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4月5日凌晨。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安局刑警队的值班室里。
突然,电话铃响了。正在值班的刑警队新任队长关六如同志马上抓起电话:“喂,你是哪里?”
“我是中山东路派出所,有一个可疑的情况向分局报告。大学路公路管理处宿舍一家上海时装店的工人报称,前不久,有两名自称人民路派出所的民警闯进时装店,说是要查户口,结果,他们持枪把一名没有户口的女青年强行带走。”
“带到哪里去了?”
“说是要去补办户口手续,具体情况不明。”
“好,知道了。请你们继续查询,有情况再来电话汇报。”
关队长放下电话,习惯地看了看手表:这时正是凌晨4时30分。
凌晨4时去查户口?而且持枪把一个没有临时户口关系的女青年带走了?关队长感到事情蹊跷,他似乎意识到了什么,马上又拿起电话机,与人民路派出所取得联系,回答是:查无此事。
情况严重——很可能又是一起暴力案件!关六如同志立即跑步到值班局长的办公室,向付占荣同志作了汇报。付占荣局长立即指示他:此情况立即向市局汇报,并报市局刑侦处,请向市区三个分局各派出所查询通报此事。
电话一个个打出去,然后又一个个传回来……
上午8时许,市局刑侦处回电:经核定,全市三个区所有派出所没有派人查过户口,更没有带回一个女青年。
情况很清楚:两名歹徒又制造了一起持枪暴力性案件!
女青年的下落如何?公安分局的两级领导把心悬了起来。
摩托车箭一样射出新城公安分局的大门,驶向中山东路派出所,然后,又从中山东路派出所驶向大学路公路管理处宿舍上海个体户时装店。当新城公安局刑警队关六如队长和副队长贺继明同志带着三名侦查员走进时装店的店门时,他们听到从屋里传出一位女子的低泣声……
他们很快得知:被挟持走的女青年刘雪爱,已在早晨6时许返回店里,她被两名歹徒轮奸了。
刘雪爱时年22岁,尚是未婚青年,她为了给家赚点钱,从浙江乐清县老家来呼市投奔她叔公,才来了十四天,现在,刘雪爱和他的叔公等人正在犹豫:报案吧,怕丢人又担心很难破案;不报案,又出不了这口怨气!
在关六如等同志的耐心诱导下,刘雪爱和她的叔公终于诉说了二小时之前发生的事情。
以下是刘雪爱的叔公和一名工人提供的情况——
凌晨3、4点钟,公路管理处宿舍上海个体时装店里还正灯火通明, 刘雪爱和她的叔公及另一个回乡男青年正在为顾客赶制西装。
突然,响起一阵砸门声:“开门,开门,快开门!”
“谁呀?什么事?半夜三更的。”刘雪爱的叔公问。
“少啰嗦!人民路派出所查户口的!”声音不大,但挺凶恶。
门打开了,闯进来两个酒气熏天的汉子。有一个年轻的,长得挺粗壮矮小,留着小黑胡,约摸二十几岁年纪。有一个老一些的,长得细高细高的,厚嘴唇,大眼睛,留着个大背头,约摸四十儿岁年纪。
“有户口吗?拿出来检查一下!”矮粗汉子说。
人们拿出临时户口给他看,他连看也不看,却指着刘雪爱问:“你的呢?拿出来!”
“我还没有办呢,才来了十四天……”
“不办不行,走,现在就跟我们去办!”
“现在?深更半夜的,你们真是……”面对眼前这两个酒气熏天、来路不明的汉子,刘雪爱的叔公有些怀疑。
“怀疑老子不是民警?好,老子给你看看!”拍!矮粗汉子掏出腰间别的五四式手枪,重重地放在案桌上:“信不信?!嗯?!没说的,跟我们走一趟吧!”说罢,他提着枪,把刘雪爱押走了。那个老一点的汉子除了嗯啊地帮腔,倒很少开口……
接着,受害者刘雪爱低泣着诉说起她被劫持后的遭遇:
“我被他们押着,一直向东走, 路上挺黑,没遇见行人,我心里很怕,但不敢吱声。我真以为他们是派出所的民警,担心自己没有落临时户口,被他们罚款或者关押。 可是,他们押着我,没有去派出所, 而是走进了某某大学……”
“大学?!”关队长等五名侦查员吃惊地问。
“是某某大学——门口挂着挺大的牌子, 我认识字的。”
“大学的大门没关闭吗?”贸副队长问受害者。
“关着的,但有个尺多长的铁链,可以推开一道缝,能进人的。”
“好,接下去谈。”
“他们押着着我向西走,走过两座楼,在第三座楼前停下来。这座楼的楼门锁着,他们用枪逼我跳窗。我起初不肯,问他们,不是去派出所吗?为啥到了这里?那个年轻的小个子用枪威胁我,叫你跳你就跳,不跳,老子敲死你!于是,我跳了——墙很高的,有人在后边拖了我屁股一下,不知是老的还是小的……”
大家聚精会神地听着,有人开始掏出小本来记。
“我们三人都跳进来了,这时我才知道,这是间厕所。我们走出厕所,走进了一个房间……”
“什么样的房间?你们怎么进去的?”关队长问。
“好像门口有号,好像是写着102,是102,门是持枪的年轻人打开的——他先打开门窗上的木板,然后伸手从里边打开的门……”
“嗯,好,说下去。”
“然后,然后……我就被那个年轻的摔在床上……我想喊,他说:‘喊就打死你!’我疼我哭,他就掐我的脖子,我被他……呜呜……”受害者呜咽着说不下去了。
关队长和贸刈队长望着受害者痛苦的神情,热血直往头上涌,他们强压住心头的怒火,问下去:“然后怎么样呢?那个上了年纪的男人……”
“那个老一点的男人一直在旁边床上躺着,边吸烟边观看。当我被那人糟蹋后跑出来,又被那人抱回去,又一次……然后,那个老一点的男人也……呜呜……民警同志,你们要为我做主呀!”
“现在,你能认识那座楼和那间房子吗?”
“认识。”
“如果见到那两个歹徒,你也能认识吗?”
“能认识,特别是那个老的。”
“好。我们一定为你伸冤做主!”说罢,关六如同志猛地一拍桌案,然后站起身,又习惯地举腕看看手表:此时是10点20分。
关六如同志在请示了前来了解情况的分局副局长后,立即向分局领导报告案情,请求指示。分局曲政委代表分局党委指示:分局刑警队要迅速抽调得力人员,集中全力尽快破案。
于是, 由关六如、贺继明等10名侦查人员组成了专案组,并快速化装赶奔到出事地点——某某大学。
此案被立名为“4·5特大持枪劫持轮奸案。”
破案小分队的人们带着受害者刘雪爱来到大学的校门口。学生们正在上课,整个校园充满着一种肃穆、安谧和略有神秘的气氛。
是谁干的呢?是学生?是教师?还是外来的流窜犯用肮脏的手玷污了这块圣洁的领地?真是混帐之极!
“是这个大学吗?”
“是的,没错。我们就是从这边的铁门进去的,瞧,那还有个铁链,没错的。”
他们进去了,然后向左拐,来到3号楼跟前。
“是这座楼吗?”
“是……好像是……”
“好,那么咱们进去看看。”
他们走进三号楼,大家的眼睛都盯着受害者刘雪爱。
刘雪爱四下观看,又跑到120房门前左瞧右看,结果,她摇摇头:“不是这座楼,不是这间房子,我记得,那楼道悬空空的。”
他们走出来,又去别的楼道辨认。结果,几乎所有的楼房都辨认过了,都不是。
或许不是在这座大学院子里?或者是另的院校?或者是别的什么地方?
天黑, 刘雪爱心情又紧张,或许认错了地方,也未必。
可刘雪爱一口咬定是在大学的一座楼里,那校门口的大牌子,那带铁链的铁门,她认定没错!
他们在院子里找了两个小时,没有找到,不得已,他们带着刘雪爱又回到分局。
他们向分局王日东副局长汇报了上午侦查工作的失利情况后,王副局长立即召开刑警队队长指导员和全体侦查员会议,分析案情。
他们决定先在受害者身上下功夫,他们派女干警吴丽华和白秀梅去照料刘雪爱吃中午饭,并深入细致地了解她那天被劫被害的具体细节,然后,从细节里找线索。
他们从受害者所谈受害经过中找出如下线索:
1、出事的楼位于一进校门的左方,大约走过两座楼;
2、这个楼的楼门夜间是上锁的,但一楼的厕所窗户是敞开的;
3、在受害者的记忆里,他们进楼后是上过楼梯的——这就否定了受害者所提供的受害地点是102房间的可能性,那么,会不会是210房间?
4、房间的房门窗没有玻璃,是钉着块活动木板;
5、受害者说:“她第一次受辱后跑出来,一下了就冲进下对门的一间房子,看来像是厕所。”而年轻罪犯出来抓她时也说:“你跑不了,这房间是女厕所。”——这说明犯罪现场的对门是个厕所。
6、犯罪现场的房间里很脏很乱,有两大架子书。
通过大家认真地分析,最后重新制定了侦查方案;方案拟定:
1、仍然不排除刘雪爱大学3号楼是犯罪场所,受害者回忆中的“楼道空荡”,也许是一种错觉,也许是因为在夜间,教师家属都把炊具和炉灶搬进房中的原因——而白天,辨认现场时,这些炊具和炉灶都搬出来了,这样造成了个时空差。当然,犯罪地点不是一楼,而是二楼,或者是三楼。——对3号楼重点侦查。
2、不排除3号楼之外的楼房,不排除附近的其他几个大学院。——对这些地方同时侦察。
3、侦查时注意房间特点:对门是女厕所,房门窗钉木板。 (当然,罪犯可能伪装现场,把木板改换为玻璃,那就注意上玻璃时的钉子或泥子是新是旧 )注意标有210字号的房间。
4、犯罪分子很可能就在大学院内居住,因此,在辨认房间的同时,注意辨认在院内或附近活动的人。
为了加强破案力量,新城区公安分局领导又决定再抽出10名侦查员和技术员,组成七个侦查小组,分头去执行任务。这时候,领队的关六如同志看看手表,已是下午2时40分了。
车轮飞转,警笛长鸣,一张无形的却无比威严的法网张开了。
在大学保卫处的协助下,案件侦破租立即分组展开侦破活动。
在3号楼进行侦察活动的侦察员们很快发现:3号楼2楼210房间的对面是一个女厕所,210房间的门窗是新换的玻璃,玻璃四周有明显的新打的泥子,门上有明显的新拔掉的钉子的痕迹,而透过玻璃窗所观察的房间内部情况也正和受害者管刘雪爱所提供的情况相符。可以初步确认,210房间就是犯罪现场。
不久,在3号楼外进行侦查的同志回来汇报:其它楼房没有发现具有同犯罪场所有类似特征的房间。
接着,在其他院校进行侦查的同志也报告没有发现什么可疑作案场所。
紧接着,侦查员们带领受害者去辨认受害现场,辨认是按着受害的程序进行的:对!那敞开的厕所窗,那高高的墙,那楼道,那罪恶的房间以及那房门对过的厕所!没错,就是在这里。
至此,可以完全肯定犯罪现场了。
那么,罪犯又是谁呢?人们自然首先怀疑到210房间的主人,他会不会是犯罪分子之一?
很容易就查明了:210房间的主人是大学蒙古史研究所的讲师和希格,此人是该大学毕业的研究生,获硕士学位,对女真文字颇有研究,是中国研究女真古文字绝无仅有的几人之一。
难道是他——这位人类人此的工程师、头上顶戴着许多文雅桂冠的人?!
面对眼前的现实,我公安战士的心不禁一颤!
法律是无情的。是真,假不了,是假,也真不了。我侦查人员马上把兵力布置到主楼和行政办公楼的四周,准备利用学校课间操的机会,叫受害者暗中辨认犯罪分子是否就是他。
此时,发现犯罪现场和发现犯罪嫌疑人的情报已及时报告到新城分局,再由分局转报到市局,很快,市局郭局长和分局王副局长分别乘车前往现场指挥作战。
也正是在这个时候,隐蔽在行政楼附近的侦查员厉嘉栋,突然听见站在他身边的受害者的叔公一声惊唤:“就是他!他就是那个老的!”
厉嘉栋顺着受害者叔公的手指方向望去,只见一个细高个儿,身着一身黑色西装的人正从行政楼门走出。
他,凸额骨,大眼睛,厚嘴唇微微上翻,一脸颓废萎靡的神情。这正和今早受害者和她的叔公所描绘的罪犯形象相符。此人被厉嘉栋等同志跟上了。也很快就了解到,他正是3号楼210房间的主人——硕士讲师和希格。
“收审他!”郭局长亲自下达了拘留令。
当硕士讲师和希格先生迈着斯文的方步,走进3号楼,刚刚打开210房间的时候,我侦查人员猛地冲上去,给他戴上了银亮的镀铬手铐。再看此时的和希格先生,他面目惨白,浑身抖成一团,一个劲地重复着这样一句话:“我跟你们走,我跟你们走……”
经过定审,罪犯和希格对今晨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交待出主谋鲍国忠,是某某某厅派来学习的民警,和他暂住一个房间。
根据罪犯和希格的交待,我公安人员迅速和有关单位进行调查了解,最后查明,鲍犯国忠是内蒙古盟扎赉特旗图牧吉劳教管理所的民警,任三中队带班小队长,现为图牧吉劳教管理所长驻呼和浩特市追捕逃犯小组成员。此时,我参与破案的侦查人员才恍然大悟:原来他们所追查的这个罪犯,是经常因追捕逃犯和他们打过交道的“小鲍”!
因为知道“小鲍”是带枪的,所以分局和市局特别重视此案。市局李刚副局长亲自率领市局刑侦处云处长、孟副处长和技术员赶到内大犯罪现场,亲自布置搜捕“小鲍”的任务,并进行现场勘查,从现场搜查到五·四式手枪一支,枪号是23054798,子弹4发。
在李刚副局长的亲自指挥下,侦查员们兵分三路,由关六如、冯志明和贺继明三名队长各带一组侦查员进行堵截鲍犯国忠。
下午近5时许,罪犯“小鲍”若无其事地走进3号楼,留守在现场的侦查员们立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逮捕了他!
当罪犯“小鲍”和和希格被我公安战士分别押上警车,众多围观的师生员工向我公安战士鼓起掌来。他们对我公安战士说:“和希格身为硕士教师,却每天在宿舍寻欢作乐。他经常引来不三不四的人,喝酒跳舞,一闹就是大半夜,弄得我们四邻不安。现在好了,你们为我们除了一害!”
当红色的警车开出大学的校门,关六如同志又习惯地看了看手腕上的手表,时针正指5点钟。
至此,一个民警和一个硕士讲师合谋的特大持枪挟持轮奸案彻底侦破。从发案到破案,仅用十三个小时。
其实,和希格早已是个道德败坏的家伙!不信?我在这里略摘几段,算是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吧!
兄:……不是我说,你瞧着吧,你的事(离婚)一定又有阻力了吧?都怪你自己,能说什么?
我的心烦得很,怎么办?怎么办?我只能这样了,身败名裂!……一切一切都坏在你的软弱无能!让我怎么说好呢?
我已去医院了,一切都不出意料中,只能说这一切都是命运注定的……我已决心付出一切代价要他(肚子里的孩子)......别无他路可走……
我不管你什么了,什么名利、影响、地位、我全不管,我也是人!……你想一想,回忆一下,自从我们相识以来,我哪一点对不起你?哪一点得罪过你,而你怎么样?......是……怎么关心我的?是朋友?是同志?是丈夫?
因情况不明,我不想对这信发表什么见解,但可以肯定,和希格在妻子之外有外遇,而且不只一个,最主要的,他有犯重婚罪之嫌。
事情是那么凑巧:北京寄来的情书是“4·5案件发生的当天下午收到的,而当天上午,呼市新城区法院的同志来到大学,处理和希格所起诉的与妻子肖某某离婚一案。
以上情况,不用我分析,大家也会自然而然地得出一个结论:和希格的地位在变,思想也在变!
毁了,一个曾经很有理想很有进了的人!
毁了,一个曾经在研究女真文字、研究辽金历史很有希望的人!
毁了,一个具有硕士学位的讲师!他的毁正如一块危崖的坍塌,有自身因素也有外在因素。
但愿因他的毁所崩射出的流石,能撞击着人世警钟,能发出一些声响,让一些人能听见……