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生态福地 美丽福州”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
方案中提到,实施绿色建筑推广普及行动。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持续推动老旧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鼓励智能光伏与绿色建筑融合创新发展。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大力发展适应福州资源禀赋和需求的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热能、生物质能、空气源和水源热泵等。到 2025 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 4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 8%。2027 年,城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 45%。〔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等按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