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本报从广州市番禺区政府获悉,花安堂集团健与美科技产业(番禺)示范基地一期I标段工程7·10高处坠落事故已于近日查明。

据悉,2024年7月10日9时许,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花安堂集团健与美科技产业(番禺)示范基地一期I标段工程生产厂房(M2)栋4层发生一起人员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为151.453432万元。

本报梳理发现,事故项目为花安堂集团健与美科技产业(番禺)示范基地一期I标段工程,建设单位为花安堂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博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事发项目项目管理单位,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项目监理单位,广东建邦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为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浙江凯乐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事发项目智能自动化物流系统承建单位,上海领升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为事发项目智能自动化物流系统设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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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2024年7月10日8时左右,李某奇组织姜某龙、顾某兴、罗某勇、王某贵和马某5人进行了班前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完成后,姜某龙安排顾某兴等4人到生产厂房(M2)栋四向托盘立体库将设备安装完成后剩余的模板等物料清运出去。9时左右,罗某勇和王某贵分别在负1楼和1楼收拾散乱物料,马某在4楼将两块模板推入2#提升机井口临时搭建的作业平台上,绑扎并挂上卷扬机吊钩,然后通过对讲机与7楼的顾某兴对话协作,准备将模板吊运到1楼。

顾某兴在7楼通过2#提升机井口看到马某已经将模板挂到挂钩上,就回到井口边缘操作卷扬机,按照马某的指令先将模板吊起,使其悬空。马某站立在临时作业平台一边调整模板的悬空状态,一边指挥顾某兴操作卷扬机往下放。由于模板尺寸过大,2#提升机井口比较窄,吊运过程很不顺畅,马某站在临时作业平台不断调整模板位置,不慎从临时作业平台坠落到停靠在负1楼的2#提升机轿厢顶上。120救护车到达现场对马某进行抢救,后经确认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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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注意到,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马某在2#提升机4楼井口的临时作业平台吊运物料,高处临边作业未佩戴安全带,与顾某兴两人协同计划将物料吊运到1楼时,不慎从临时作业平台坠落到负1楼提升机轿箱顶上,经抢救无效死亡。

调查组还指出,领升公司、凯乐士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各自存在若干问题,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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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失守、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而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组还对责任单位和人员提出了处理建议。

本报注意到,除领升公司、凯乐士公司被建议进行行政处罚之外,还有多人被建议给予相应处理。

其中,领升公司副总经理赵某飞和领升公司事发项目现场负责人姜某龙,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均建议进行行政处罚。

凯乐士公司副总经理付某、凯乐士公司事发项目项目经理冯某怀,均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张钧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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