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庭,对“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进行宣判。罪成的45人判囚50个月至10年不等。南都记者获悉,当日下午,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见媒体时表示,此次判决体现涉案人员罪行的严重性,也反映出特区政府绝不会姑息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接下来,保安局会在尝试研究判词后,再考虑是否对有关判决作出上诉。
邓炳强。
邓炳强指出,在过去100多天的审讯中,庭上证据清楚显示,有关被告提出所谓“揽炒十部曲”,是为达到个人政治目的,不惜令特区政府瘫痪,使香港社会陷入停滞,让香港市民蒙受苦难。他们计划的最终目的,是要破坏和推翻香港基本法及“一国两制”方针确立的香港特区政治制度及架构。
邓炳强表示,虽然香港如今已实现由乱到治、由治及兴,但内外部国家安全风险依然存在。接下来,执法人员会继续无畏、无惧执法,全力防范、制止及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及活动。与此同时,保安局会做好国家安全教育的宣传工作,提升市民慎思明辨的能力以及国家安全意识。
南都记者了解到,在当日宣判的45人中,戴耀廷判囚10年,邹家成判囚93个月,吴政亨判囚87个月,何桂蓝判囚7年,赵家贤判囚7年,林卓廷判囚81个月,郑达鸿判囚78个月,杨岳桥判囚61个月,黄之锋判囚56个月,胡志伟判囚53个月,其余被告判囚50个月至80多个月不等。
2021年1月,香港警方采取行动拘捕50余人,他们涉嫌组织策划或参与2020年所谓立法会“初选”,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有关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47人于2021年3月1日被律政司起诉,包括戴耀廷以及胡志伟、林卓廷、杨岳桥等多名前立法会议员。上述被告被控一项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
该案于2021年3月1日至4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首次开庭审理,后案件转介到高等法院处理。审讯过程中,有31人陆续认罪,另外16人拒不认罪。经过继续审讯,法院于2024年5月30日对拒不认罪的16人进行裁决,14人罪成,2人脱罪。
采写:南都记者 翁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