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技日报
原标题:重庆大学 用“123”模式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如何让科技成果从“书架”到“货架”,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一体推进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的关键。从“专利许可”到“作价入股”,从率先实施“权益让渡”模式到创新推出“权益约定”模式,重庆大学持续推动“科研富矿”转化为“产业富矿”。
近日,在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的“知识产权助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新闻发布地方行活动中,记者走进重庆大学,探寻打通专利转化堵点的“重大模式”。
高校科研团队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往往存在“不愿转、不敢转、不能转”的顾虑。为此,重庆大学技术转移研究院副院长曹阳介绍,重庆大学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建立了“123”成果转化实践模式,即构建“一体化”成果转化管理体系,按照“行政管理+市场运营”模式,统筹全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贯通两个“一公里”,实现企业与高校的双向奔赴;营造创新氛围、制度氛围和服务氛围,推进成果转化全生命周期良性发展。
目前,重庆大学的矿山灾害智能监测预警技术与装备项目正在洽谈以“权益约定”模式转让,让专利技术在企业中实现“先使用后付费”,解决科研团队的后顾之忧。
“所谓‘权益约定’模式,是指学校对科技成果进行评估后,通过协议约定未来收益比例等,将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和所有权赋予科研人员。”重庆大学资源与安全学院副教授蒲源源介绍,在这种模式下,学校教师如有创业打算,可以在成果成功转化后再向学校交纳资源占用费用,减轻使用科技成果的资金压力,激发创新活力和潜能。
在重庆大学-来福智能精密传动研究院,由重庆大学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教授朱才朝及其团队研制的多系列精密谐波减速器与高性能行星滚柱丝杠产品吸引了记者的注意。据介绍,谐波减速器系列产品性能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广泛应用于机器人头部企业;行星滚柱丝杠系列产品也广泛应用于多家院所及企业。
朱才朝团队与来福谐波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通过专利许可的形式,将其智能精密传动技术系列知识产权进行转化。同时,双方在此基础上深化技术开发合作,解决高端装备精密传动研发机构与市场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相较于传统的“转让”和“许可”方式,作价投资方式能够将科技成果持有人的资源优势、科技成果完成人的技术优势和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的市场优势结合,形成新的经营实体,实现科技成果转化。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李辉及其团队的“电机与功率器件设计及系统控制技术”7项专利科研成果就以作价投资方式实施成果转化。该系列专利评估价值1200万元,以知识产权形式出资,吸引社会投资1800万元。李辉介绍,这一系列专利成果可广泛应用于新能源电驱、新能源发电、输变电装备以及工业机器人等领域。
据悉,重庆大学下一步将通过重塑重庆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升级环重庆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等措施,探索全新的校—企—政合作共赢模式,营造良好创业氛围,联动推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记者 沈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