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本应是逝者留给至亲的一份深情厚谊,却时常不幸地成为亲情纽带断裂的诱因,老人离世后,遗产分割是无法回避的问题,子女们常常会因为遗产分割产生争议。近日,榆阳法院巴拉素法庭调解了一起因遗产分割产生的纠纷。
01
案件详情
原告及被告系一母同胞的兄弟姐妹, 2013年2月,某公司征收了四原告及被告的母亲所有五间房屋。2013年10月,母亲去世。2015年间,某公司陆续给付了征地补偿款13.5万元。这些补偿款均被本案被告白某领取。四原告,即母亲的其余子女,认为自己也尽到了赡养义务,有权参与分配遗产。双方争执不下,四原告将亲兄弟白某推上了被告席,请求法院依法裁决,以公平分配补偿款。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决定采取更为人性化的解决方式。他迅速联系了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并携手原、被告所在地的村委会,共同搭建起一座沟通的桥梁。在调解的过程中,法庭和村干部不仅从法律角度解释了遗产分割的原则,还从亲情、道德等角度进行了劝导,帮助双方认识到家庭和睦的重要性。
经过法庭和村干部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这一和解不仅妥善解决了补偿款的分割问题,更在无形中修复了双方因争执而受损的亲情纽带。他们意识到,尽管在遗产问题上存在分歧,但亲情始终是维系他们关系的纽带。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审 核:白 丽
作 者:李旭阳
编 辑:尤乙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