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传来好消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助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举措(试行)》,将于12月15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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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遵循“最大限度体现改革精神、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最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的原则,依据《山西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晋中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在进行了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分析研判以及多方集思广益后,正式发布了这十条具体措施。

该十条举措包含了“明确购房首付比例”“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和频次”“放宽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年限和范围”“上调单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推进新建商品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强化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监管”“加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宣传力度”等十方面新政,通过“降低”“提高”“优化”“放宽”“上调”“加大”“推进”等关键词,可以充分说明“十条举措”含金量实足。这些措施将对促进晋中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据悉,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着眼落细落实“十条举措”,积极组织开展操作流程再造、政策解读培训、业务信息系统改造以及主要参数的调整设置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段蕾 郑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