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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佳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运营管理项目需求征集公告

根据《新乡市民政局关于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的指导意见》精神,辉县市民政局拟于2024年11月下旬对佳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向社会公开征集运营管理项目进行公告,支持鼓励专业化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让老年人更好地享受到便利可及的服务。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以下证明材料现场报名时需一并提供复印件)

1.资质要求:申请人应为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企业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2.经营范围:申请人的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等内容。

3.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度、2023年度)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年限为准。

4.纳税及社保:申请人须提供报名前最近六个月(任意其中一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5.业绩要求:申请人须有正在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6.信誉要求:申请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列入上述失信名单的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评审。

二、征集方式

应征单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对公告养老服务设施制定运营方案,并需在11月23日18时前向辉县市民政局提交书面报名表、运营方案(含电子版)、符合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情况简介一份,逾期不予受理。辉县市民政局局党组进行评审,择优选取拟用单位,并签订运营委托协议,委托期限双方协商,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其他说明

如有上级关于养老服务政策措施新的精神和要求,需及时按新精神要求执行或对协议进行补充修缮。

征集单位:辉县市民政局

电话:0373—6222982

地址:辉县市劳动司法大厦0912房间

附件:辉县市民政局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评审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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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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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辉县市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