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通过信用监管推动经营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助力经营主体“轻装上阵”?信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以来,涪陵区市场监管局以方便经营主体办事创业与合规守信为导向,以“信用承诺+信用监管”为主要抓手,在重庆市市场监管系统率先探索实践信用承诺制度,取得初步成效。

为拓展“信用+”运用场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今年初,该局对照行政权力清单进行逐项梳理,编制了统一的《信用承诺事项清单》,清单的承诺事项共55项,涉及注册登记、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食品经营、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特种设备维修、计量、标准、信用等10个业务条线的审批监管,涵盖了证明替代、审批替代、主动声明、信用修复等承诺类型。

《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出台后,该局按照全面准确、权责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逐项完善了信用承诺事项办事指南,细化了操作流程,制作了格式文书及范本,并通过“渝快办”政务服务网站、区局门户网站、区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办事指南和信用承诺书格式文本,方便经营主体查阅、下载。

信用承诺制度实施后,信用承诺方式办理行政事项,与普通办理方式相比,办理时限平均缩短约9个工作日,最长缩短了15个工作日,提交材料平均减少约6件,最多减少了32件。截至11月15日,经营主体以信用承诺方式共办理承诺事项28305件,且自愿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城有信”平台、信用中国网站等途径公开其信用承诺信息,主动接受信用约束和社会监督。

为确保信用承诺制度得到全面落实,该局构建了“1+4+N”信用承诺管理制度体系,即制定1个信用承诺制度总体方案;从承诺产生、践诺核查、不实承诺处置、信用管理等4个环节提出全链条工作标准;围绕55个信用承诺事项逐项明确责任单位、细化操作流程及办理要件,制作办事指南及格式文书范本,形成N个工作规范,做到环环紧扣。用权责清晰、便捷规范的信用承诺制度体系为闭环管理提供支撑。

2024年,该局实施信用承诺事项核查28566户次,其中事中在线核查27423户次、事后“双随机”抽查701户次、专项检查442户次。依法处理不实承诺59户次,其中责令改正59户次、给予行政处罚2户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经营异常状态5件,办理信用修复1件。此外,该局加大信用信息共享力度,推进信用联合奖惩,36户经营主体因作出虚假承诺的失信行为被有关部门限制适用告知承诺方式和容缺受理措施办理行政许可,其中1户经营主体受到3个部门的信用约束,努力营造“守信者一路得便利、失信者处处受限制”的社会氛围。(文光辉、陈仲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