此外,最高检还先后编发涉基层政权黑恶犯罪等7批典型案例,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五年起诉电诈犯罪21万余人

2019年至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电诈犯罪7.5万余件21万余人,关联犯罪(包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利用网络实施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33.3万余件55.9万余人。

过去五年,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开展“拔钉”专项缉捕行动,严厉打击境外集团重大头目和骨干;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开展打击缅北电诈专项行动,向全国28个省份交办督办5.3万名集中遣返人员,联合公安部挂牌督办3批13件重大电诈犯罪集团案件;会同最高法、公安部解决证据完善、法律适用、政策把握问题,牵头制发《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为电诈犯罪“输血供粮”的网络黑产链条,围绕非法交易电话卡、银行卡,开展“断卡”专项行动;围绕非法提供个人信息黑产,加大对行业“内鬼”“黑爬虫”、批量注册、吸粉引流等行为的打击;围绕非法支付结算的“洗钱”黑产,加大对“水房”“地下钱庄”“第四方支付”以及利用虚拟币洗钱的打击力度。

维护网络安全,是一个不断织密“保护网”的过程。过去五年,最高检坚持问题导向,不断适应网络犯罪的形势和特点,制定了《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出台《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修订《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积极参与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网络犯罪防治法立法,扎紧织密刑事法网,为打击治理网络犯罪提供法律规范支撑。

清朗的网络空间需要网络综合治理。过去五年,最高检开展网络治理专项行动,起诉利用网络实施侮辱、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5万余人;打击整治“网络水军”,协同多部门依法惩治造谣引流、舆情敲诈等犯罪,推进“净网2023”专项行动;联合最高法、公安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强化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公民人格权益和网络秩序;以“网络时代人格权刑事保护”为主题,发布第三十四批指导性案例,促进全社会提升法治观念。

全国检察机关起诉

金融领域职务犯罪1000余人

2019年至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积极参与行业性、系统性腐败问题治理,起诉金融领域职务犯罪1000余人,高质量办理了一批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大要案。

据悉,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厅积极参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涉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整治期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相关人员职务犯罪300余人。

“为依法审慎办好科研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最高检制定规范文件,进一步明确涉科研骨干职务犯罪案件批捕、起诉层报省级院审批,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知名科学家的案件层报最高检审批制度。同时加强类案总结,及时制发典型案例,指导各地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时综合把握全案情节,依法作出处理。”最高检职务犯罪检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过去五年,最高检依法加大贪污贿赂类洗钱犯罪惩治力度,建立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同步审查是否涉嫌洗钱犯罪机制;会同国家监委、最高法、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在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加强反洗钱协作配合的意见》,就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在办理贪污贿赂犯罪中切实加强反洗钱协作配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全面推进打击治理洗钱犯罪。

起诉污染环境犯罪人数增长两成多

2019年至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惩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3.6万余件5.9万余人,起诉13.3万余件22.5万余人。

“我们聚焦盗采锂矿、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开展8个专项行动;会同公安部、中国海警局印发《办理海上涉砂刑事案件证据指引》,发布相关典型案例5批22件,挂牌督办江西锂矿系列案件3批22件;会同最高法、公安部等出台《关于依法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的指导意见》,依法从严惩处破坏长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犯罪。”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表示。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任务。据悉,2019年至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万余件2.6万余人,较前五年分别上升8.3%和23.1%;会同最高法、公安部、生态环境部等印发《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连续3年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从严追诉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走私“洋垃圾”等犯罪,办理首例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取得良好办案效果。

耕地保护事关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2019年至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从严惩处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1.6万余件2.2万余人。针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屡禁不止等问题,最高检组织11个省级检察院开展违法占地专项监督活动,并与自然资源部等15家单位会签加强耕地保护有关意见,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违法犯罪行为。

检察侦查工作稳步推进

全国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党组关于“加大力度、务必搞准、稳步推进”的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注重加强线索移送,制定《关于人民检察院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衔接配合和办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取得明显工作成效。

据悉,为依法从严惩治司法渎职侵权犯罪,最高检2020年先后两次派员参加中央调查组,分别到山东和湖北指导办理有关案件。2021年部署开展“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百日攻坚行动”。2022年以来,针对相关审判人员与不法分子串通实施虚假诉讼、枉法裁判规避部分城市二手房限购政策的案件线索,最高检指导安徽、辽宁等地检察机关立案查办43人。依法履行机动侦查职能,2023年对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确需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依法立案侦查176人。

如何进一步健全完善检察侦查体制机制?据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负责人介绍,最高检积极构建检察一体化侦查工作机制,按照调用检察人员办理案件规定,适时组建跨层级、跨部门的办案组查办案件,逐步形成指挥有力、纵横贯通的一体化侦查工作格局。

为使高质效办案落地落实,最高检针对司法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特点、规律,通过数字建模摸排线索、推动办案,实现侦查模式由人力密集向数字引领的转型升级。通过侦查办案监督,促进提升执法司法和社会治理水平。先后编发6批检察侦查典型案例,明确定罪量刑标准,逐步统一和规范相关法律适用,制定下发检察侦查取证指引,明确取证标准和规范,完善统一法律适用。

依法惩治侵犯商业秘密等

各类知识产权犯罪

过去五年,检察机关依法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惩处力度。2019年至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知识产权犯罪3.1万余件6.7万余人,较前5年分别上升41.4%和66.1%。

“我们围绕商业秘密、数字版权等知识产权重点领域,以及直播电商、网络购物、二手翻新等新兴领域,有力打击链条化、网络化、规模化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助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记者了解到,全国检察机关强化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种业安全、新能源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严惩侵犯关键核心技术犯罪,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2019年至2023年,共起诉侵犯商业秘密犯罪240余件500余人,依法办理了一批重大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同时,还加大了对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犯罪惩治力度,涉及芯片制造、动力电池、人工智能等前沿高科技领域,有力维护了国家科技安全和经济安全。

除了商业秘密,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也是检察办案重点。2019年至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著作权犯罪1600余件4000余人。针对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市场热度高、作品类型新的重点领域,特别是计算机软件、电子图书、电影电视剧、网络游戏等数字作品,以及剧本杀、文创产品、网络题库等新型作品形式,最高检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联合挂牌督办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指导各地检察机关办理“人人影视字幕组”侵犯著作权案、“流浪地球”等电影被侵犯著作权案,以及刘某生等3人故意避开技术措施侵犯著作权案、郝某某侵犯“剧本杀”著作权案等一批有影响力案件。

过去五年,最高检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制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工作指引》,为履职办案提供具体指引;首次发布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指导性案例,强化办案指导;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推动各级检察机关加强专业化建设,对知识产权案件开展“一案四查”,一体履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实现最优司法保护。

五年来4万余人

因危害食品安全被诉

2019年至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依法严惩食品犯罪,共批捕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6700余件1万余人,起诉2.4万余件4.1万余人;依法严惩药品犯罪,共批捕生产、销售假药,生产、销售劣药犯罪2200余件3800余人,起诉6000余件1.1万余人。

为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过去五年,最高检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全国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6部委联合开展为期3年的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专项行动;联合公安部等挂牌督办14起重大案件;依法办理央视“3·15”晚会曝光的河北沧州“瘦肉精”羊肉系列案等一批重大案件。

药品监管法规的完善,可以为执法司法提供更有力支撑。过去五年,最高检推动修订完善我国刑法和药品管理法涉及的有关罪名,会同最高法修订完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联合公安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挂牌督办2批20件重大药品犯罪案件,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11部门共同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有助于形成食品药品安全共治格局。过去五年,最高检会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推动药品领域行刑衔接机制更加完善;运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7”世界食品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先后发布危害药品安全、食品安全、农资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主题典型案例7批49件,彰显从严惩治食药犯罪的鲜明立场。

依法从严惩治

暴力伤害、强奸儿童等犯罪

2019年至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治暴力伤害、强奸、猥亵儿童等犯罪,共批捕侵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2.5万余人,起诉侵害未成年被告人30.6万余人。

过去五年,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了一批社会广泛关注案件。最高检依法抗诉性侵未成年人案件3件,其中2件已获改判,均从无罪改判为有期徒刑,仍有1件尚在审理中。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出台《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牵头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制定了《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联合教育部、公安部等建立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入职查询制度,与公安部、民政部、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制定《关于建立完善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的意见》。

“我们坚持惩治与挽救结合,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做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根据未成年人的犯罪性质、主观恶性、危害后果不同,采取相应的惩戒教育措施。”据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至2023年,最高检对罪行较重、性质恶劣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严惩,决不纵容,批捕12万余人、起诉17万余人。依法核准追诉河北邯郸杀人案等社会高度关注案件。对罪行较轻、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作出宽缓处理,不批捕12万余人、不起诉13万余人、附条件不起诉9万余人。

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已经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过去五年,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推行未成年人“四大检察”业务综合履职,围绕附条件不起诉、网络保护等主题发布4批指导性案例,以检察司法保护为切入点,督促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同时,最高检还联合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制定《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会同教育部等建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2100余个,推动4.3万名检察官在近8万所中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联合民政部等研发《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国家标准,与教育部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一体促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大保护”融通发力。

全国检察机关共提出

二审程序抗诉3.4万余件

2019年至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提出二审程序抗诉3.4万余件,法院改判、发回重审1.7万余件;提出审判监督程序抗诉6200余件,法院改判、发回重审4200余件。

“我们全力做好刑事抗诉工作,印发了第一批以刑事抗诉为主题的指导性案例,指导各地不断强化刑事抗诉,提高抗诉精准性。2019年至2023年,我们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最高法提出抗诉7件,包括6件省级检察院提请抗诉案件和1件申诉案件。目前,法院已改判6件。”据最高检重大犯罪检察厅负责人介绍。

过去五年,针对被告人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后又上诉这一问题,最高检及时研究提出意见,明确抗诉情形。2019年至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提出抗诉1.8万余件,做实“抗是为了不抗”,促推认罪认罚从宽良性运行,被告人认罪服判率逐年上升。

加强和改进死刑案件办理和死刑复核监督,正确把握职能定位与职责任务是关键。据悉,过去五年,最高检印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办理死缓第二审案件的通知》,着力做好死缓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与最高法、公安部联合召开死刑复核案件证据问题座谈会,印发会议纪要,切实加强死刑复核监督工作,把好死刑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对死刑案件证据问题进行反向审视,编发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进一步提升死刑案件办理质量。

2019年至2023年,除提出抗诉外,全国检察机关针对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7.3万余份,并积极开展类案监督。对建议法院延期审理案件量增幅较大的情况,深入分析研究,推动规范适用建议法院延期审理。

“针对长期以来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总体偏低的问题,严格落实庭审实质化要求,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开展专项工作,强化依法出庭履行法定职责,确保二审开庭取得良好效果。”最高检重罪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自2023年8月底开展专项活动以来,全国检察机关二审出庭1.8万余件,同比上升2.8倍。

探索完善“派驻+巡回+科技”

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机制

过去五年,检察机关不断完善“派驻+巡回+科技”刑事执行监督机制。最高检制定《关于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工作的意见》,推进派驻检察轮岗交流,推动派驻检察室与监狱、看守所监控和执法信息联网基本实现“全覆盖”,夯实派驻检察工作基础。最高检制定《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组织制定《巡回检察三年工作规划(2023-2025)》,编发《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指引》《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指引》,巡回检察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高质效开展。

据悉,2020年至2022年,最高检组织5批16 个巡回检察组开展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实现参加、接受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的省份“全覆盖”。2023年,最高检组织对3个省4所监狱开展“减假暂”监督专门巡回检察。2022年、2023年,最高检组织跨省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涉及8个省份相关看守所,发现一批司法工作人员违规违法问题线索、相关职务犯罪线索和其他犯罪线索。2023年,最高检在9个省份试点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共对294个社区矫正机构和2983个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413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等4600余件。

依法对“减假暂”案件办理实行法律监督,保障刑事司法“最后一公里”的公平公正。2021年,最高检组织对1990年以来办理的“减假暂”案件开展全面排查,共筛查1100 万余件:2020年、2023年,以“减假暂”监督为主题制发最高检第19批和第49 批指导性案例;积极推动制发《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关于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最高检2022年首次以社区矫正监督为主题制发第33批指导性案例;2023年组织11个沿海省份检察机关联合司法行政等单位,推动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及时获得请假批准出海捕鱼,并做到依法监管监督。加强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监督,2021年组织开展专项活动,共监督发现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 633人。加强财产性判项执行监督,2020年、2022年、2023年分别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开展专项活动,依法提出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监督推动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

(来源:检察日报社 记者:史兆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