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17岁的孩子,被8个同学用钉棍围殴,身体扎得像“筛子”,这不是校园霸凌,而是赤裸裸的犯罪!事件曝光后,校方一句“协商处理”,实在让人无语。协商什么?谁给了学校这么大的脸,觉得几个家庭坐下来谈谈,这样的伤害就能翻篇?
咱们得看看这背后是什么逻辑。发生口角,就能变成宿舍里的“刑场”,8个孩子动手的瞬间,他们脑子里想的是什么?“没事,大不了挨顿骂?”还是“反正最多赔点钱,算不了什么”?打人者和他们家长的冷漠态度,足以让人牙根痒痒。
校园霸凌不是个稀罕事,很多人以为它就是小孩子闹着玩,“不打不相识”那套说辞常被拿来搪塞。但这次事件告诉我们,霸凌的后果,严重到你根本无法想象。钉棍都拿出来了,还能叫“小孩子之间的矛盾”吗?头、脸、脖子,随便一钉子扎错地方,命就没了。这不是误伤,是赤裸裸的“谋伤”。
可更荒唐的是,这种事发生了多少次,还是有学校想打和稀泥的主意。说白了,怕事。学生出了问题,学校要背锅,影响声誉;万一事件升级,可能影响招生和资金来源。比起“你死我活”的矛盾,似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划算。结果呢?惯着惯着,施暴者越来越胆大,被打的越来越痛苦,最后甚至一尸两命的也不是没有。
而对于施暴者,咱也得问一句,他们到底是从哪学来的这种暴力美学?社会上暴力的影子无处不在,影视剧、游戏、甚至是家庭教育里,那些拳头解决问题的场景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孩子。说句不好听的,有的家长不也差不多吗?“孩子还小,不懂事。”“赔点钱就行了呗,别闹大了。”这样的处理方式,早就埋下了后患。今天是打同学,明天呢?打老师?打家长?
再说法律,故意伤害罪摆在那儿,最重才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孩子没满18岁,可能连刑罚都够不上。很多人说,未成年人法律是保护孩子,但保护的应该是受害者,不是施暴者。你可以保护“错误的权利”,但别纵容“恶意的自由”。
怎么办?根本问题在于增加成本。让施暴者知道,打一拳不是拍拍屁股就完了,而是有长久的代价要付出。让家长知道,管不住孩子是自己的责任,而不是学校擦屁股的义务。法律要硬起来,不只是起诉,而是用惩罚让人长记性。校园本该是最安全的地方,不是出事后用一句“协商”来摆平的地方。
最后小编想问:如果每次校园暴力都能“协商处理”,受害者的尊严怎么办?施暴者的底线在哪里?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