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5日报道,河南郑州的的郑先生找到记者爆料,说自己恋爱一年,被当成了“备胎”,给女方花的钱不少,想要回来,对方不给。
借的他的钱,也不给。
他甚至调侃道,他本人开的公司叫“正夫”公司,他这个“正夫”竟然变成了别人的“备胎”,真的是太让人无语,太讽刺了。
他找记者的目的,就是为了讨要回给女方花的钱。那是2024年初,郑先生通过“附近人”添加了一个叫黄女士的女孩。
她自称88年出生,学的中医,年入30万。
两个人开始频繁聊天,黄女士说自己想要开一个美容店,需要很多东西,店还没有装修。郑先生说,我就是开广告公司的,我可以给你整一些东西,帮你打广告。
他就花了一些钱,在网上给黄女士买了店里的必须用品,比如床,打广告用的易拉宝,还有装修用的一些物料等东西。
后来黄女士直接给他借钱,说外公生病了,还差5000元。
他就转给了黄女士5500元。
当时两个人还没有确定关系,郑先生就问对方,我借钱给你,是以什么身份呢?
对方说男朋友身份。
他很高兴,终于被承认了。
黄女士还说会给他打一个借条的,而且还真的写了一个借条,拍过来发给他了。一个月后,黄女士再次给他借钱5000元。
这一次两个人都是男女朋友关系了,他就没计较多少,对方也没有给他写借条。
他总共借给黄女士1万零伍佰元。
两个人在交往的过程中,郑先生发现黄女士有4个电话,同时和不同的男人联系,他才知道郑女士还和别的男人交往中。
而且他也看到郑女士和不同的男人,在郑女士家附近嬉戏,游玩。他才意识到,他这个自认为的“正夫”竟然变成了“备胎”。
这样的女人,他自认为是管不住的,人家也不一定看得上他。
所以,他想让黄女士还钱,就这样算了吧。可是,让他想不到的是,黄女士竟然将他给拉黑了,他将黄女士告上法庭。
黄女士极其不配合,他只能曝光黄女士。
记者打通黄女士的电话,问她和郑先生是什么关系?
她说郑先生只是她的一个追求者,算不上男朋友,因为她根本就没有同意过。她还说她确实借过郑先生的钱,但是,从来没有给郑先生写过欠条。
记者就问她,若是你没写过,你怎么拍照发给了他一个欠条呢?
聊天记录都是有的。
黄女士说有吗?可能是时间太长了,我记不得了。
郑先生就对黄女士说,你能不能不撒谎?人家记者都笑你了。
为了证明他们是男女朋友关系,郑先生还给记者看了他们2月14日,情人节这一天,他们一起狂街的照片。
他给黄女士拍了好几张,那一天他们逛街郑先生给黄女士买了衣服。
他们看了电影,吃了饭 ,还逛了夜市。
本来到了晚上他们应该在一起住的时候,可是,黄女士说她要回家,亲人还等着她。郑先生就给黄女士的姥爷,买了点东西。
让黄女士带着走了。
也就是说,恋爱将近一年,他和黄女士连房都没开过,不要说没开房,对方的手,他都没拉过。
对于情人节,两个人一起逛街吃饭买衣服看电影的事情,黄女士是这样解释的,情人节一起出来逛街的男女,不一定是男女朋友。
而且大部分都不是男女朋友。
还说那一天,就是他陪我逛了一下,到了晚上八点左右,我就离开了。
这有什么问题吗?
反正她就是各种推脱,不承认是郑先生的女朋友。
记者只能问她,你借钱的时候,真的说过一句话,就是以男朋友的关系借给你的。否则,可能对方也不会借给你一万多。
这个抵赖不了吧?
黄女士是这样的解释的,当时是以处对象的方式借我应个急,因为那个时候缺钱,才当他是男朋友的,现在不是不那么缺钱了,不需要应急了吗?
所以还是不承认双方是男女朋友。
记者觉得这个黄女士真的是太难搞了,他也没有办法。虽然黄女士承认,她是借了郑先生1万多,但是她认为都是郑先生自愿帮助她的,包括给她装修房子买东西。
自愿帮助她的,她就没必要还了。
还说不要打扰她了,若是想让她还,就去起诉她。
可是,郑先生已经起诉她了,她不配合。
也没有办法让她还钱。
郑先生认为遇到这种人,真的太倒霉了。正如网友评价的,郑先生花了一万,手都没拉到,不甘心呀,还有脸找记者报道。
也有人认为,女的玩的很溜呀。
怎么看这个案件呢?
骗人终究是不好的,应该要受到惩罚,关键是这种以恋爱方式花出去的钱,他真的不好要。黄女士给法院说,就是谈男女朋友时,男方给她花的钱。
不应该还。
接受采访时,就说没有谈过男女朋友,让对方起诉还钱。
你说遇到这样的人,是不是很难搞?
郑先生只能算自己倒霉,吃一堑长一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