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面向2035年,济南将从更加完善的配套、更加宜居的城市、更加和美的乡村、更具特色的风貌,多维度协同发力,“向新向美,让人民城市成色更足”。
完善普惠优质、全龄友好的公共服务体系
构建“1个主中心—2个副中心—11个次中心—28个地区中心—N个社区中心”的网络化公共中心体系,以公共中心为引领,建设多元化、多层级、全覆盖的城乡生活圈服务体系。统筹安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强化公共服务设施精准供给,保障高等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空间,推进城乡基层公共服务普惠均等化,实现文有乐享、体有康健、病有良医、学有优教、幼有呵护、老有颐养、逝有所安,打造高品质城乡生活空间。适应城市发展、人口结构变化趋势,满足市民多层次住房需求,优化住房供给结构,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建设重品质、有温度的城市生活空间
引导城市紧凑布局,促进职住平衡,实现公共服务与就业岗位均衡化布局,充分落实TOD理念,强化轨道交通站点周边高效复合利用,打造集住宅、商业、文化、教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构建“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郊野公园”四类公园体系, 结合山水资源,系统布局蓝绿开放空间,保障绿色活力的生态休闲场所,提高各级公园可达性,到2035年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达到90%,营造更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人民城市。
建设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提升绿色出行比例,构建“以大运量轨道交通为主体、中运量及常规公交为基础,特色和个性化公交为补充”的多层次公共交通系统,满足乘客多样化公交出行需求。打造特色慢行体系,优化静态交通管控,加快城市交通绿色化、多元化、智慧化转型。
建设齐风鲁韵、宜居宜业的和美乡村
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传承乡村地域特色,引导乡村差异化发展。根据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和搬迁撤并类等不同类型村庄的管控要求,合理保障农村村民宅基地需求,分类引导村庄建设用地布局。优化乡村地区产业布局,推动乡村资源高效配置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会标杆。强化田园风光、民俗和泉水文化、历史古迹、自然景观的系统保护,塑造富有地域特色及乡野气息的镇村风貌。
塑造千泉竞涌、岳渎交汇的文化名城
系统保护济南泉水文化景观,积极推进“泉·城文化景观”申遗,加强趵突泉、黑虎泉、五龙潭、珍珠泉等名泉保护,注重在保护中体现泉城独特的历史文化韵味。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保护好齐长城济南段、泰山灵岩寺等世界遗产和大明湖、千佛山等风景名胜区,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完善多层次多要素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的保护范围和管控要求,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
营造山河相望、富有魅力的景观风貌
发挥济南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资源富集的优势,整体保护“山泉湖河城”相融一体的特色景观格局,尊重城市空间肌理,加强对城市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延承“山水圣人”文化轴,打造连接千佛山、古城、大明湖和鹊山的泉城特色风貌轴;聚力塑造黄河景观风貌带,凸显黄河沿岸自然景观魅力和大气雄浑的黄河文化特征。营造“山河新泉城,人文大都会”的城市意象,彰显泉城风貌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