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我市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许可事项在市“一网通办”平台上线,时隔两年,结合市“一网通办”高频事项智慧好办要求,该事项经多次打磨优化,再次更新上线,以切实为申报群众提供“好办、快办”的服务体验。同时,结合本市优化营商环境等要求,更新发布该事项办事指南,进一步优化该事项的受办理工作。

A.事项全新升级上线

全新上线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

消防安全检查许可事项更新上线!

六大优化 双轨合并 便捷查询

更新上线,都有哪些功能优化呢?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优化1

事项申报一门入口,有支撑!

申报入口

1.“一网通办”总门户→使用 “法人一证通”、“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搜索“公众”→选择此许可事项所在区域→立即办理。(或通过市区消防部门行政许可栏目中该事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A-1 “一网通办”事项入口页面

左右滑动查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一网通办”总门户

2.官方网站:“办事服务”消防安全检查许可事项→跳转至“一网通办”总门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A-2 上海市消防救援局门户网站办事服务入口页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上海市消防救援局门户网站

办事服务入口

优化2

双轨合并方便选择,更省事!

根据行政许可事项规范化工作要求,原先告知承诺制或非告知承诺制以两个事项呈现,现在通过一个事项的“智能导办”实现办理方式的选择。

原申报方式选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新申报方式选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A-3 办理方式选择对比

优化3

智能导办要素清晰,更全面!

增加重复申报提示,减少重复申报的可能。导办要素主要包括办理方式选择、场所性质和场所面积选择。其中“场所性质”勾选后,在填表环节无需重复勾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A-4 智能导办-重复申报提示页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A-5 智能导办页面

优化4

文件盖章多元选择,更便民!

提供两种方式提交申请表,一是直接上传纸质盖章签字版;二是通过智能填表,在线电子签章套打生成申报表。也就是说,通过电子印章套打方式不是唯一选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A-6 申报表上传及电子印章套打页面

左右滑动查看

优化5

申报材料智能预检,更省力!

申报材料上传提交时,系统自动预审是否有关键词信息或加盖电子印章情况,提示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A-7 材料智能预检页面

优化6

意见书在线下载,更方便!

消防部门办理完成后,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申请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中“办件进度查询”直接下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A-8 意见书下载页面

方式一:

1、搜索“办件查询(企业)”

2、找到申报的相应事项,点击“查看并评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方式二:

1、搜索“办件进度查询”

2、输入单位名称、统一审批编码、验证码,点击“查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帮办视频

线上申请视频看这里

我们以一家位于普陀区的公众聚集场所为例,演示其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非告知承诺制线上流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视频
全面更新|消防安全检查许可事项全新上线+办事指南全新发布啦!

此外,消防安全检查事项作为本市“一业一证”工作中的高频参与事项,已与各相关业态开展对接。上述功能优化除入口外,其余均同步在“一业一证”线上申请中实现。

B.办事指南全新发布

全新发布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

消防安全检查许可事项

办事指南更新发布啦!

办事指南正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左右滑动查看

指南更新解读

1

优化许可办理范围

结合本市“一业一证”工作等,将与所列场所功能相同或类似的场所情形,指引到“一网通办”门户办事指南的“常见问题”栏目,实现对常见场所类型办理要求予以更新解答。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B-1 办事指南常见问答-申报对象类

2

明晰办理程序时限

增加办理流程图,并明确告知承诺和非告知承诺方式的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以统一全市要求。其中,非告知承诺制承诺办结时限为7个工作日(各区结合实际承诺时办结时限小于等于7个工作日),告知承诺制承诺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B-2 “一网通办”事项入口页面

左右滑动查看

3

简化事项申请材料

  1. 针对提交的图纸,与住建部门消防竣工验收衔接并简化相关要求。明确提出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下的公众聚集场所,可采用比例准确、图例明晰、与现场实际相符的图纸,加盖申请单位印章,无需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资格章。

  2. 针对场所变更情形,若仅变更名称、消防安全责任人,未进行改建、扩建、内部装修,防火分区、消防设施、疏散逃生等建筑布局未发生变化时,重新申请可不再提交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应在承诺书或申报表中说明变更情形。以此来呼应优化消防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B-3 申请材料清单

(具体申请材料样例和空表可通过一网通办下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具体申请材料样例和空表

4

提示现场核查准备

增加现场核查环节建议准备的材料作为备查内容,以有效提高现场核查效率。现场核查时,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到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B-4 现场核查建议准备材料清单

5

明确强调法律责任

从处罚依据条款、承诺不符处理和信用信息管理(《上海市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三方面,强调了法律责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B-5 法律责任内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上海市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场所开办提示

1

场所开办申报准备

对照清单,自查是否做好开办申报准备?场所申报前应当符合《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B-6 场所开办申报自查清单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

2

现场核查配合准备

对照清单,自查是否做好现场核查配合准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B-7 现场核查准备自查清单

3

常见问答提示说明

我们梳理收集了一些常见问答,包括申报对象类、申报材料类、申报途径类和事项程序类等方面,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B-8 办事指南常见问答页面

“办事指南常见问答”

微信制作:普陀消防 长宁消防

视频制作:普陀消防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