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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镜哥。

“人”,太难当了,甚至还不如一只大猫。

11月18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一村民被下山的老虎咬伤,伤得不轻,头皮有撕裂,手臂骨折,已住进I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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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也不知怎么了,不是人伤人,就是动物咬人,所有的恶性伤人事件无不告诉我们,生命在绝对暴力面前不堪一击。

勃利县老虎伤人事件发生后,公众普遍关心这只下山伤人的老虎该如何处置。

有人担忧老虎再度伤人,建议“就地正法”;有人认为老虎是一级保护动物,且伤人是极端个例,最好“放虎归山”。

面对公众关注,勃利县林草部门的专家表示,非必要情况下不会击毙,除非它正在伤人。

好家伙,一句“非必要”直接把我拽回3年前的口罩时期,瞬间联想到“非必要不出门”“非必要不返乡”这些痛苦的过往。

什么叫“非必要”?这三个字在口罩时期成了多少人的梦魇。曾经,在“非必要”要求下,人们为了服务大局,错过孩子的成长,不能见家中老人最后一面,成了一辈子的遗憾。

扪心自问,谁的利益是非必要的?

勃利县的“非必要”不击毙态度表达后,不少网民质疑:

难道非要老虎伤了人,或咬死人才击毙老虎。防患于未然不好吗?

如何确保老虎在伤人的第一时间击毙呢?老虎咬死人需要几个小时?老虎咬人的时候,让被咬的人跟老虎说你先别咬,等人来击毙?

人重要,还是虎重要?

按国际惯例,动物伤人,必须捕杀。但是在我们这里,有些动物比人金贵,还真不好说。

勃利县林草部门的做法或许有其自己的理由,但“除非它正在伤人”的态度,则暴露出对人民生命健康的不屑。

我不理解的是,为何要将群众置于危险之中,非要等到再次伤人才能击毙,只因那只大猫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而群众只是一个“人”吗?

事实上,无论是安全还是伦理层面,人的生命健康永远是第一位的,那怕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宇宙钻石级保护动物。

因为所有将人民生命健康置于险地的行为,与犯罪无异。

那么伤人的老虎该不该死?国字号媒体《中国网》在三年前就给出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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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河南淅川县某景区发生一起两只老虎逃出笼舍并将一名饲养员咬伤致死的事件。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紧急实施抓捕,但由于抓捕困难,为避免老虎再次伤人最终予以击毙。

老虎被击毙的消息发布后,受到部分网民质疑,认为可以用麻醉的方式制服老虎;国家保护动物不能说杀就杀。

对于网络上的争议和质疑,《中国网》及时发布评论文章,阐述了击毙老虎的必要性,有效引导了舆论。

《中国网》总结了击毙老虎的三点理由:

第一,短时间内抓捕老虎已无可能。

第二,老虎可能逃入山林,对周边地区造成巨大威胁。

第三,人民生命安全高于一切。

尤其是第三点“人民生命安全高于一切”,为我们诠释了什么是“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

抛开老虎伤人事件不谈,近年来频繁发生的群体伤亡惨案,背后或多或少都暴露出对个体权益重视不足的现象。

也正是这种对个体的轻视,最终导致一些极端个人,用极端手段发泄心中的怨气和不满。

因此,一个不以“人”为本的环境,再多的举一反三、以案为鉴,最终都是空中楼阁,竹篮打水一场空。

昨日的东北虎伤人事件,看似是老虎咬了人,背后的逻辑却是对人的冷漠。

什么时候真正把“人”放在了首位,很多问题便会迎刃而解。

怎么做?

很简单,想办法让每一位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