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交费,本是人尽皆知的道理,但就有个别用户法律意识淡薄,在不交纳采暖费的情况下,私自打开暖气阀门“窃热”取暖!济南能源集团所属热力集团温馨提示,私开、私接窃热属于违规用热行为,不仅窃取了正常交费用户的温暖,情节严重的还构成盗窃罪。为保障城区稳定供暖,维护已交费热用户正当权益,我们呼吁广大市民与热企携手,制止违法违规用热行为。

每到采暖季,济南热力集团会根据各小区用热需求情况,通过智慧供热系统确定供热流量,并均衡分配到每个用户家中。一旦有用户违规用热,会占用正常供暖用户的热量及流量,“窃取”已交费客户的合法用热权益。出现私开、放水等违规用热行为,轻则破坏原本的管网平衡,导致供水温度持续降低、供热系统压力下降,重则可能会出现供热循环无法持续运行甚至导致整栋楼停热等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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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热同水、电一样,属于一种具有公共属性的特殊商品,用热需依法依规。未办理相关手续用热或未交纳采暖费擅自开阀用热的行为均属于窃热盗热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盗窃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五十一条等相关规定,涉事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需要注意的是,以下行为均属于窃热行为:

1、未办理相关用热手续或未交纳全额热费,擅自开阀用热、增加或瞒报用热面积;

2、已办理供热报停手续,在停热期间私自用热;

3、擅自改变热能用热性质;

4、擅自在供热设施上私接管道,盗取供热系统内的热水、热能;

5、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或者换热装置;

6、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安装自吸泵、循环泵等强制循环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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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济南能源集团所属热力集团专门成立了“警企联合办公室”,警企联动开展窃热稽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智能化、智慧化技术手段,采用ERP智慧平台和“稽查管理系统”,实现对供热系统各环节的精准调控和对用热违法行为的实时定位,不断加大稽查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热用户的合法权益,努力为热用户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稳定的用热环境。

济南热力集团服务稽查部相关人员表示,“通过ERP智慧平台和稽查管理系统,当发现能耗负荷曲线变化较大时稽查大队会第一时间出击,进行现场侦查。一旦发现窃热行为,我们将联合多部门,现场取证,快速、高效、有力打击违法违规用热现象。”

如您发现周围用户存在违法违规用热行为的,可拨打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电话96969举报。经查实后,将根据涉及金额、违规用热面积大小给予奖励,并将违法用热情况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