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太原某社区居委会女书记向房地产商索要 20 条芙蓉王香烟,且召集居委会主任、副书记、副主任等 8 人分烟这一事件。
社区领导说香烟是社区书记从一家企业“争取过来”的,而书记则表示这些香烟是辖区一家地产商的捐赠,用于分发给一线执勤工作人员。
据网传视频画面及对相关人员的身份介绍显示,一间会议室内,数人围坐在一张会议桌前,其中包括村书记(实为社区党委书记)、村主任(实为居委会主任)、副书记等人。
画面显示,一名工作人员依次将一条条香烟分发给在座人员。其中,只有“村主任”(居委会主任)将香烟退回。
视频配文称,“公开在村委会会议室对从企业索要来的名贵香烟现场分赃”“村主任反对后离开”“分赃继续”。
视频曝光后,11月19日凌晨,太原万柏林区纪委监委发布通报称,针对网络反映的社区干部瓜分捐赠香烟问题,区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咱们先不说干部瓜分这个问题,当然这也是一个大问题。
我们先来说说这20条香烟 社区工作人员说是企业捐赠的可能就站不住脚,因为社区工作人员说香烟是“争取”来的,既然是“争取”来的那么大概率就不会是捐赠的,至于怎么“争取”的我们不得而知。
还有村委会主任听闻“分烟会”后,转身离开,表示不参与,这显然表明这些香烟可能来路不明,拿了不安全。
然后,我们再来说说下一个问题,香烟也能捐赠吗?
香烟也能捐赠吗?公职单位能否接受捐赠香烟?企业捐赠香烟真的是给基层工作人员捐赠的吗?单位里有不抽烟的和女性工作人员该怎么平均分配?
这些问题,小编也不太懂。当然有懂的大哥可以给大家普及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