锥形桶、塑料凳……

公共停车位被附近商户、住户

“花式”霸占

变成私人停车位

这不仅阻碍市民的正常出行

也影响了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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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区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养村山路一带发现部分商户、住户擅自使用自行车或其他杂物占据公共停车位,给附近车辆和行人通行带来严重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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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停车位并非“私人订制”,属于公共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日常管理中,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一直在加强路面巡查,打击此类现象,市民如果发现私占公共停车位行为,可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举报反映,切不可自行采取极端手段对占据停车位的他人财物予以毁坏,否则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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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应自觉抵制私占公用停车位等不文明行为,共同营造干净、有序、美丽的城市环境。(夏明土)

【来源:微讯广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