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明啊,赶紧拎包出去,跟法律过去吧!
韩明反问:“干啥我就跟法律过去啊?”
在观看电影《二十条》中马丽给儿子擦伤口的这一段时,很多人都是笑中带泪。如果是普通家庭遭遇这种校园霸凌类案件,绝对是难如登天。
在现实中,但凡经历过校园霸凌的家庭都明白,有怎样的父母,就会有怎样的孩子。这些父母对自家孩子的霸凌行为,绝大多数都是知晓的,正是由于他们的纵容和袒护,才让霸凌的孩子在学校有恃无恐。
在这部电影中,张科的家长是学校的教导主任。倘若您在这部电影中观察得足够仔细,就会发现,张主任在这起校园霸凌中,不但占据了绝对的心理优势,而且有重度包庇嫌疑。
电影中,张科在学校门口放学时向小混混指认了韩雨辰。这四名小混混围着韩雨辰就打,全部往软组织上招呼,打完就跑。晚上,韩明陪着马丽去跟张主任 “道歉”,他们之间的对话特别微妙。
马丽说:“我儿子下午被打了。” 张主任接的第一句话是:“谁打的?”
马丽说:“一群小混混。”张主任镇定自若地回答:“没有我儿子。”
诸位看官,发现问题了吗?
身为一名教导处主任,如果自己学校的学生被打,是不是应该问一句:“在学校里被打的?还是在校外被打的?”又或者“孩子怎么样?有没有送医院?”
正常人这会儿起码也得装出一个 “貌似关心”,实则 “幸灾乐祸” 的基本表情吧?
换句话说,这位张主任对儿子的所作所为,不但完全知情,而且熟练地进行遮掩。
这位张主任接下来先是眨眼,然后笑问:“什么时间?”
得知韩明的答案是今天下午,张主任当时的原话是:“科,下午陪我去高铁站接的我同学。”
第二句话,依旧是在替儿子遮掩。
这回答显得很违背常理,教师可以调课去车站接朋友,他会带着自己儿子一起逃课去接人吗?
不愧是经验丰富的 “老师傅”,还在帮着儿子 “背书”。
在拿到马丽手机上的照片之后,张主任翻看着照片。
如果是一名真正的教师,起码应该会问:“伤了哪里?会不会影响孩子上课?”
张主任的这句话则更加奇怪:“你不说是我儿子指使的吗?我想看看我儿子指使的照片。”
在这场对话中,张主任连续三次提到 “我儿子”,句句不离 “我儿子”,实则从头到尾都在替儿子遮掩。
三重否定等于肯定,张主任的表情其实已经在不打自招了。
毕竟他替儿子 “铲事” 显然不是第一次,而且是经验丰富,轻车熟路、驾轻就熟。
试想:如果不是这位张主任在学校这方小天地中仗势欺人、无法无天惯了,他的儿子会在厕所里把一个同学扒光了打吗?张科在卫生间霸凌同学时更是强硬地威胁道:“去告状也没用,我爸是教导主任。”
有教导主任这层身份压着,普通家长不可能拿到学校监控,更别说进入学校找证人,想进学校大门都难。
校园霸凌的本质,实质上就是成人世界的延续。
每年都会有霸凌案,只不过大多数人都选择了忍气吞声,家长们才是孩子们的依靠。
在韩雨辰案双方家长第一次谈判过程中,曾出现过喜剧性的一幕。张主任说:“如果你儿子要高抬贵手一厘米的话,这眼睛就没了。”
马丽回答:“这不还差那一厘米呢吗?”
张主任颤抖着嘴唇,竟无语凝噎。
对啊,如果韩雨辰高抬贵手一厘米,张科的眼睛不就直接瞎了吗?哪怕事后就算证明了韩雨辰是挺身而出制止霸凌,还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吗?
韩家的案子,同样触动了《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按照此前的司法惯例,韩雨辰制止霸凌时高抬贵手一厘米造成损伤了,那就极有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或者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距离难道只有一厘米吗?动手打架的时候,还能拿个尺子量?
可惜,县官不如现管。
韩检察官自身的懦弱,换来的只可能对方的强势。
电影中韩明儿子韩雨辰的身份是新来的转校生,这个设定很合理。
如果不是韩雨辰的亲爹是市检察院的检察官,还有个敢喝铁盖茅台的舅舅是刑警大队副队长,这起校园霸凌案恐怕永远无法沉冤昭雪。
这起复杂的校园霸凌案,最后在电话中解决得那叫一个轻描淡写。
说白了,韩雨辰从来就没有一个当刑警队副队长的舅舅。
即便有,那也是没有血缘关系的。
因为在现实中,只要舅舅带着警帽进入校园,随便找几个同班学生问问就能得到答案。当时几个欺负人的同学还拿了手机拍照,在警方的压力下肯定会拿出来。
即便警方不进入校园,仅从校园周边的四个小混混入手,照样能顺藤摸瓜,揪出幕后黑手。四人以上团伙作案,还是惯犯,找几个摆地摊的、开小卖部的问问,拿到通话记录、转账记录就能立案、定性,很快就能破案。
真正起到决定性作用的,恐怕还是那两瓶 “铁盖茅台”。
有了酒,才有了舅。
舅就是酒,酒就是舅。
舅喝了酒,娃才能救。
舅不白喝酒,案件不会久。
舅舅摆摆手,酒意满心头。
就说这好酒,怎能少一口?
尊严在社会性动物里,最终成了一般等价物。
这桩校园霸凌案,到最后依靠的并非公平正义,比拼的还是双方的家庭背景和社会关系。
校园霸凌问题的治理如同一场涵盖社会诸多领域的 “大型考试”,出现任何一处短板和弱项都会被直接判定为不及格。即便如此,在这起案件调查清楚的最后,张家还是咬了韩家一口。
张主任的儿子仅仅被训诫,始作俑者张主任却屁事没有。人家反而却以手腕骨折为由,把韩明的老婆送进了看守所。
折腾了半天,韩检察官的儿子被打了两顿,老婆还进了看守所。
精通法律的检察官,在精明的教师面前一败涂地。
我们经常讲“公平正义”,比正义还靠前的“公平”哪去了?
法,在不法面前,还是让步了。
在这里,我们是不是可以合理怀疑一下,张主任是不是也有个很厉害的舅舅。
这位舅舅仅仅爱喝酒,甚至更爱 “学习外语”。
我们再镜头拉回到韩明夫妇第一次见到张主任的情景,能被站起来迎接的都是什么人物,懂的都懂。
茅台的铁盖,在正义的一方天平上略沉了一下,最终倾斜到了对方。
法治,本应是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却在权力的阴影下显得如此脆弱。
案子没发生在自己身上时,痛感不会那么强烈。电影为韩明赋予了市级检察官的身份,区区教导主任甚至能颠倒黑白,抢先报案到派出所。检察官尚且需要低头赔礼,托关系道歉求情,想尽办法为儿子脱罪。
更多的普通家庭在面临类似的霸凌案件时,却会因为无权无势而有冤难申。法律的生命不在于符合逻辑,而在于遵循情理。
公平正义,这四个字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是多么重要,又是多么难以做到。
校园本应是知识的殿堂、成长的乐园,却因权力的不正当介入,变成了霸凌滋生的温床。第 “二十条” 也许会被一部电影唤醒,那么其他有关 “校园霸凌的条款” 是不是还在沉睡当中?
如何让法治真正凌驾于权力之上,不受其侵蚀和干扰。让,每一个孩子才能在安全、公正的环境中成长,每一起校园霸凌事件才能得到公正、透明的处理,这才是张艺谋这部电影《二十条》为我们带来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