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官网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化支行因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受理终端管理规定两项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泰州市分行警告,通报批评,并处罚款100万元。
邵某瀚(时任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化支行市场管理部主管(主持工作))对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化支行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负有直接责任,被中国人民银行泰州市分行罚款2万元。
此前,2024年6月28日,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化支行因贷前调查不审慎、贷后检查不到位两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州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
官网信息显示,江苏长江商业银行成立于2008年10月,是江苏省4家法人城市商业银行之一,前身是1988年创立的靖江长江城市信用社。创业发展30余年来,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始终致力于服务市民、服务小微、服务地方经济,从单一网点起步,已发展成为拥有10余家分支机构的区域性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质态持续向好,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不断提升,连续多年实现了质量、规模、效益同步协调提升。
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坚持走差异化、特色化的经营道路,不断深化小微企业战略定位,形成了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为主体的服务特色,已累计为数十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业者提供了良好的融资服务,得到了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高度评价。“长江信融乐”等小微贷款产品曾被银监会评为全国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特色产品,多款金融产品受到中银协、江苏省银协的表彰。同时,江苏长江商业银行不断丰富金融产品,推出了如意存单、儿童宝贝卡、“福仔”智能存钱罐等差异化产品,依托近百家配备VTM和自助发卡设备的离行式自助银行,提升金融产品的收益和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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