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法院网报道,2022年10月,无锡市锡山区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交通事故,网约车司机叶师傅在这起事故中失去了生命。近日,这起案件经无锡锡山法院审理,法院判决某汽车公司赔偿受害者家属130余万元。据悉,这是全国首个判决车企担责的类似车辆失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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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经过

叶师傅是一位持A1驾驶证并拥有18年驾龄的老司机,事发当天,他正驾驶一辆新能源电动汽车前往无锡市锡山区某上客点。然而,车辆行驶至一处商铺密集路段时,突然失控加速,猛烈撞击了路边停放的车辆后才停下。事故现场,叶师傅驾驶的车辆左前侧严重变形,救援人员迅速赶到并进行抢救,但遗憾的是,叶师傅因伤势过重离世。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迅速介入调查,并委托权威机构进行技术分析。然而,鉴定机构给出的结论却让人大跌眼镜:涉事车辆在事故发生时间段内的车载终端TBOX及企业平台数据大量缺失,不符合国家标准GB/T32960。因此,无法判断驾驶人在事故发生时的操作,也无法确定车辆失控的具体原因。交警部门因此只能出具事故证明,而无法给出责任认定。这一结果让事故责任认定变得扑朔迷离。

面对这样的困境,叶师傅的家人决定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正义。他们认为,车载终端及企业平台数据的缺失恰好证明了车辆存在产品缺陷,于是将车辆生产商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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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

在法庭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叶师傅的家人指出,如果车辆的数据记录完整,那么事故原因或许就能迅速查明。他们要求车辆生产商承担责任,赔偿近140万元的损失。

而车辆生产商则坚称,车载终端数据缺失不属于产品缺陷,因为车载终端并不直接控制车辆运行,且车辆无自动驾驶功能。他们认为,数据缺失与车辆失控及叶师傅的死亡无直接因果关系,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定与判决

面对双方的争议,法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审理。法院认为,虽然无法直接证明数据缺失导致车辆失控,但缺失的数据对分析车辆运行状态至关重要。在数据缺失导致事故原因无法查明的情况下,应推定产品缺陷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同时,法院还指出,涉事车辆未按照国家标准GB/T 32960的要求完整记录数据,应视为产品存在缺陷。

最终,法院判决车辆生产商向叶师傅家人赔偿130余万元。

律驰驾道观点

本案不仅引发了广泛的法律讨论,也对我们理解产品缺陷、因果关系认定以及社会价值引领等方面提供了深刻的启示。

本案的难点在于产品缺陷和因果关系的认定。关于产品缺陷,法院巧妙地运用了《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中关于“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规定,将GB/T 32960这一标准解释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由于涉事车辆未按照该标准完整记录数据,法院据此认定车辆存在产品缺陷。这一认定过程体现了法院在法律适用上的严谨性和创新性,为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有益的探索。

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在现有证据无法直接证明数据缺失导致车辆失控加速的情况下,法院没有简单否定因果关系的存在,而是从受害人举证能力的弱势地位出发,推定因果关系成立。这一推定不仅符合法律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也体现了对受害人权益的保护。同时,法院要求车辆生产企业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车辆整车性能及运行状态良好,事故系由其他原因导致,这进一步强化了企业的产品质量责任。

本案的判决还体现了法院对社会价值的引领。新能源汽车作为新兴产业,其发展对于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减少环境污染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新能源汽车的安全性同样不容忽视。本案的判决向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出了明确信号:在追求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的同时,必须始终将人的安全放在首位。这不仅有助于提升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整体安全水平,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此外,本案还凸显了汽车产品缺陷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汽车作为一种专业性、机械性强、质量大、结构复杂的产品,其缺陷问题一旦发生将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影响。

因此,车辆生产企业必须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进行生产和运营监测,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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