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宪法法庭”日前接连对“死刑释宪案”“台立法机构改革法案释宪案”作出争议判决,让岛内舆论哗然。为避免发生少数“大法官”持偏颇的法律见解就作出重大“宪法判决”的危险,蓝委翁晓玲日前提出“宪法诉讼法”修正草案,却引来法界亲绿人士反扑,11月16日,他们发起的游行在台北登场。

这些走上街头的亲绿律师,不对争议的“释宪案”提出批评,却要全力围剿对防患“大法官”成为恶势力帮凶提出节制手段的翁晓玲,是本末倒置。而为了证明抗争的正当性,这些人极力与民进党切割,自称是为守护“宪法”才走上街头。

其实,这种欲盖弥彰的方式,就像当年“太阳花”时,抗争者说不反服贸,只反“黑箱”一样,他们明明是要破坏两岸制度化经济合作的成果,还要费尽心思找一个可以蛊惑煽动的理由,又当又立令人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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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蓝委翁晓玲指出,先不论一百多位律师如何能代表全台湾两万多名律师,这份名单里充斥着“全台律师赖清德后援会”的干部与成员、民进党当局的律师爱将以及“废死”律师。这个游行活动应正名为“2024信赖律师后援会守护政权游行”才对!这样才符合此次1116游行参加成员的属性!

翁晓玲表示,这群律师中有不少律师和所属的律师事务所长期为民进党当局服务,拿政府标案,承办政府法律诉讼业务,担任政府法律顾问,领丰厚的服务费用。翁晓玲列举当中的赖清德后援会成员和民进党当局的爱将,揭穿了这些人的真面目。

然而,在11月16日的游行现场,却有位蓝营执政时期提名的“大法官”黄虹霞自称:我不是绿友友,从某个角度讲,说我是马友友我还不能说不是,我是由马英九提名,在中国国民党是最大党的时候,全票支持通过遴选的“大法官”。

为了反击翁晓玲,这位前“大法官”当绿营侧翼,还要找马背锅,可谓处心积虑。但细究她底细,背后却藏着猫腻。

针对黄虹霞的说法,翁晓玲18日表示,自己尊重黄虹霞“大法官”言论,但黄虹霞之前是万国事务所资深律师,万国事务所背后其实就是台防务部门负责人顾立雄,且这次有好几位都是赖清德后援会的相关律师,直言相较赖清德、蔡英文,马英九在提名“大法官”时有顾及到各不同政党意见。

另对先前点名上街律师中有不少事务所长期为民进党服务,拿当局标案,领丰厚的服务费用,有律师反击“因为是大型事务所,拿标案没有很奇怪”。翁晓玲回应,这些可以到政府电子采购网里看,“我没有任何意思,就只想呈现事实,台湾有这么多律师事务所,但为何过去很多经费多的标案却集中在少数律师事务所上?而这些律师事务所到底与民进党关系如何?这是大家可以深入研究的。”

被翁晓玲揭露有亲绿背景的前“大法官”黄虹霞。(台湾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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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席话算是对绿友友的再度打脸,尤其是前“大法官”黄虹霞,她明明就立场亲绿,当年在蓝营执政时期,是彼时的执政者对这些不同政治立场者宽仁以待,没有因为意识形态而否定他们的专业能力。但这些人没有感念之心,反而还利用当年被蓝营执政者宽待,撇清自己与绿营千丝万缕的联系,伪善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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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也应看到,当年蓝营执政者是唯才是举不分蓝绿,想用对反对势力宽厚化解社会的撕裂对立,出发点当然是良善的,胸怀也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政党政治不可能出现一位超越蓝绿的全民领导者,尤其在岛内社会对身份认同高度对立撕裂的环境里,太过执着中道,反而会造成自身立场的退让。想跳脱政党藩篱,去设法解决政治光谱两端的事务,最后结果都不尽理想。就会出现黄虹霞这类假以时日又对蓝营反戈一击者,这或也为蓝营未来的主其事者提供了一面借镜。

至于这些上街的亲绿律师是否代表正义,“死刑释宪案”后的首起逃死案件已经给出答案。

2014年12月,刘志明因感情失意,当日在高雄左营市场看到陈姓女教师准备上车离开,便上前强行打开车门并持铁锤攻击她。陈女被重击后无力反抗,刘在无法发动车辆后,继续施暴并进行性侵,最终劫走她身上的现金后逃逸。

此案一审至三审均判处死刑,经多次上诉后,四审判决认为刘的犯罪行为不属于“情节最重大”,有更生可能性,因此改判无期徒刑。检方不服提起上诉,最终“最高法院”驳回,确定刘免于死刑,成为“宪法法庭”9月20日严格限缩死刑后,首起逃死案例。

对此,有岛内网络粉专写下这样一段话,笑死人,绿营侧翼还好意思说在野党不尊重"大法官",这种"大法官",如果受害人是你家人,你如何有办法尊重?这段话已经充分说明,蓝委翁晓玲和那些上街的亲绿律师,谁更代表正义!假如蓝营中多几位翁晓玲,国民党的处境或许不是当前这般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