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以表彰其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的卓越贡献。河北法院在此次评选中荣获2个集体和3名个人的表扬,这是对河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高度认可。
近年来,河北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加强河北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用心用力用情守护良好生态环境,为建设美丽河北作出了积极贡献。
下一步,河北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用实际行动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河北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牢牢把握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把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生态环境资源案件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立足点,进一步深化审判理念,完善审判体系,健全审判机制,提升队伍能力,努力在更高水平上推进河北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河北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人民法院环保庭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
(河北法院)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
人民法院环保庭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
(河北法院)
刘俊平(女) 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李亚平(女,满族)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
董宪军 黄骅市人民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