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深圳没有历史”的认知在很多人的心目中根深蒂固。文史界进行反驳的策略就是从考古发掘到文献记载,以千年为历史维度铺陈“悠久辉煌的历史”。
谈及深圳“悠久历史”必会提及的咸头岭遗址
这种做法很多时候并没有起到很强的效果,以千年为时间维度的宏大叙事,给人的历史存在感就像匆匆过客可有可无——这种缺失的历史存在感对于明朝以前的历史尤其严重。为了增强历史存在感,深港两地的学者竭尽所能从稀缺的文献里面发掘信息,试图构建出深厚的历史底蕴。
模糊的屯门镇
这其中的一例,是对历史上的“屯门镇”的求索,曾经热度之高甚至催生出了“隋唐与南汉,深圳地区成为广东濒海的军事中心”这样的论断。然而,如果翻看文献,尤其是接近屯门镇设立时期的文献,可以说直接相关的史料寥寥无几。
现存最早提到“屯门镇”的文献,是《唐会要·安南都护府》:“开元二十四年正月,广州宝安县新置屯门镇,领兵二千人,以防海口。”《唐会要》成书于宋太祖建隆二年(961年)。这一句话所包含的信息,实际上已经是跨越宋元最为丰富的。
《唐会要》书影
同样是北宋的文献,《新唐书·地理七上》里面的“有经略军、屯门镇兵”其实并没有提供进一步的信息。后世对屯门镇地位进一步的解读,来源于唐玄宗天宝三载(744年),南海太守刘巨鳞击破海贼吴令光这次事件。这个事件记录在《旧唐书·本纪·玄宗下》和《新唐书·本纪·睿宗玄宗》。然而这两则史料都没有把这个事件跟屯门镇链接上。
“(天宝三载)夏四月,南海太守刘巨麟击破海贼吴令光,永嘉郡平”
——《旧唐书》
嘉靖《广东通志·外志·海盗》大概才是现存最早提到“太守刘巨鳞以屯门镇兵讨令光诛之”的文献。出现在历史事件八百多年后的记载,在缺少传承脉络的情况下,可靠性是很难保证的。
嘉靖《广东通志》的编者黄佐,可以认为是最早构建广东文化的大家。这样一个记载出现在这里,结合上下文来看,黄佐的目的其实是在梳理着岭南滨海边地在王朝国家的框架下融入互动的过程。即便有了这样一条记载,屯门镇本身的运作制度,依然是模糊不清的(当然,也可以借唐朝的军镇制度进行鸿篇论述,但难逃高射炮打蚊子之嫌)。
“天宝二年,海贼吴令光作乱,寇永嘉郡。南海太守刘巨麟以屯门镇兵讨令光,诛之。”
——嘉靖《广东通志》
甚至屯门镇本身的治所或者辖区,也是模糊不清的。无论是香港学者引用《杯渡山纪略》的“所谓屯门者,即杯渡山也”,还是深圳学者引用《天下郡国利病书·广东·海寇》的“按东莞南头城,古之屯门镇(其实同样的文字更早之前出现在嘉靖《广东通志·外志·海盗》)”,都无法做到有理有据地论述。
“按:东莞南头城,古之屯门镇”
——嘉靖《广东通志》
如此,“隋唐与南汉,深圳地区成为广东濒海的军事中心”这样的论断,毫无疑问更加是武断夸张的。
“混乱”的香山镇
与屯门镇相似的是香山镇。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三十一》的记载可以说已经完整讲出香山镇的来龙去脉: “(元丰五年)广南东路转运判官徐九思言,东海有岛曰香山,侨田户主客共五千八百三十八分,隶东莞、南海、新会三县,凡有斗讼,各归所属县办理,遇风涛则踰月不通,乞建一县,因香山为名; 本路监司相度,欲止置香山镇,差监官一员兼烟火盗贼,从之。 ”
《续资治通鉴长编》书影
《续资治通鉴长编》成书于南宋初年,距离香山镇的设立不算太久,而且这则史料里面细节也较为丰富,相信可靠性比较高。不过到了明朝,官方文献的记载就出现了纰漏,导致后世的记录一度出现混淆。
这个纰漏可能最早来源于天顺《大明一统志·广东布政司》里面的“(香山县)本唐广州东莞县香山镇”——这个记载把香山镇出现的时间提前到了唐朝。这句话后来出现在不同的地方志里面,尤其是明朝的地方志。
《大明一统志》书影
道光《香山县志·舆地·沿革》有一段很长的文字更正旧地方志的一些香山县沿革错误,其中就包括香山镇设立的时间。道光《香山县志》的总纂为黄佐的后人黄培芳,也是当时的一位大家,这段文字很可能就是出自黄培芳的手笔。
道光《香山县志·沿革》中关于香山建制史的考证
即便有了这段文字,现代的地方志里面,香山镇设立的时间,依然有记成唐朝的。香山镇的所在,一般沿用嘉靖《香山县志·风土志·古迹》的记载:“故镇即宋金斗盐场也,在县东南一百五十里地名濠潭,旧为金斗,镇属东莞,宋绍兴改为香山场,后迁于场前村,址废。”这个记载多多少少有些含糊,濠潭、场前,大致指的都是今天珠海山场一带。
珠海山场村前刻石
其实,不管时间地点的记录上是否准确,根据现存的史料来看,也依然很难清晰看出香山镇是怎么运作的,也许香山镇的行政长官具有处理税收(尤其是盐税)、诉讼和治安等政务的行政管理职能——但大概不能拿景德镇、青龙镇、朱仙镇这些工商业发达的名镇作为香山镇的参考。
香山县的“组成”
南宋绍兴二十二年(1152年),香山镇升为香山县。 这个事件在时间非常接近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六十三》里面就只有很简短的一句话: “丙午,升广州香山镇为县,从本路诸司请也。 ”
此后一直到明朝,《永乐大典·卷一万一千九百六·广州府·建置沿革》引用《新图经》的记载,“绍兴二年,东莞县姚孝资请州闻于朝创立县也”,也不过是多了“东莞县姚孝资”这样一重信息。
《永乐大典·广州府香山县之图》
不过,有个别史料把香山镇设立的时间记作香山县设立的时间,以至于《永乐大典》写到香山县的时候专门作了澄清。
从景泰《寰宇通志·广州府·建置沿革》开始,之后的志书,对香山县建县的描述多了“割南海、番禺、新会三县濒海之地益焉”这样一则信息。这则信息有收录于嘉靖《香山县志·艺文志·文》的宋碑《县令梁公德政碑》碑文印证:“广郡之西南,舟行可四日许,有屿曰香山,环峦引海,旧隶于番、南、莞、新四邑间,绍兴壬申,始割而邑之。”
《县令梁公德政碑》
但是整个明朝,都没有一本志书提到香山县的哪些部分原属东莞县文顺乡,哪些部分分别来自南海、番禺、新会三县。
康熙《香山县志·舆地·沿革》有一段颇为详细的记载,甚至提到晋朝新会郡下面的封平、封乐两县,来阐明香山县如何从四个母县而来。但上述道光《香山县志·舆地·沿革》的那一段文字,则引经据典对这个旧说进行了批驳,尤其是封平、封乐二县跟香山县的关系,但最终似乎并没有完全否定这样的一个观点:
包含一坊六都的香山岛和龙眼都(今天沙溪、大涌一带)原属东莞县文顺乡;大榄、小榄原属南海县;黄圃、潭洲原属番禺县;黄梁(今天斗门、金湾一带)、古镇原属新会县。
香山各地原属
底图:光绪《广州府志》
这个观点应该是清朝人根据能够拿到的史料的猜测,从地理上来说大致是合理的。更何况小榄、黄圃、潭洲一带的沙田话接近顺德话(顺德县是明朝景泰三年由南海县分置的),斗门话和古镇话接近新会话。
不过,《永乐大典·卷一万一千九百七·广州府·土产》引用《元一统志》:“海晏、都斛、矬峒三处,旧有博劳、怀宁、金斗三场,在新会县,九围二里内五常、棊(应为‘恭’)、鞠、大字围四处,并在香山,今并属本道转运监使司。”
《永乐大典·广州图经志》(光绪抄本)书影
这则史料提到的五常字围和恭字围后来成为恭常都,鞠(谷)字围后来成为谷字都,大字围后来成为大字都,这几个围合起来对应的是现在五桂山以南的大片区域,按此记载原本都是归属新会县金斗盐场,后来才分出香山盐场——又给香山县建县之前的分属蒙上了一层纱。
到头来,香山建县这样的一个事件,即便是有一定线索的分域划界,都还是一段说不清道不明的历史,更不用说相关记载一片空白的户籍、财政、军事等等诸多政务的承接变革。
跳出弯弯绕绕甚至似是而非的文献史料,从更为本质的角度来考虑,也许会更加清晰。宋朝的时候,甚至到了明朝,国家对海岛的管辖并不是很严格。如果没有特别的经济军事原因,海岛很多时候并没有明确的归属,甚至还有尽迁其民放弃管辖的。
清中叶《广东海防图》香山县部分
嘉靖《香山县志·风土志·山川》就提到:为了防止聚盗和通番,明初的时候,三灶就已经尽迁岛民,田地也不许耕种;此外,在南面的海上,还有大量“不在版图”的岛屿,“其民皆岛夷”,也就是不在国家管治之下的化外之民。香山岛上有盐场有银场,也就有税收有编户,后来还设立了有军事职能的香山镇,那也就应该有明确的归属管辖,当然周边各县多数会争夺管辖权。
至于周边的那些岛屿,包括大小榄、大小黄圃、谭洲、海洲、古镇、黄旗角、三角、浮墟、黄梁、三灶,等等,归哪个县管辖,那一定是有利益的时候抢占,有麻烦的时候推卸。
《广州人物传·流寓下·宋礼部侍郎邓公光荐》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宋末的时候,邓光荐避元兵逃到黄梁,结果全家被“土贼”烧光杀光——可以间接看出当时海岛的社会环境。
“……是冬,香山警,遇土贼,一妻四儿四女三妾十二口皆焚死,光荐脱走……”
——《广州人物传·流寓》
与此相对应的,是《永乐大典·卷一万一千九百七·广州府·风俗形势》里头的这样一个评价:“香山为邑,海中一岛耳,其地最狭,其民最贫,其俗最(笔者按:此处抄本少了一个字,但可以猜测大概是类似于‘鄙’这样的形容)。”《永乐大典》这段文字过去有认为引自《元一统志》,但通读上下文似乎更像引自《新图经志》,应该是明初的记载,如果明初尚且如此,更何况是南宋。
大奚山是海南场?
可以比较的是大奚山(现在香港大屿山),南宋庆元三年(1197年),大奚山发生了一场岛民之乱,还惊动了朝廷派兵镇压。《舆地纪胜·广南东路·广州·古迹》的“大奚山”条下,对这次事件有比较详细的记述。这场岛民之乱的原因,跟“以鱼盐为生”的岛民贩卖私盐相关。
《舆地胜纪》书影
《宋会要辑稿·食货二八·盐法》就提到:“(淳熙十年),大奚山私盐大盛,令广东帅臣遵依节次已降指挥,常切督责弹压,官并澳长等严行禁约,毋得依前停着逃亡等人贩卖私盐…广东水军统领兼以巡察海道私盐带衔,每考批书,必会盐司有无透漏纵容大奚山私贩事节,方与放行,如有捕获私盐数目,即与依格推赏。”岛民贩卖私盐惊动广东水军统领带兵征讨,根本原因是私盐盛行已经影响到盐政的运作。
饶宗颐先生在他的著作《九龙与宋季史料》里面,列举上述史料,并且参照乾隆九年《大清一统志·广州府上·古迹》里面提到的“海南场在大奚山,今废”,认为大奚山就是《元丰九域志·广南路·东路》所述“静康、大宁、东莞三盐场,海南、黄田、归德三盐栅”之中的海南盐栅。
《元丰九域志》书影
且不论《宋会要辑稿·食货二八·盐法》把静康、大宁、海南的盐额统一计算,并且天顺《东莞县志·山川》把武山的参考点选为海南栅,已经没有争议地把海南栅定位在了现在东莞虎门的南栅(旧称就是“海南栅”)。在诸多的史料中,反映出来的“不事农桑、不隶征徭,以鱼盐为生”的岛民,就不是一群服从国家管治按照定额生产缴纳正盐的盐场灶民。
天顺《东莞县志·山川》提到的“宋绍兴间…立为外寨,差水军使臣一员弹压,官无供亿,但宽鱼盐之禁,谓之腌造盐(指的是用于腌鱼的盐)”,恰恰也反映了岛民对官府并没有盐场那种赋役关系。
天顺《东莞县志》里记载的“海南栅”、“大奚山”
不过,在岛民之乱之后的某个历史时期,大奚山应该确实纳入了盐场体系,也确实曾经有过一个“海南场(大概就是《庐江郡何氏家里》里面的‘黄田场海南栅’)”,但具体过程如何,缺乏文献记录,也只能付之阙如了。
饶先生著述的年代信息比较封闭,学术不太成熟,张冠李戴“海南栅”,把大奚山的私盐贸易看作盐场历史的一部分,应该说受限于时代无法苛责。然而六十年过去了,这样一个错误却依然没有得到纠正,不得不说非常遗憾。
东莞博物馆亦将海南盐栅定位在大奚山
反过来想,把官方机构盐场的帽子摘去,海岛的历史似乎变得有点难堪,但却更加合情合理——国家对海岛的控制经营,从来都不会是一段想当然耳的历史。
沿海边地,以千年为时间维度的历史,占据时间线绝大部分都是模糊的。 神秘的面纱之下,能够管中窥豹隐约看到的,多数都并不辉煌。 人们也许总是希望历史是辉煌的,因为这是大框架下的文明史主旋律。 但是小区域借助大框架宏大叙事,往往是苍白无力的。 那历史需要怎么样呈现?
也许中山市博物馆给出的答案才是更加有说服力的:模糊的历史本不需要任何的粉饰,虽然不辉煌,但是真实合理,寥寥数笔不代表不负责任的忽视,而是为更加清晰灿烂的画面打好伏笔。
(第三章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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