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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对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审判与司法救助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余华芬获评“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审判与司法救助工作成绩突出个人”,是粤东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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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同志切实落实“当赔则赔、应救则救”“把好事办好”的工作理念,带着感情把工作做实做好,积极担当作为,工作成效显著。2015年至今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4件,救助65人次,发放救助款166.68万元。办理国家赔偿案件31件,认真接待案件当事人,耐心倾听他们的心声和意见,妥善办结多宗申请国家赔偿案件的重大敏感案件。起草司法救助立审衔接规定,理顺机制及规范案件办理。首创“法院+”多元救助新模式,构建潮州两级法院联动救助、法院与社会联合救助的模式,如对一宗因雇死亡而执行不能的死者家属进行联动救助12万元,并与民政部门协调后一揽子减免其相关费用,有效缓解家属困难。针对因案致贫的3名申请人,启动上下联动救助机制,使申请人在获得一定救助后息诉罢访,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笔耕不辍,多篇论文和案例获评国家、省级及以上荣誉。

编辑:张蝶 吴柏霖

审校:林修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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