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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广大干警创先争优、岗位建功,推进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对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49个集体、99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副庭长孙焕焕获通报表扬

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成绩突出个人

孙焕焕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监督庭

(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副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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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焕焕同志长期从事行政审判、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政治立场坚定,审判能力强,调研成绩突出。她办理的案件曾获评全国法院优秀案例分析二等奖、全国行政协议首批十大典型案例等,曾执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课题、上海司法智库重大课题等,在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等高水平论文评比中22次获奖。她组建“聿和沙龙”,带领团队建设环境保护“枫桥经验”实践基地,推进该院干警审判业务能力整体提升。因成绩突出,曾获评上海市三八红旗手、上海法院“十佳青年”、上海法院办案标兵、上海法院审判业务骨干等荣誉,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

来源| “上海高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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