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

人民网长春11月18日电 (记者马俊华)18日,贯彻落实吉林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一场)召开,吉林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唐永军介绍如何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有关情况。

“要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必须要做到‘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唐永军说,在最高检的统一部署下,吉林着力把强化检察管理作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真正把精力聚焦在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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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唐永军。(图片来源:吉林发布)

今年年初,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吉林省迅速出台了落实《意见》的二十条具体举措,推动构建全员参与、权责明晰、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大管理”工作格局,加强检察管理机制建设。

“我们将管理的目标聚焦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上来,采取各条线、各部门一体融合监管方式,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唐永军说,吉林省持续加强检察业务数据分析,聚焦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深度研判检察工作态势,同时把宏观分析与微观评查有机结合起来,以高水平管理推动检察人员高质效履职办案。

在推进管理工作中,吉林省充分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化检察权内外部监督,切实给检察权运行“加把锁”。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在“四大检察”业务中的全覆盖,加强对拟不起诉、刑事申诉、民事行政监督案件的检察听证,畅通人民监督渠道。

吉林省不断加强对管理过程的优化和管理结果的应用。“为了不让检察官被数据所困、被考核所累,将主要精力聚焦于监督办案之上,我们准确把握和全面落实最高检提出的‘一取消三不再’要求,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到提高案件办理质效上来,引领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严格依法、实事求是、遵循规律办理案件。”唐永军介绍,吉林省将管案与管人有效衔接,实现对 “案”的评价和对“人”的考核互促互进,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