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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为更好守护福建龙岩绿水青山“高颜值”,持续提升全市法院环境生态审判工作,11月15日,龙岩中院以“福建龙岩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十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示范基地”为契机,邀请龙岩中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卢维善为全市法院干警讲授司法能力提升班第二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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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维善参加工作以来,长期从事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是龙岩市审判业务专家。近年来,他围绕龙岩生态修复司法,特别是“绿碳”司法工作,形成了许多理论研究成果,先后在《人民司法》《福建政法调研》《福建审判》《法院调研内参》等刊物发表。其中,《论生态环境审判的修复机制》发表于《人民司法》,《森林碳汇修复裁判规则完善路径》获全国法院第三十四届学术讨论会优秀奖;一篇调研论文获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优秀业务成果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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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维善以《绿碳司法的实务检视与规范适用—兼对福建法院林业碳汇赔偿机制的适用解读》为题,从绿碳司法的概念辨析、绿碳司法的价值内涵、林业碳汇赔偿机制的规范适用、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赔偿拓展四个方面,用一个个经典案例,深入解读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应遵循的原则、适用的法律和有效的处置,为全市法院生态审判工作提供了参考与指导。

守护绿水青山、助力双碳目标实现是重要的政治责任与历史使命。“绿碳”司法作为人民法院助力双碳目标的重要举措,始于碳汇、但不止于碳汇,龙岩法院将持续在生态审判实践中不断总结、提升、完善,推动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打造绿色生态龙岩样本。

据悉,为用好“岩法课堂·法官讲座”平台,发挥好审判业务专家、业务骨干的引领作用,形成“法官教法官共提升”的浓厚氛围,龙岩中院按照审判业务条线,分专业、分批次,组织开展司法能力提升班系列活动。

本期“岩法课堂”,通过两级视频的方式进行。中院全体法官助理及部分基层法院干警在中院主会场参训;各基层法院法官助理及从事生态审判工作干警在分会场参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加强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奋力推进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龙岩中院聚焦“群英传道、平台传授、规范传教”理念,创设“岩法课堂”学习培训新平台,下设“学思践悟”“名师讲坛”“法官讲座”“典亮青春”等版块,通过线上线下齐发力,努力实现理论业务“云”培训、观点话题“云”探讨、疑难问题“云”咨询、学术信息“云”共享,全力提升教育培训的覆盖面、实效性和精准度。

司法能力提升班① | 第一课开讲!

供稿:干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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