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原告没有理由保全我公司的财产,我们对保全结果提出复议申请!”
某电器公司与某换热设备公司是多年合作伙伴,业务往来密切,2019至2021年期间,某电器公司向某换热公司购买壳管换热器,总价款100余万元,先期支付了70余万元,但余款29万余元一直没有支付,原告某换热公司将某电器公司起诉至铜山法院茅村法庭,请求判令支付剩余货款,并申请对被告财产进行保全。
在诉前调解阶段,保全措施往往能够对被告财产进行有效控制,便于案件办理及后续执行。承办法官吴岳第一时间进行审查,确认符合诉前保全条件后,依原告申请对被告某电器公司名下财产进行了保全。
面对财产“被封”,被告颇有微词,主动联系法院,认为并不应当对其财产资金进行保全,甚至在管辖权非常明确的情况下,径行提起管辖权异议。
无论是被告抵触心理下的“冲动”之举,亦或是拖延支付的应诉“策略”,结合当前案情直接判决并无不可,但是,“一判了之”,“了”的只能是程序,“伤”的却可能是两家企业,如何达成矛盾纠纷的最优解、保障企业长远发展,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吴岳法官的思考并不止于眼前。
一方面,查明事实做“明白人”。双方已认真对账,在结算清楚无误的基础上,被告应当履行付款义务。但作为多年的合作伙伴,为何尾款久拖不付,是否另有隐情?
原来,被告自2019年滚动式从原告处购买换热设备,之前购买的设备质保期届满后,在被告承揽的项目中出现漏油的问题,导致被告支出的维修费用远远超出了公司预期。此时,从原告处购买的最后一批设备虽未在项目中验收,但被告已对该批次设备质量产生怀疑,希望能从尾款中提出一部分作为维修资金。
双方就付款问题拉锯不清,在多次协商未果之后,原告诉至法院并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另一方面,巧妙疏导做“贴心人”。剑拔弩张的对立情绪之下,隐藏着原被告双方的难处和无奈:原告因资金不能回笼影响经营而焦虑,被告则因质量的不确定性而担忧。吴岳法官认为,双方关系并未破裂,应当努力让双方冷静下来,换位思考、推己及人,产生情感共鸣。
“如果是你,你会怎么想怎么做?”吴岳法官开展“背对背”调解、“唠嗑式”解压,拉近感情,融入真情、互换心情,渐渐引导当事人走出“牛角尖”。被告承诺在10月底将剩余钱款三分之二汇入原告账户,其余部分年底之前支付,以解决原告资金链将近断裂的燃眉之急。原告则承诺愿意将质保期再延长1年,解决了被告的后顾之忧。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捺印,几近破裂的合作伙伴又重新燃起了合作的信心,激烈的争吵转为郎朗的笑声。
看着从“两难”到“双赢”的欣慰局面,吴岳法官“复盘”道,“解决争议并不是一味地保护,更不是一味地压制,最重要的是让双方彼此理解,情感共通,减少隔阂”。案子看似“小案”,但对当事人往往是“大事”,最优解不会轻易出现,往往潜藏在法官的孜孜探索和抽丝剥茧中。司法从来不是冷冰冰的,而是有温度的、有力量的、法理情相统一的,饱含着人性的博弈和智慧的力量。
铜山法院: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